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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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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结束安全保护陈同佳 未来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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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杀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迄今并未赴台投案,香港媒体最新消息说,警方不再提供他安全屋居住,陈同佳目前动向未明。香港与台湾仍然就陈同佳前往台湾伏法自动投案还是司法协助方式完成有分歧。案中女死者潘晓颖母亲接受传媒访问时形容,陈同佳已出狱近两年,现在每天要看这“所谓自由人”的杀人犯四处去,但其涉嫌杀人的审判仍遥遥无期。

2018年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而惹起轩然大波的20岁香港青年陈同佳,2019年10月23日洗钱及盗用信用卡罪名刑满出狱。陈23日上午9时在圣公会神职人员管浩鸣的陪同下步出监狱。

港媒星岛日报今天引述香港警方消息说,香港警方已不再向台湾杀人案嫌犯陈同佳提供安全屋。在香港,如果警方觉得有需要保护比如证人等特别人士,可以提供安全地方供居住,并由保护证人组保护。

该报道称,香港警方已经无向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提供安全屋居住。而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称,陈同佳已离开警方安全屋。至于陈同佳何时启程赴台,就仍要等台湾当局通知,暂时未有消息。

报道称,陈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狱,迄今将近2年。他出狱时表示愿意赴台投案自首。但一直协助他的管浩鸣多次说,问题不是陈同佳不愿到台湾,而是他暂时没办法取得赴台签证,陈同佳也十分无奈,希望被害人潘晓颖的母亲能明白和理解。

引发香港反修例示威骚乱的台湾杀人案,发生于2018年2月,陈同佳在台湾杀害香港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保安局2019年2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建议港府可以用“一次性的个案方式”,处理台湾等地区移交逃犯的要求。陈同佳2019年4月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判囚29个月。法官判决时指出即使被告招认杀人,干犯罪大恶极的罪行,但该案只牵涉因被告在台湾偷窃而衍生犯罪得益的洗黑钱罪行,法庭须按照被告实质被控的罪行判刑。

时任保安局长李家超提出将《逃犯条例》修订直接于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民阵发起反修例游行,其后6月12日演变成大规模示威,特首林郑月娥6月15日宣布“暂缓”修例,同年9月宣布正式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而陈同佳10月刑满出狱。

据星岛日报说,保安局发言人去年10月23日指,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这权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陈同佳获准入台,即使是原则上批准,台方可经警务联络渠道通知港方,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的研究。自动投案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司法协助从来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决条件。香港有关司法协助的条例不适用于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例,这两点台方应该知道。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该报道称,案中女死者潘晓颖母亲接受传媒访问时形容,陈同佳已出狱近两年,现在每天要看这“所谓自由人”的杀人犯四处去,但其涉嫌杀人的审判仍遥遥无期。

潘晓颖母亲表示,陈同佳仍逍遥法外,女儿未能沉冤得雪,内心感到极之悲痛及难受,“想知道有谁真心愿意帮助女儿”。她亦表示,愿为陈同佳赴台投案一事充当中间人,并邀请两地警方联络她,促成双方会面。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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