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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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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棺抗议前遭逮捕 病重古思尧煽动罪成囚9个月 官称不控国安罪已是宽大

滚动 港澳台 不平则鸣

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香港人权如何受《港区国安法》削弱、港府则强调人权有保障之际,法院把身患末期癌症的社运人士古思尧判监9个月,罪名是他计划抬着写有「结束一党专政」等口号的棺材游行至中国政府驻港机构,企图或准备作出具煽动行为。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表示,患病不是减刑原因,被告行为显然是希望推翻国家宪法下的安排,影响国家安全;而被告有前科仍以身试法,当局不以《港区国安法》作出检控,已是比较宽松。

古思尧(图前中)过往不时抬棺材游行,现在被判囚9个月。

现年75岁的古思尧,过去曾多次抬棺材游行,本年2月4日在北京冬季奥运会开幕日的游行亦早已发出传媒采访通知,行动当天早晨未出发前,被警方上门拘捕。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事实,案发当日,古思尧住所外放置长约一米的棺材,写有「打倒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民主人权高于冬奥」、「香港国安法,食屎(即粪便)都发达」等字眼。另外有写上「屠夫政权 遗臭万年」的旗帜。控方指称,被告的行为是煽动他人推翻、破坏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基础;激起港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香港的法律地位。

辩方大律师吴宗銮11日陈词时指出,被告的行为是要突出中港政府的施政错误及缺点,目的是呼吁修改,言词虽有冒犯,但行为及言论仍在言论自由框架内,而控方亦无法证明被告怂恿市民行使不合法的途径,认为法庭须考虑平衡及相称性。他续称,控罪涉及的《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门坎太低,毋须涉及武力元素即可定罪,不合理地限制人权自由,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促请法庭考虑时,须确保港人的人权自由得到保障。

不过,法庭接纳控方意见,裁定被告古思尧企图煽动罪成。主任裁判官罗德泉12日判刑时指,被告在棺材写上的口号,有推翻政府和煽动的意味,挑起他人对北京政府的憎恨和藐视,而共产党在宪政上有特定的地位及角色,改变会影响国家安全,有违「一国两制」下的《基本法》。罗官续称,现今社会可利用科技行事,故暴力并非煽动他人的唯一方式,法例的应用范畴应与时并进,因此以暴力的方式去煽动并非必要的举证元素。

他又说,当时海外已有声音抨击冬奥并提出抵制,被告的行为会壮大外国批评声势,而2019年发生的「群体性违法行为」虽已平息,但许多人内心仍未平复,被告行为容易挑起情绪,令问题死灰复燃,故裁定企图或准备作出具煽动行为罪成。

罗官更指出,被告曾多次被捕,在明知行为违法,亦有可能违反国安法的情况下,仍然以身试法,现时以煽动罪作出检控,而非用国安法,已是比较宽松。

裁定罪名成立后,古思尧即解散律师团队,自行「求情」。他指出,国安法生效后,中国政府要在香港消灭民主自由。此时,罗官打断他的话说,被告不要发表政治宣言,希望他不要将政治带入法庭。

多次因示威被捕及判刑的他接着说,相比在中国的维权人士,他的付出微不足道,直言不后悔所行的路,系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并高呼:「民主人权高于一切!」。

古思尧是示威「常客」,控方纪录显示,他过去共有14项定罪纪录,最近一项于去年7月服刑完毕。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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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chan
john chan
1 年 前
波小白白死
平湖风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