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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6月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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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市民维园悼六四 港警称一人不约而同至亦可能犯法 评论斥制「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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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第二个「六四事件」周年纪念,市民到维园悼念的自由进一步收窄,警方由去年反对团体在维园举行烛光悼念晚会之后,今年更表明,即使是个人自发到维园悼念,若有其他人在同时同地基于同样目的做同样事情,亦可能触犯参与非法集会罪。法律界人士相信,法庭未必裁定相关人士罪成,但警方可以采取行动,市民须考虑;有电台节目主持人和政党人士批评警方在制造「白色恐怖」,令市民不敢公开悼念「六四」。

一向用作举行六四烛光悼念活动的维园足球场,不是维修中,便是已租出,总之是悼念无门。2022年6月3日

一向举办六四烛光悼念晚会的支联会已在警方动用国安法后解散,其他民主派组织亦在接受传媒访问时表明,今年不会组织悼念晚会,警方亦表明,截至昨(2日)天,未收到明日有任何举行公众集会通知,但港岛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廖珈奇昨日召开记者会,声称留意到近日有人透过不同途径,宣传及鼓动他人6月4日到铜锣湾维园一带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廖珈奇未有提供具体的鼓动内容,本台记者亦未能在网上找到相关信息,另外一名日本驻港记者亦有同样经历,商业电台节目主持人杨乐笙今(3日)早亦在节目中表示,他经常上网,但亦看不见鼓动别人明晚到维园一带悼念的信息,但他强调,不相信警方说谎。

廖珈奇指出,不论是一人或多于一人,有共同目的做同样事情,不论是否在维园,都属于公众集会,须按《公安条例》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否则即属未经批准集结,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有关活动,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5年。他续称,法庭案例显示,一些并非身处现场,但透过任何媒介或途径宣传或鼓吹他人参与非法集结,都会构成犯罪行为,呼吁市民切勿挑战法律底线,警方在6月4日当天会调派适当人手,有需要时会果断执法。

警方:家中一人点烛不犯法

记者于是提出不同假设以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触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被问及个人自发前往铜锣湾一带燃点蜡烛悼念是否违法时,廖珈奇只是表示,行街、食饭、看电影无问题,但其他情况,包括穿黑衣等,廖都说要看情况,目前难以一概而论,只有被问及一人在家中或露台燃点蜡烛会否违法时,他较为肯定地说:「我睇唔到有违法」。

根据警方的说法,一般的「追星」活动,若未经批准均可能犯法,但著名流行乐队Mirror主音歌手月前生日庆祝活动在铜锣湾举行,警方未有采取拘捕行动,甚至是多人聚集,亦没有发出触犯违反社交距离的限聚令的传票。

警方言论引起热议,有叩应节目主持人质疑,按警方说法,悼念「六四」不属违法,为何在公众地方自发悼念却可能干犯法律。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执法

存在灰色地带,为免麻烦,市民当晚要小心考虑是否前往维园。当中,身分尤如特首顾问的行政会议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即使纯属个人行为,没有共识或组织,但若刚巧有其他人做同样事情,「最终法庭未必判你有罪」,但若市民继续冒险进行妆上号召有可能犯法的事,若因此招惹到警方的调查或检控,那便「与人无尤」。同理,若在事后响应团体号召而把有可能犯法的照片上载社交平台,亦可能有自招嫌疑的麻烦。

本土派政党社民连的前主席吴文远则发出批评,指警方在记者会上的响应相当含糊,是在制造白色恐怖,而在没有明确执法指引的情况下,容易变成人治,否则难以解释为何在相同地方为某个歌手庆祝生日是合法,但已进行几十年的悼念活动却变成违法。

网上社交媒体显示,有区议员继续在当天派蜡烛,「天安门母亲运动」则呼吁市民把「六四」悼念活动拍照放上社交平台。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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