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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自由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宗教信仰自由
附:培根论宗教信仰
杜绝一切种族、信仰、国籍和文化的偏见,是全球社会和联合国的法律宗旨!
民主是民族、信仰之间的和谐与平等,民主社会是从国家、区域到全球的文化多元化、多极化社会。真实的宗教应该是仁爱、和平、建构,还不应该导致论断、仇恨、奴役、毁灭。
文明社会是宗教伦理、政治法制、科技经济的相互分立而又制约的社会结构,社会法律受宗教伦理规范,社会行为受法律制度约束。人类精神的一个危机,来自:1)、各种理论脱离了《圣经》、《四书五经》的实质精神;2)、宗教组织的“权”、“利”控制了个人信仰;因此,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的一系列灾难。
人人有信仰自由,儒家信仰(RUJIASM)受法律保护,国父孙中山同时信仰《圣经》和《四书五经》,还梁簌冥同时信仰《四书五经》和佛教。
《圣经》是犹太教、基督教、回教、巴哈伊教的思想根源,还《四书五经》是道教、儒教、汉化佛教、神道教的思想根源;因此,只有同时阅读《圣经》和《四书五经》-哲学之源,还科学(理学)与艺术(心学)为信仰飞翔的两翼,才能真正理解人类文明的思想史。
中华民族、儒家信仰、中国文化,受联合国和民主社会的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可进行污辱、毁谤和亵渎 - 包括不可以滥用《圣经》(66卷)和《四书五经》及《老子》、《庄子》(11卷)- 儒家思想的基点!
传统文化和信仰是民族生存的立足点。西方社会,对侮辱犹太教和锡克教的行为可按反种族仇恨法规进行起诉。对中华民族及信仰、文化的一切“种族”主义,也必然被全人类所谴责,并终将受到“上帝”的公正制裁。
儒家是开放、发展的体系,从各种宗教、哲学(东、西方)中吸取养分;因此,以儒家为主导,与道教、佛教、“犹太(基督)教-回教”等的和谐,是中华文明繁荣的基础,也将成为未来全球文明的典范。
宗教(“儒教”)-政体(宫廷)分立而互动、私立教育-文官考核,及“儒(政治-法家/兵家)释(宗教)道(科学-名家/医家)”社会结构化,已经构成了民主国家的治理模式。
全球化策略,传播宗教-政治理念,获取文化(科学、艺术、哲学等)资源、物质(矿物、生物及金银宝石、文物等)资源和人(人力、人才)的资源而创新文化、发展产品和全球市场化。“仁本”伦理是法学、制度的根基;因此,有必要将儒家信仰、伦理全球化。
西方民主国家,已经开始对宗教自由进行更细致的立法 -比如,反宗教仇恨法案-旨在打击煽动宗教仇恨情绪的法案,有效地保护所有宗教的和谐 - 包括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和儒教、佛教等主要宗教。
中华民族、文化和信仰 - 全球化儒家(RUJIASM),也将会以法律形式 - 更具体、条例化的立法在全球范围得到保护。
附:培根论宗教信仰(格言录)
(弗兰西斯·培根著,何新译《培根人生论》,天地图书公司,2004年。)
- 论真理-
“一个人如能在心中充满对人类的博爱,行为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远只围绕真理的枢轴而转动,那么他虽生在人间也就等于步入了天堂了。”
“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骗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的价值。欺骗的行为像蛇,它无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爬行。”
“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了!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於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 - 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批的丧钟之声。”
- 论宗教信仰的统一 -
“若试图以武力统一信仰,那是违背天意的,这是用上帝的一种训谕去否定另一种训谕。要知道上帝认为,人类不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也是人。所以当罗马诗人卢克来修看到阿加门农王以亲生女儿向女神献祭时,他叹息说:‘宗教信仰竟然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恶!’”
“当魔鬼说:‘我要升临天堂与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渎神言论,但是如果让上帝化为人身并让他说‘我将降临人间与魔鬼一样可怖’,那不就是更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了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宰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秃鹰和乌鸦,把普渡众生的慈航变做凶残的海盗之船。其所作所为不正是这种渎神之举吗?”
“在一切关于宗教的理论中,最高明者无过于使徒雅各的这句话:‘愤怒的感情不能体现上帝的正义!’”
- 论无神论 -
“只有从表面上看去,这自然界中的万物才是偶然和不相关的。可是只要深入观察和思考,就会发现万物之间那些错综复杂的因果联系,最终只能导向一个总的宇宙原因 - 这就是神*。”
“伊壁鸠鲁的话是非常高贵而真诚的,因为正是他说过这样一个格言:‘真正的亵渎神灵的,并不是那种否认世俗所见神灵的人,而是那些把世俗观念强加于神灵之上的人!’”
“当人心胸中具有一种神圣的理想和信仰,那么就可以激发出无限的意志和力量。这种意志和力量假如不依托一种信仰,就不可能产生。”
- 论迷信 -
“对於神,与其陷入一种错误的信仰,倒远不如不抱有任何信仰。因为后者只是对神的无知,而前者却是对神的亵渎。迷信神实质上是亵渎神。”
“迷信总是群众性的。而在这迷信盛行的时代,即使有少数智者也不得不屈服于愚妄的群氓。在这种时代,理论的假设不是服从于世界,而是世界必须服从于理论的假设。”
“僧侣们常谈所谓‘虔诚的善意’,却不惜让这种‘善意’把人引向地狱。”
“愚妄的迷信是极为残酷而且丑恶的。迷信并非宗教。如果有一只猿猴,其外表竟长得像人。那将是十分令人厌恶。因为这是对人类的嘲笑。而一种迷信,如果以一种虔诚的宗教形式出现,也将更加令人厌恶。”
(*注:也就是相信“终极因”。培根50岁,1610年主持出版《钦定英译圣经》 。)
(所有文章,仅供参考,未经同意,不可转载。0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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