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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4月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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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严厉查办朝阳区检察官李唐的枉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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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周盈岐,我实名举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唐在办理我的案件时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

您好!我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周盈岐,我实名举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唐在办理我的案件时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

事实理由

一、检察官李唐滥用职权,违法撤销批捕,违法不提起公诉

我于2018年12月至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报案,举报孙玉英和关天燕诈骗我钱款的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受理我的报案后,很快就对本案予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孙玉英及关天燕进行了刑事拘留。后两名犯罪嫌疑人于2019年2月初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我也从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得知,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都对诈骗我617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而且对该617万元的钱款去向都供述的很清楚了,承办警官也表示,他们都同意退还给我赃款,让我别着急。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案件就长时间没有消息,当我再次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时,承办警官却告知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两名嫌疑人已经释放了!我听了简直是晴天霹雳!

根据朝阳区公安分局的同志介绍的案件情况(案卷就在旁边,他们说不能给我看,但是可以告诉我里面的情况),在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时就亲口承认了诈骗我617万元的事实,虽然犯罪嫌疑人孙玉英在我反复多次催促之下,为逃避国家法律的制裁,以“挤牙膏”的方式向我偿还了部分诈骗钱款,但这是事后的退赃行为,并不能改变之前犯罪嫌疑人诈骗行为的性质,也就是“退赃不退罪”,况且他们也只是退还了部分账款。

所以,我认为目前本案的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证据非常充分,朝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唐撤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不仅放纵犯罪,而且导致犯罪嫌疑人孙玉英及关天燕蔑视法律、逍遥法外。本来犯罪嫌疑人关天燕在侦查期间的口供里同意退赃,而且犯罪嫌疑人孙玉英在北京市区拥有数套房产,但是至今也未完全归还诈骗我的钱款,结果两名嫌疑人在释放后反而气焰嚣张!至今连他们已经承认的诈骗金额都拒绝退给我了!

二、朝阳检察官叶帅玩忽职守,不正常办理检察工作

在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唐违法办案后,我于2020年9月给北京市委市政府邮寄过信件反映情况,北京市委市政府将我的案件情况转给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短信告知我,已经将我的情况转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并且明确写明由检察官叶帅负责本案,并给我提供了叶帅的办公电话。

但是我致电叶帅,其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曾致电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部的内勤,他们均表示会跟叶帅说我来过电话,会给我回电话,我的案件也会进行处理。但是朝阳区检察院收到我的案件举报后,截至到本举报信发出,2年了都无人与我联系,我的案件如石沉大海,也无人过问。

三、总结

我的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时证据非常充分,犯罪分子都已经认罪了,已经批捕了(犯罪数额是判处三年以上刑期,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能释放?我这期间反复找朝阳区检察院,都没能给我任何答复,就连承办警官都很无奈的跟我说,不明白检察院为什么撤销逮捕,难道我们抓错人了吗?!

我作为老百姓,高度怀疑朝阳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是在收受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贿赂的情况下故意放纵犯罪!否则不会出现官官相护的情况,第一次去检务接待中心还能正常接待,并且说系统中给我备注了,会很快和我联系,但是至今杳无音信,而且第二次再查询案件都不行,如果不是检察院内部相互勾结,断然不可能出现市政府市检转交的案件都无人问津的情况!

现在党中央提出要刀刃向内整顿政法队伍,清除政法界的害群之马!咱们朝阳区公安局的警官认真办案,都把两名嫌疑人绳之以法了,结果被朝阳区检察院的腐败分子生生的给放了!难道在北京这个天子脚下的地方,犯罪分子和腐败分子也能这么猖狂吗?!

所以我实名举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李唐检察官,请您予以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周盈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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