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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8月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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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获保释 料将尽快检查癌症复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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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前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在第二次申请保释出外候审时,罕有地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条款除需支付110万港元的现金和人事担保外,还不得发表「可能」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亦不可与外国官员、议员及其工作人员联络。暂获自由的何俊仁预料会尽快进行身体检查,以了解其癌症情况。

还柙多时的何俊仁,获得保释出外候审。

现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与该会主席李卓人和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一同被控于2020年7月至去年9月8日间,「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上月仍因「六四」集会等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案而在狱中服刑的何俊仁,提出就煽颠案保释出外候审,但遭法庭拒绝,他其后于上月22日服完非法集结刑期后,转为还柙。他上星期再次申请保释,今(22 日)早获高院法官陈仲衡批准。由于何的其他刑期已服刑完毕,他下午已重获自由,尽管是暂时的。

何俊仁是次获批保释,可说是出乎知情人士的意料之外。由于国安法订明,被告须自证清白般,令「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否则)不得准予保释。」以至国安法案件甚少有成功保释案例,例如民主派「35+初选案」中的47名被告,只有三成人获得保释;而以黎智英为首的「苹果日报案」,7名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罪的被告,全部不准保释。事实上,何上月初第一次提出保释申请时,已怀疑肺癌后发,今早有去旁听的民主党副主席刘慧卿更表示,何的肝似乎亦有问题,但上次的申请最后被拒,今次原只期望可获保释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陈官批准保释时更明言,期望何遵守所有保释条件:「不要证明我是错,而张先生(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是对的。」法官宣读结果时,旁听席传出欢呼声。而现年70岁的何俊仁,散庭时则双手合十,向旁听者点头致意。

陈官的保释条款共有十条,包括70万元现金担保、40万元人事担保、每周要到警署报到三次、不得离港、午夜至清晨禁足、不得发放或转载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言论或行为,以及不得联络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等。

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和李卓人计划不认罪,案件排期至下月14日再讯;而邹幸彤则要求展开初级侦讯,排期9月2日进行。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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