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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6月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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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在成都遭强行遣返拘留

不平则鸣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6月27日,本网获悉:甘肃陇南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2022年6月25日在成都被甘肃国保警察,强行带回徽县,欲对他执行以前两个未执行的行政拘留合计20天的处罚决定。理由是:一、再网络观看评论转发暴力视频。2、转发评论谣言信息。此案有升级到刑事的可能,现在急需律师介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6月27日,本网获悉:甘肃陇南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2022年6月25日在成都被甘肃国保警察,强行带回徽县,欲对他执行以前两个未执行的行政拘留合计20天的处罚决定。理由是:一、再网络观看评论转发暴力视频。2、转发评论谣言信息。此案有升级到刑事的可能,现在急需律师介入。龙克海先生2019年11月曾被以寻衅滋事判刑一年半。

龙克海:1966年6月1日出生,又名龙刻海,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基督徒,陕西省宝鸡市长驻居民,民主维权公民,中国曾押政治犯。

因为人急公好义,忧国忧民,且信仰基督教,经常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聚会活动,随广受他人赞誉;积极参与各种公民圈活动而曾数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

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会而被甘肃省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获释后,因不断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进一步憎恨和报复;

2019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转正式逮捕;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起诉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言论信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年11月11日,其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26日,在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7月10日,经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此前羁押于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

转载自 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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