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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8月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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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香港司法系統淪政府打壓公民社會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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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即將開始審理包含《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在內的兩起國安法案件,專家告訴德國之聲,這兩起備受矚目案件的審判過程缺乏陪審團,反映了香港長期享有的司法獨立和法治正受到進一步侵蝕。

(德國之聲中文網)近日多家媒體報導指出,香港兩起備受矚目的國安法案件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展開審理,這讓分析人士認為,香港長期享有的司法獨立已不復存在。

根據港媒報導,《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和涉及47名民主派人士的國安法案件,都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展開審理。黎智英面臨與外國勢力勾結和發布煽動性出版物的指控,而47名民主派人士則被指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顛覆罪」。

香港普通法系統有設置陪審團的傳統,但在香港於2020年施行國安法後,官方便允許由政府任命的國安法法官審理相關案件。上個月,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以無陪審團的方式審判特定案件的做法表示關切。目前香港唯一一個沒有陪審團審理的國安法案件中,香港活動人士唐英傑被判刑9年。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的香港法學人黎恩灝告訴德國之聲:「香港政府未替這些案件指定陪審團的舉動,反映了他們十分關注審判結果。他們認為,若一個國安法案件由陪審團審理,審判結果會有很多可能性和更大的不確定性。對他們來說,當陪審團不存在時,香港政府對審判結果更有信心。這意味著香港的司法系統已經變得更像是政府實現其政治目的的工具。」

其他分析人士認為,這一趨勢表明,國安法案件將不會有公平的審判,而這些案件的結果也將缺乏合法性。對華政策跨國議員聯盟的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向德國之聲表示:「這些是政府指派的法官,所以被告沒有其他方式來爭取公平的審判結果。這一連串的事件也表明,在國安法之下,香港的司法獨立性已經蕩然無存。

根據當地媒體《香港自由新聞》的報導,香港律政司司長稱,香港政府沒有為47名民主派人士的案件指派陪審團,是因為該案「有外國因素介入」,且政府也擔心「陪審團成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以及「如果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判,有妨礙司法的風險」。

部分被告認罪的動機為何?

根據多家媒體的報導,在確認案件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之後,47名民主派人士案件中的29名被告計劃認罪,但黎智英則不打算認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規定,犯罪的主要組織者可能面臨10年至終身監禁,而積極參與犯罪的人可能面臨3至10年的監禁。

22日,香港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被還押超過一年後,終於獲得保釋。他被當局指控煽動顛覆,儘管他已經完成了與其他抗爭行動相關的刑期。

鄺頌晴告訴德國之聲,部分被告之所以會選擇認罪,是因為他們想獲得減刑,但他們也可能認為在法庭上繼續爭辯不會對他們案件的最終結果產生影響。她說:「由於他們已被還押一年多,部分被告可能認為盡快出獄是比較有意義的事。在國安法的制度下,他們知道自己很可能被判有罪,所以試圖在法庭上爭辯或不爭辯,似乎沒有任何區別。」

除了考慮在審判開始前認罪,自2020年國安法生效以來,許多被告都面臨審前拘留。法律學者黎恩灝表示,香港政府在國安法案件中進行審前拘留的做法,與中國和其他專制政權的審前拘留作法非常相似。但他也重申:「香港和中國的司法系統有相似之處,但我不能說這兩地的司法系統已完全一樣。」

專家:香港司法系統缺乏透明度 

許多國家安全案件的被告已被拘留超過一年,部分觀察人士指出,法院批准被告保釋的條件模糊不清,這也反映出香港的司法系統缺乏透明度的問題。鄺頌晴告訴德國之聲:「在普通法的體系中,批准保釋應該是一項權利,因為法院不能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妨礙一個人的人身自由。」

她補充道:「現在批准保釋的門檻太難達到了。當我們為一個被告獲得保釋而感到欣慰時,這樣的態度其實是很有問題的,因為普通法過往的規範是,只要被告不存在阻礙案件程序的可能性,他們多半應該獲得保釋。」

22日,香港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被還押超過一年後,終於獲得保釋。他被當局指控煽動顛覆,儘管他已經完成了與其他抗爭行動相關的刑期。他的保釋條件包含必須支付約9萬歐元的保釋金、每週向警方報到三次,以及由他的兩位家人做擔保和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部分觀察人士認為這樣的保釋條件太過嚴苛。

日本明治大學比較法研究所的客座研究員潘嘉偉告訴德國之聲:「雖然我們認為何俊仁獲得保釋在某種程度上是個好消息,但我們不應該把它作為其他被告也將獲得保釋的指標。他獲得保釋並非為其他類似案件中的被告開先例,我仍然對其他國安法案件中被告的保釋情況感到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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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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