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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4月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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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运人士因辱警言论罪成判囚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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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摆街站发表「光復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共14罪,早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裁定被告11项罪名成立。谭得志周三(2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40个月兼罚款5000元。

香港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摆街站发表「光復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共14罪,早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裁定被告11项罪名成立。谭得志周三(2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40个月兼罚款5000元。

谭得志出庭时表现精神,多次挥手及用手向后拨头发,以最佳形象示人。公众向谭热烈挥手,谭有点头回应,又举起手指公示意。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为被告求情,指被告为关心时事的市民及传道人,案中的言论没有宣扬使用暴力,大部分言语只是宣洩情绪,他亦不是一个如立法会议员般对社会有影响力的人,希望法庭将大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考虑判刑时不能抽离当时社会正受史无前例暴力事件冲击的现实,认为被告不知道其言论后果是匪夷所思;陈官并花大篇幅批评被告的背景及言论,指被告作为少有顶尖大学的毕业生、亦是传道人,但在本案中看不到有学识、真君子应有的品德,更何况博爱的传道人。他看不到包含真诚信念、宽恕关爱,反而见到50岁的市井之徒的无边谩骂,无差别非友即敌的思维对待他人。又指被告作为政治人物,不顾道德底线、放弃原则,认为「斗烂」是可悲的。

陈官又批评,被告在街站的言论哗众取宠,称声要打击建制派,目的只是为了参选进入立法会,享受公帑的收入,以政府的钱打击政府,称「如这不算私利是甚麽?」

陈广池判刑将多项控罪以2年、18个月及15个月不等为量刑起点,将其中部分刑期分期执行,共判谭得志入狱40个月兼罚款5000元。

事后谭得志透过朋友在Facebook专页表示,将会上诉,指「我嘅判罪影响嘅係香港人嘅言论自由。」

早前法官陈广池裁定被告11项罪名成立,包括7项发表煽动文字、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及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罪;至于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及两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则脱罪。

责编 温晓平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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