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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6月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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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出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管理规则 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任职外企私企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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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文件,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作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文件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填报家人经商情况,违反者将被免职。

中共出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管理规则,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任职外企私企高管。图为,中南海正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文件,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作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文件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填报家人经商情况,违反者将被免职。

据新华社本周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及其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別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別提出了禁止从业要求。其主要针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所谓经商办企业是指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仲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对于官方这项禁令,北京独立学者查建国表示,中国高层过去曾经出台过类似政策,但是未见具体实施,此次中办提出的上述规定,更加具体。他本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

“现在提严禁领导干部的家属经商,而且要规范他们的经商。他有两个好处,一是对以前干部家属经商的企业,现在不用一刀切的方法将其全部砍掉,二是对以后经商的不是这样严格的一刀切,而是规范,这样就容易操作,也是表明反腐要继续进行。”

查建国举例,如果交通部的高官配偶、子女就不能在与交通企业、施工项目中出任要职,如果是地方政府高官,其家属就不能在当地办企业、承包工程。不过他认为这仍然无法堵塞贪腐漏洞。他说:

“但这个还是人治的方法,真正的方法还是要落实在法律层面,舆论、群众的监督。当你司法不能独立,没有舆论监督、没有选票监督,这种反腐总是有限度的。”

网页截图

网民批评上世纪的反贪规定再现

面对高官家属经商,中共高层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提出“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纪委原书记尉健行在任期间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并且对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审批权,或者施加职务上的重要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出“禁止从业”的政策规定。但是这些政策停留在口头上。

微博网民李先生对本台说,这些规定只是在骗民众,没有实际意义:

“一点用途都没有,都是骗人的事情。老大的姐姐、姐夫都在经商,巴拿马文件说得很清楚,他自己把自己搞得好像在老百姓心目中有多么清廉,只有彻底改变这个制度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江苏宜兴时事评论人士张建平对本台说,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在任内提出依法治国,禁止军队经商,作为其政绩宣传,但高官家属经商的问题始终无法解决。他说关键问题在于体制:

“还得要从体制上来解决,关于财产公示制度才会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就是政治制度。官员财产纳税人可查询的公示制度。如果说党能管好党就像一个大脑控制左右手,你说左手盗窃,右手是无辜的,右手能对左手进行监督吗?”

禁领导干部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 将进行随机抽查

《规定》提出,对领导干部报告的经商情况,要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发现有关情况违反禁业规定者,责令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或由领导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并视情况给予领导干部相应处理、处分。

网民高先生对此表示,33年前在北京爆发的八九学潮,起源就是学生打出“打倒官倒”的横幅,现在这些措施,很少能让人相信是真的:

“33年前的学生运动就为这个事,让全世界仰慕。此前也专门发过文,现在又发文,那么三十多年来,这件事怎么说……,那不是有点无聊。”

记者:乔龙 责编:许书婷 陈美华 嘉远 网编:瑞哲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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