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指引》列出直播营销商品(服务)10项负面清单,当中包括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 /> 《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指引》列出直播营销商品(服务)10项负面清单,当中包括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 /> 上海推出直播带货新规 禁售货品清单引入国家安全概念 – 博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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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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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直播带货新规 禁售货品清单引入国家安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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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指引》列出直播营销商品(服务)10项负面清单,当中包括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

7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指引》列出直播营销商品(服务)10项负面清单,当中包括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

《指引》设定了“坚持正确导向”条款,呼吁守住网络直播伦理底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指引》从禁止恶意营销、确保公平竞争、不得虚假宣传、规范广告发布、规范促销活动等14个方面提出行为合规要求。《指引》指出,直播营销活动收取“坑位费”和佣金的,应当规范合理,不得虚构“全网最低价”“历史最低价”作为直播卖点。

《指引》专门提出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开展直播营销活动不得无依据随意冠以“婴幼儿专用”“儿童专用”等标识进行差别化宣传和高价销售,不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含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的商品(服务)。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药品广告,不得发布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非法集资或者变相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

责编  温晓平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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