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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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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悼念:何俊仁等12名民主派中坚被判监6至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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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理会警方阻挠而煽惑他人或自己参与去年六四维园烛光晚会的十二名民主派核心人物,今(15日)早被法庭裁定入狱六至十个月不等,但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和前常委何秀兰等五名因其他同类罪名入狱者,刑期将与已判刑期同期执行,即毋须加监;另有三人获判缓刑;纯因此案而入狱的有四人,他们分别是支联会前常委赵恩来、工党郭永健、正在还柙的尹兆坚及前议员朱凯迪。

左起: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要求平反六四,被控煽動顛覆(資料圖片)

香港警方以武汉肺炎疫情为由,禁止在维园举行了三十年的六四烛光悼念晚会,但支联会常委表明会如常到维园,逾万名市民亦如期到维园集会,警方事后以煽惑他人和自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起诉26人,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的,是第二批认罪的十二名被告。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时指,案发时疫情有爆发风险,集会将令疫情有传播风险,影响公共卫生,问题严重,故此虽然集会没有引起新的感染个案,尤如反修例案的非法集会没有真的引起暴力,仍可以在判刑时考虑该等集会可能引起混乱来处理,她会根据终审法院在「黄之锋案」确立的这个原则去判刑。她以12个月作为煽惑他人参与罪的量刑起点,参与非法集结罪的量刑起点则是6个月,但何俊仁、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恒及尹兆坚等人角色吃重,故此量刑起点各加三个月。

综合考虑认罪减刑等因素后,胡官裁定,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涉及的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各被判囚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各被判囚6个月。其中,何俊仁、陈皓桓、何秀兰、梁国雄及杨森的刑期会与他们在反修例期间其他日子所犯的非法集结案件刑期同期执行,各人毋须加监。 至于支联会前常委张文光及麦海华涉及两项控罪各被判囚8个月,缓刑18个月;另一前常委梁国华的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被判囚4个月,缓刑12个月。

被告赵恩来在判刑前于庭外表示,所有被告都做了入狱的准备,寄语港人「在乱流下平安」,不要忘记六四,保存希望度过难关。

何俊仁上周认罪后,以支联会副主席身份在庭上说明坚持纪念六四事件的原因,相信坚持悼念的香港人「站在历史正确的一方」。同日晚上,警方起诉支联会及其正副主席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案提堂后,何俊仁退出支联会、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及华人民主书院,并辞去组织内的职务。

同案首批认罪的被告黄之锋等四人,判囚4至10个月,当中,判囚6个月的岑敖晖刑满后,再被控其他罪名。至于同案另外八名被告: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以及前常委梁耀忠、蔡耀昌、梁锦威;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前网媒记者何桂蓝,则排期11月1日开庭审理。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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