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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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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继平实名举报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招商引资”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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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溪县科美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郭群与绩溪县法院胡永辉法官联手恶意欺诈海外华人投资者蓄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举报材料

关于绩溪县科美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郭群与绩溪县法院胡永辉法官联手恶意欺诈海外华人投资者蓄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举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常继平,男,1960年3月出生,山西省运城市人,是一位旅居国外30余年的海外华人。由于家中老母亲年迈病危,冒着新冠疫情肆虐,在当地使领馆协助下于2020年10月30号从迪拜抵达西安机场。在西安隔离的第五天突然收到了本人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均被冻结的短信,导致本人当即失去了所有支付能力。很快,又收到绩溪县人民法院传票,告知2020年12月16日上午8:30开庭审理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时至今日,本人很无辜地被绩溪县法院下令限制高消费,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即人们常说的“老赖”,不能乘飞机,不能出国开展业务。对我而言,这给我的海外事业和生活带来了灾难性打击,也真是我一生莫大的耻辱!

本人30余年来一直在海外打拼,在国内几乎没有做过投资,而这仅有的一次投资使我感受到了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招商引资”的坑真深!

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结缘

2000年后,我从迪拜回国探亲途径上海之际,经朋友介绍,与在上海做生意的安徽省宣城市郎溪人郭群偶遇,之后多年彼此之间仅是互联网上礼节性问候,并无任何商业来往。 从2016年开始,郭群就通过微信和QQ给我做工作, 大讲特讲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的海内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实施规划,竭力邀请并催促我到绩溪县考察投资。2017年4月在郭群再三催促下我从迪拜来到了绩溪县考察。

鬼使神差,经不住诱惑,跌入“招商引资”陷阱

我到绩溪后, 这里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给我留下了美好印象,同时,也开始让我陷入郭群精心设计的欺诈“连环套”。首先,郭群在宣传介绍时任绩溪县县长黄德泉主持的海内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项目时,反复强调他与黄德泉县长的特殊关系:俩人同为宣城市郎溪人,黄德泉是郭群在宣城师范学校就读期间的老师,师生关系密切。郭群毕业以后和黄德泉来往频繁, 特别是郭群在上海经商期间, 黄德泉经常去看望他。 2014年黄德泉一到绩溪县任副县长,就邀请郭群到绩溪县做企业。2015年郭群在黄县长的鼎力支持下放弃了上海的生意,通过法院法拍拿到了一块好地皮, 一脚踏进了绩溪县开发园区,开办了科美特电梯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会山路19号)。

郭群大讲到绩溪县投资政府有很多优惠政策支持,特别是有他老师黄德泉县长做“靠山”,做事情会很给力。在将信将疑之际,一位被郭群誉为中国电梯界权威且同样是打着黄县长旗号以”三顾茅庐”(郭群语)并认作义父的李佑俭(曾任上海迅达电梯厂总工),也一再给我强调郭群的老师是县长,非常有权力, 有威望, 能够给郭群在事业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且说服我和郭群一起投资绩溪县华林山庄项目。2017年4月27日,基于对绩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信任和郭群等人的竭力劝说,我与郭群一起与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我和郭群共同受让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100%股份,我占51%,郭群占49%。股权价款付款分三期给付,首付100万(当时由我一个人出资100万元,支付了应付的51万元,郭群向我借款49万元,给我出具了一个借款凭据),第2期为200万,第3期为400余万。首付完成后进行股权转让,并变更法人代表。

郭群借黄县长保护,招摇撞骗,设立“杀猪盘”,巧取豪夺

郭群有黄德泉县长作“靠山”是当地商圈公开的秘密,这给郭群在当地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保护。在华林山庄项目推进过程中本人曾亲身经历的三件事情可以作证:一是在最初查看华林山庄地块时,郭群让一个在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给项目所在地临溪镇雄路村书记打个电话知会一下,结果很快该村书记和村长分别主动请我们吃饭,足以反映出郭群与老师黄县长特殊关系的威力。二是在华林山庄申请规划许可证期间,由于郭群和黄县长的特殊关系不便于直接出面,派我和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兆林一起去把申请材料送到黄县长办公室。黄县长竟然开口说:老王,你的手伸的也太长了吧?我们只能失望无奈地离开黄县长的办公室。令人震惊的是两天后,郭群让我看他的手机,原来黄县长给他发来只有两个字的短信息:已批! 三是由于郭群和黄县长的关系,华林山庄旁边有大约20多亩土地,是县林业局的苗圃,地里有许多珍稀树种,也被郭群毁坏并占用,华林山庄的大路和大门,就修在县林场的苗圃上。

刚刚开始与郭群合作,郭群依仗权势为所欲为、目无法纪、肆无忌惮的种种行为使当地的农民和小商户敢怒不敢言,更使我感到非常震惊和惶恐。在此仅列举四件事,第一件是由于华林山庄长时间未开发,我们接手前一直被当地一家家俱厂租赁占用。在我们接手之后其租赁合同未到期。不与家具厂商议,郭群当即命令人用推土机把正在作业的厂房一角强行推倒,迫使其立即搬离。第二件是华林山庄所在地临溪镇雄路村,村里姓碗的农民,在华林山庄墙外自家地里种有许多树木。不和农民协商解决,郭群命令施工队粗暴地用推土机把树木全部铲掉。该农民非常气愤,扬言报复郭群,但当他得知黄德泉县长是郭群的老师以后,噤若寒蝉,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第三件事情,郭群常常不支付或克扣员工工资,包括厨师。一个厨师几次催要工资,郭群不仅不给工钱,还让他的王姓助理猛打厨师的耳光。第四件事情,一位朱姓会计在他的公司工作,约定月薪为5000元,但郭群一直不给他发工资。朱姓会计几次到电梯厂和郭群吵闹要工资,结局是半年只拿到4600元的车杂费辞职了。该会计气愤不过就亲自到银行反映了郭群电梯厂的实际经营状况,该银行当即把郭群已经谈好的贷款意向取消了。

鉴于郭群粗暴、蛮横无理,本人深感和他合作很艰难。国外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诚信经营才是最重要的经商之本。曾经试图用这一理念引导他,感觉是对牛弹琴,效果甚微。当我出资100万元给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后,郭群不仅没有按照约定负担其49%股份价款49万元,还把我借给他的49万元巧立名目转为他的科美特电梯公司的股份。此后短短两周之内,他以各种紧急情形为由,胁迫我多次累计支付了各种款项9万多元。

基于对郭群实际接触后的认识,我醒悟到郭群是一个既目无法纪又无道德底线的人,又是一个难以合作的人。此时无意间我妻子得知了我这一投资行为后,愤然给我发来了离婚协议书,我随即决定退出这一合作。当我与郭群说出这一想法时郭群欣然表示同意,至此,我也意识到郭群已经达到他分文不出就得到了觊觎很久的华林山庄所有权的目的。

2017年5月26日,在所谓“合作投资”不满一个月时间,我就与郭群签了“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确定我持有的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给郭群,郭群负责偿付我全部股权价款、借款及利息。第二天,我们就到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法人和股东变更手续。随后,我即拜访了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兆林,让他看了“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声明我已依法退出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原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已经全部转让给郭群。当时王总还帮我引见了他的律师胡志泽,以帮我追讨投资的100余万元,由于感觉胡律师所要求的4万元诉讼费过高就拒绝了。

黄县长的保护伞也成了郭群对外招揽投资者的杀手锏。在公司里请客、聊天、喝酒是他每天必备的功课。来考察的人和我一样,大都是奔着郭群重点宣传和推介绩溪县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和黄县长“靠山”而来的。这些来访者有本省的,也有外省的如北京、上海等和海外的较有资金实力的商界人士。为了搞好来宾接待,在电梯厂专设餐厅和招待房。为了造声势,他会邀请县政府官员出席。印象较深的有两次,一是2017年5月某一天,他招待一些来自宣城市的客人,特邀了绩溪县周宁副县长出席。席间,周副县长就嘱咐郭群,你一定要给黄县长争光,不要给黄县长脸上抹黑等等。二是5月份某个晚上郭群特邀绩溪县各局办负责人喝酒,有县住建委胡副主任、县教体委某副主任及法院、公安等部门大约10多人参加。席间郭群对县里某些部门的人不“帮忙”而不满大加指责,有人善意提醒到:你得注意黄县长的形象,不要这样高调好不好?郭群以认同的口吻说:你老兄说的对,我是要特别注意,不过黄县长对我确实很关心,他自己在县局办会议上还专门说让大家关照我呢。这个人也认同地点了点头。

在接手华林山庄项目后,郭群并没有专注于该项目的具体开发和实施,而是先花心思把“华林山庄”改为极具诱惑力的“香巴拉”, 并做了个大沙盘放在办公室,其目的在于把“香巴拉”打造成美轮美奂的“高档会所”,打着黄县长的幌子,继续开展绩溪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这样,在郭群主导下,借黄县长的保护伞,以“香巴拉”为名的“招商引资”会所,实质上就成了他招揽投资客,招摇撞骗,巧取豪夺的“杀猪盘”。郭群在上海时从事销售工作多年,招揽投资客是高手。通常与投资客沟通有三个特点:一是口若悬河大谈绩溪县的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和他的连锁经营理念,重点是整合资源上市,以彰显他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二是大谈人文情怀,引经据典,显示他热情、大度、好客;三是巧妙迂回的谈他和黄县长师生间的“逸闻趣事”,还特别设计好剧本让手下人讲述,以显示他和黄县长的深厚友情。事已至此,经与主要投资人沟通后,我应该是郭群这个“杀猪盘”的第一个投资客。以这样的方式被郭群招揽来并上钩的投资客不少于10余人,涉及金额上千万,给十多个家庭带来了不幸。

凭借与黄县长特殊关系干预司法审判,无辜陷我于“连带责任”之坑

收到传票后,与郭群沟通时他一再强调我没有责任, 不需要亲自到法庭,一切由他来代理。考虑到事情重大,我还是提前3天到达绩溪县准备参加庭审。我将准备好的民事诉讼答辩状和证据给郭群和他的律师阅读无异议,但郭群反复强调,在法庭上开始答辩时要声明“完全同意郭总的答辩”(当时我不接受这个要求,只是以沉默应对)。2020年12月16日在法庭上,郭群作为第一被告做了答辩发言。我作为第二被告进行答辩时,并没有说“完全同意郭总的答辩”这句话。庭审结束后,主审的胡永辉法官下令关闭公开庭审录像设备后态度异常严肃地对我说: 常总你的责任非常严重,远比你自己想象的严重!胡法官这一句话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影响,当即被胡法官的话震惊而心慌意乱。我当下对胡法官说: “我已经和郭总签过了“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而且在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后来的经营和债务应该完全与我没有任何责任和关系。”胡法官又问郭群:“常总在这件事上有没有责任”?郭群明确回答:“我自己承担100%全部责任,与常继平无关”。在公开庭审中郭群也说过这一句话,这一事实清晰明了。胡法官征求意见后,郭群和原告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紧接着,胡法官与郭群及原告代理律师胡志泽分别协商债务清偿方案等,根本没有让我参与任何协商调解,既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也没有口头告知我调解结果。我一直傻傻等待,结果是书记员章琰递给我一份已经起草好的调解书,我发现调解书上在诉讼保全时华林置业有限公司原来被冻结的95%股份降到了51%股份,而且取消了科美特电梯公司的担保资格,却把我作为连带责任人,我当即表示不接受,但胡法官又对着我说,“对你来说,连带责任是最轻的,不然会更严重,我是按最轻的给你”。胡法官完全没有尽职解释到底何为“连带责任”,加之我当时急着返回山西老家服侍极度病危的老母亲,就在完全不明白连带责任到底意味着什么样的具体责任情况下,在胡法官的恫吓和逼迫下茫然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回到山西后第三天得知连带责任重大,我给胡法官打电话表示我是在他恫吓逼迫下签的字,我不同意调解结果,胡法官再次威胁我说:“不管你收没收到调解书,都已经生效了”。此时,调解书并没有送达。就这样,在胡法官的恐吓和威逼下,将我推进了近600万“连带责任”的深坑,给我及家人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

现在需要绩溪县法院回答以下问题:第一,为什么胡法官在公开庭审答辩完,在关闭了公开庭审现场录像后,立即威胁我说: 你的责任非常严重,远比你自己想象的严重;第二,作为第二被告,不让我参与调解过程,且签署调解书前不告知调解结果,也不解释连带责任含义,更没有明确说明连带责任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只是拿来打印好的调解书让我签字,这样做法官尽职尽责了吗?第三,为什么把科美特电梯公司的担保责任去掉,胡法官竟完全同意并采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难道这是为了把连带责任转嫁出去吗?第四,按照原告的诉讼状,第一被告是郭群,第二被告是常继平,根据调解书偿还债务主要人是郭群和华林置业有限公司,常继平承担连带责任,但结案书上为何是“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常继平、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等”,而完全没有郭群的名字,这是为什么?

蹊跷的法院执行,迫使我无辜背负他人债务,被推进了“老赖”的深渊

陷入了“连带责任”泥沼后,按照清偿方案,为了督促郭群能兑现承诺,及时还债,我积极保持与被告郭群和原告王兆林的沟通。由于首期还款期限已过,郭群分文未还,2021年7月8日得知绩溪县人民法院再次冻结我的银行账户,法院开始了强制执行。经过查封我的银行账号和以高价三次拍卖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华林山庄别墅1套流拍后,于2022年2月27日绩溪县法院对我做出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决定。由此将我推进了“老赖”的深渊。

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和结果需要绩溪县法院回答以下问题:1. 绩溪县法院启动执行不需要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书吗?启动被执行我是从银行账号被冻结得知的,时至今日也未收到绩溪县法院签发的执行书。2. 被执行人与调解书上的数量和顺序不一致。企查查平台显示,法院执行书中被执行人为常继平、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没有郭群的名字,数量上不一致,这是为什么?调解书中郭群为主要债务人,为什么被去掉?为什么把我的名字排在第一位,而把绩溪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排在后面? 3. 为何未经评估公司评估三次以高于市场价拍卖华林置业名下的1套别墅?我于2020年12月15号曾去绩溪县房管局查看华林山庄别墅的销售情况,负责人胡健告知,除了未完工的单元房,华林山庄共建成七套别墅,其中五套已网签,另外两套未网签(其中包括郭群承诺用来顶他欠我109万元别墅一套)。此次法院拍卖华林置业财产为什么只有一套而不是两套别墅?最为重要的是法院拍卖标的物的价格理应低于市场价20%起拍,为什么华林山庄的别墅拍卖价格竟然比市场价还要高出100%?这种不经拍卖公司评估随意抬高拍卖价显然是郭群在操控法拍,有意让流拍。因此,我感觉到 “树欲静而风不止”。下一步绩溪县法院很有可能直接针对我来执行。因为这是郭群利用他老师黄德泉县长作为保护伞,纠集绩溪县法院玩忽职守的胡法官以及绩溪县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胡志泽(原告王兆林也告诉我胡律师曾几次建议他来执行我),在2020年12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已经串通一气,其目的就是通过法院调解确定我的连带责任,然后想方设法再把近600万的债务转嫁于我。郭群借黄县长之力与律师密谋,与法官串通,对我这个海外归来的投资者恶意欺诈,制造了绩溪县赤裸裸的深不见底的“招商引资”深坑!

2020年12月16日中午公开庭审结束后,郭群佯装去办事情,却安排我去请他的律师涂新民吃饭。在饭桌上,涂律师对我说“本来昨天看了你的答辩状想告诉你,你的连带责任不能免除,但我和郭总怕你的压力大,就没有跟你说”。由于我与郭群签的“股东退股撤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将于2021年1月5日满3年。为了保持其有效性需要续签,当天等到很晚郭群才回到办公室。当我提出这一要求时,他断然回绝说:原来的协议就可以,没有必要再签。在我的执意要求下和李佑俭老先生的劝说下,郭群才不得不在复印机旁边顺手捡了一张废纸,用圆珠笔手写协议。我说以前的协议都是先打印出来后签字盖章,还要按手印,这次太简单了吧!他极不耐烦地说:那样太麻烦了,就这样用手写,不然我不签了!最后看到他写的协议内容,简直令人无法接受。他竟然只写了一份2022年6月30日之前还款109万的“欠款承诺函”,毫不商量地把原来协议中规定的6%年利息以及若不能按时还款要用一套别墅来顶账等内容都擅自取消了。郭群就是这样乘人之危、明火执仗地逼我收起那张写在废纸上的“欠款承诺函”。庭审结束后次日晚即2020年12月17日,我疲惫和沮丧地赶回山西老家,我的老母亲为我打官司一事担惊受怕整日整夜挂念,病情急剧恶化,没过几天就离开了人世。

恳切请求

尊敬的领导,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了解调查这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彻底查处郭群打着黄德泉县长的保护伞蓄意破坏投资环境,与胡永辉法官、胡志泽律师勾结制造冤假错案的恶劣行径,解除我无辜陷入连带责任的枷锁,归还我本已撤销的100余万投资,以抚慰一颗伤痕累累的爱国之心。从满怀热情响应绩溪县“招商引资”,到陷入“连带责任”,最终成为失信的“老赖”这一戏剧性的、惨痛的教训,就活灵活现的发生在风光秀丽、历史久远、人文璀璨,盛有“和谐之源,文化名城,名人故里”美誉的绩溪,这是令人痛心的。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 干部”要守住权力关, 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 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 廉洁用权”。在海外经商的国人大多有落叶归根的家国情怀,都想为家乡建设出把力。我衷心希望您及有关领导能帮助我,把知法犯法之徒查明,使官场污浊之气清扬,让海内外投资者竞相前来。

祝愿安徽省人民在您的带领下,与班子成员和全省人民一道建设好自己的家园。让家乡的山更美,水更清,人民越来越幸福!再次致以崇高敬礼和诚挚感谢!

举报人:常继平

联系方式:13466871708

日 期: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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