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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3月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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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2016年抢高官文件 藐视立法会罪成判监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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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间,于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其后他被控一项藐视立法会罪,东区裁判法院周二(29日)裁定梁国雄罪名成立,判囚14天,与他现有23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即加监14天。

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间,于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其后他被控一项藐视立法会罪,东区裁判法院周二(29日)裁定梁国雄罪名成立,判囚14天,与他现有23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即加监14天。

案情指,案发时立法会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正讨论横洲发展计划,梁国雄要求政府提供与顾问公司奥雅纳的书信来往,但马绍祥未有资料,梁国雄走到马绍祥的座位拿起文件夹,并交另一议员朱凯迪翻阅。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事后致函立法会主席,要求跟进事件,马绍祥并在翌日报警。

严官裁决时指,被告未经同意取去他人的文件夹,而事主有合理原因要求交还,然而被告却将文件夹转交他人,明显无视并拒绝要求,期间亦曾高叫“抢文件”,以“抢”形容自己的行为,可见被告明知自己无权取去文件,并已侵犯他人财物的权利。

梁国雄被裁定罪成后,解雇其代表律师吴宗銮及吴霭仪,自行求情。他称,当日行为属议会抗争,表达政治信念,强调并不旨在骚扰会议,认为受议员的豁免权保障而不受追究。梁国雄又说,当日官员在议员追问下仍未有交出有关资料,斥他们对议员监察采藐视态度,故因希望得知事件有否涉及官商乡黑勾结、官员有否徇私才取走文件。

梁国雄妻子、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周二(29日)在开庭前指,相信梁国雄即使面对什么判决结果也无愧于心,他只是用不同方法表达香港市民的意见及愤怒,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陈宝莹续指,过去梁国雄抗议也只是被赶出立法会会议厅,今次是首次因此被控告藐视立法会罪。

责编 温晓平

转载自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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