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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文集
·记录2006年9月以来的中国新闻管制和迫害
·新闻机构不能做的由国家来做----十七大前呼吁尽快出台《新闻出版法》
·再次呼吁尽快制定新闻法规,保障记者新闻自由权
·胡锦涛二三事----附胡锦涛文:上了生动的一课
·《人民日报》迎十七大集“假大空”之大成
·团派宗教局长叶小文出洋相
·李克强称“我们不是生不逢时,而是生恰逢时”
·“后清”的“二胡”----且看团派如何“十七大的摇滚”
·告别柏林墙----从前东德人默克尔出任德国总理所想到的
·赵紫阳包遵信葬礼之比较
·要求废止特权、取消垄断、加速新闻自由立法----记者节之际致国家新闻总署署长柳斌杰先生
·一位病逝的公民反遭歧视----前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是"病亡"还是病逝?
·厕所名叫“解放区”被查实乃制造新型“文字狱”
·以“科学发展观”的名义绑架全国人民为人质
·“新闻民工”的不幸
·组织上是怎么考察贪官们"不腐败"的
·抗议上海非法查抄翟明磊家里的私有物权《民间》——也敦请上海官方对知识分子、新闻记者厚道些
·《圣经》在中国“控制发行”的条件下广为畅销
·美国人冒险拍摄八卷电影胶卷记录日军的血腥和兽行
·2007年最无赖的衙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三联《读书》这束老花插在中宣部这堆牛粪上(2007年文化事件回顾)
·可怜的北大,霸道的新闻出版总署
·2007年中国新闻出版言论不自由之典型案例实录
·拘留校长的陕西县长岂能道歉了事?
·从《财经》“阴阳刊”看中共新闻检查方式转变
·如何忘掉生命中的王八蛋?——作家李利忠对杭州无耻奸商“好又多”的投诉感慨
·CCTV成网上“公敌”
·吴仪“全退秀”与她的花拳绣腿
·向恢复自由的喻华峰致敬
·就张德江主政期间失误致信全国两会秘书处
·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实质上是掩盖“劫贫济富”
·2008年问温家宝总理十个问题
·叶小文批达赖“分裂中国”并指责基督徒“热心此道”之我见
·肖扬的耻辱:又“一批”“一批”死刑犯被执行
·报料指“北晚文峰”正是北京日报集团社长梅宁华
·为“北晚文峰”公开在报上与“南都长平”论战叫好
·中国特权阶级的抓权特色
·为敏感词"脱敏"势在必行
·关键时刻,汪洋先生能否容忍不同声音
·力挺温家宝——指挥官总是在最前线
·为地震死难者祈祷
·祝贺马英九就职——大陆民主自由不会再落后二十年
·公民参与社会从抗震救灾开始
·是记者诈骗,还是经济纠纷?----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筹办负责人朱箐被审透出的真相
·谴责蔡武,谴责文化部迫害张耀杰
·李鹏子李小鹏将任山西副省长还可能升为省部级
·不认识六四就实现不了民主自由
·六四是全中国人头顶上的彩虹
·在猫眼社区为“六四”守夜
·我们应当热爱范美忠
·说真话媒体进入多事之秋----评地震灾区报道的自由与不自由
·劳民伤财的记者证
·凌沧洲就作家冉云飞言论权受损答问
·灾区报道管制让中国新闻人驴马不如
·从胡锦涛、江泽民论网看网络言禁开放
·7月3日请网友到强国论坛质问柳斌杰
·贵州瓮安事件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
·六四真相十九年
·新闻出版署长柳斌杰网聊遭炮轰
·十问贵州当局负责人石宗源
·请上海律师谢有明回避杨佳案
·“媒体公诉”还是“国家公诉”?——从北京两记者被抓案看媒体所扮演的干扰司法角色
·且说错人民币和坏身份证
·没有言论自由就看不到法治
·从《北京晚报》哀杨佳为"反面许三多"谈起
·典型的人治和封锁信息只能显得政府更愚蠢
·司法独立,还是人治重来?----杨佳案会不会像段义和案那样速诉速决?
·瓮安骚乱与奥运“加油”
·胡锦涛能否每省设立一个示威区?
·索尔仁尼琴:饱受争议的俄罗斯良心
·北京的耻辱
·中共要奥运不要人权
·华国锋时代被错杀的优秀青年
·看华国锋如何镇压表达异议的民众
·新华社上海分社御用记者沉默应对杨佳案
·北京不欢迎中国公民
·奥运过后,博客删帖依旧
·中国小学生和学者的反美和仇美情绪
·建议山西政府向“9.8”死难者下半旗
·山西新华社比上海新华社更在乎真相?
·三鹿奶粉=肾结石宝宝+三聚氰胺+航天员乳饮料+封锁新闻
·新华社替政府遮羞:李从军下台
·维权抗议者与戈尔巴乔夫
·令国家蒙羞的“三鹿式政府”
·央视强暴《东方早报》让全民不安
·打阎崇年的是"以暴易暴"党校的学生
·“掌掴门”引出“文化毒奶”话题
·“世界废除死刑日”之际中国执行死刑案不完全统计
·国务院局长孙志辉临退休突击提拔高干
·就记者封口费致温家宝一封公开信
·从法治角度看严打条件下的“国家本位”至上和“权利本位”缺失
·中南海面临危机
·祝贺奥巴马获得美国总统
·鄢烈山说了半天都没说到点子上
·新闻总署是一条丧家狗
·司徒雷登杭州墓地考验中美关系
·中共最大难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不用人民币解决
·指鹿为马和正龙拍虎----中学语文课本被阉割的一部分
·温家宝为何不理会学者提出给民众发红包的建议
·杀了杨佳,并不能证明法律胜了
·新闻总署处罚“封口费”媒体记者的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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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在监督面前实在是无能为力

   
   
   每次外出采访,最担心的就是找不到采访对象。一般来说,我们采访去农村和机关单位比较多,但感受却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去农民家往往受到不加任何掩饰的欢迎,可去机关单位,不是碰钉子,就是找不到人。
   4月19日下去,我们去浙江中西部的丽水市法院采访一桩美国华侨浙江老乡遭遇不公平待遇的案子,首先我们去联系一位原由丽水市下辖云和县法院院长一职调来市法院出任民事庭庭长的叶晓生法官。进入法院大门,必须要经过传达室这一关,传达室的保安会主动拦下来,然后问找谁,然后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开头两三句话,十有八九就能判断能否见到面。不出所料,对方一听来访者是记者,张口就是托词"我们在开会,会审一桩案子,实在抽不出时间"。我们强调只要三五分钟便可以,他接着又推到法院办公室,要我们找某某主任,云云。
   被庭长拒绝,是我们预料到的,但我们不甘心,就在我们放下电话的同时,对保安说我们找办公室,说着就走进电梯。在电梯里,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位庭长肯定就在自己的办公室端坐着无疑,因为传达室保安的电话就是直接通往他办公室的。我们直接上六楼庭长的办公室,果不出所料,办公室就他一个人,根本不是什么会审案子--一个人如何合议与会审案子?我们直接提出自己的采访要求,这位庭长不知是刚才拒绝我们未成而尴尬,还是平时就面庞通红,总觉得他有点紧张,说话不那么自在。

   其实,我们的问题很简单,美国有一位华侨,其家乡就在丽水,遇到一桩案子,一审已经败诉,一审时有些程序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现在这名华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如果其程序仍然明显违法而得不到法院纠正的话,其切身利益将受到不利的影响。所以,华侨家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同时又希望能够以舆论的力量,促使终审法院能够秉公办案,并按照涉外案件程序来审理。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这个案子一审时当地法院并没有按照涉外案件的程序来审理,而是按照一般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我们在走访了有关部门后,特地来询问终审法院的叶庭长,其当事人一方居住在美国纽约,而这样的案子能否作为涉外案件进行审理?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同时为原、被告辩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等,叶庭长在实在推不脱我们的情况下,就告诉我们这个案子不是涉外案件,涉外案件是要上级领导审批的--事实上,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上却写着涉外案件才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格式,可是又按照一般简易程序来审理的。至于该案子一审已经"简易化"审理,那么二审又需要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来介入审理,却不算涉外案件,庭长该如何解释呢?他说关于案子本身他们内部有规定,他本人没有发言权,再次请我们去找法院办公室,因为办公室负责联络新闻单位。
   在叶庭长办公室,前后不到十分钟,其间他还外出一次,我们等着,最后总算回来了。后来后还是建议我们去找办公室。实在无话可说,我们就告辞了,这下应该让叶庭长松一口气了,或许他真的要召集一些人去会审应该会审的案子了。
   走出法院办公室,我想,新闻记者只是一个社会记录者和观察员,根本就不是什么官,为什么那么多的官员、掌权者要不由自主地或躲,或怕呢?再者,记者也不是什么强盗,一些当事人也没有必要处处提防,处处推脱,何苦来着呢?
   当然,我们外出采访,碰到类似吃了"闭门羹"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我们已经有了十足的经验。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记者去河北廊坊采访前总书记题写金子招牌的"东方大学城",调查、了解一桩案子。到了以后,同样是找不到一个可以负责说话的人,找来找去,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向我们介绍情况,找他们的总经理,不在,拨打其手机,从来没有人接。后来我们急中生智,在校方人员办公室里抓起对方的座机电话拨打其总经理的手机,一下子就接通了,然后他一听说记者就在校内的办公室里等着,就连连说自己在外地开会,抱歉等等。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在外地开会,而是推脱我们,但我们明知道又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中央多次说要加强舆论监督,要求基层不要封锁消息,尤其是法院系统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和公开接受采访,不得隐瞒事实、干涉舆论监督,甚至中共办公厅还要在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的疏导;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和对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的揭露和批评等等,但是这些规定毕竟只是规定,没有强制性,其规格没有法律高,换一句话说等同于没有法律依据。面对拒绝采访的单位和个人,甚至碰到一些拳脚相加的掌权者,记者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又该如何保障?没有新闻法,记者采访权难上加难,舆论监督、曝光,如何才能"硬"起来?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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