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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敌的政府应在法庭上接受犯罪指控
有的小民被政府冤枉死了,有的小民被刑讯逼供判刑了——无一例外的都是小民。再看小民被强权蹂躏的背面:有的“大夫”犯罪了却逍遥法外,有的“大夫”服刑了却比监狱外还要自由,我们的社会为什幺近年来会接二连三地出现这样的事情呢?为什幺他们——以及我们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呢?为什幺我们每一个人的同情心和爱心却不能得到公开自如地表达呢?我们的政府领导人为什幺没有公开对受到强权侵害的小民表示同情、慰问和一些人情味呢?难道领导人在没有当领导人之前就不是普通人,难道现在的领导人其祖祖辈辈都不是出身老百姓?
我对于当今中国领导人关于人权的讲话了解得甚少——我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或者是渠道不畅通,更不知道他们领导人的人权观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有哪些独特的历史背景,有没有人文关怀的温情?在世界上其它一些国家的领导人,我知道有不少是著名的人权专家,如韩国前总统金大中,南非前总统曼德拉,波兰前总统瓦文萨,等等。而在中国近二十年来,多数领导人却都是顺顺当当一步一步提升上来的——邓小平也没有进过监狱,更没有开除党籍,他们中没有一位是为捍卫人权和民主自由而被关进监狱的政治犯出身的。据说前总理朱熔基曾经被错划过右派,但官方公布的简历上却丝毫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不知道为什幺不能正视历史真相?不过,朱熔基也仅仅是被划为右派并不是判刑,不是犯罪,官方不应该遮掩——如故意遮掩了就容易造成“忘记历史,也忘记耻辱”的过失,更不会使后世吸取前人惨痛的血的教训。对于历史的真相,朱先生还应该为之自豪,主动公诸于众。一个大右派,居然可以成长为国家的总理,说明中国的政治开始走向文明,人权事业有了推进。但是,这一建设性的“预见”仅仅是我的一相情愿,事实上不会发生的。请看朱熔基先生当政时期,他有机会和能力做,却没有做,一直到退休为止,也未见他提到这一事件,丝毫经验教训没有总结,历史就有可能重演。我不清楚,不明白,朱老板为什幺这幺谨慎,这幺糊涂呢?我可以体谅他的痛苦都压抑在内心,但为什幺不去释放呢?为什幺不还原历史真相呢?为什幺要自己痛心一辈子呢?为什幺要把自己的所有都带进火化场或者坟墓呢?
我总以为朱熔基先生个性鲜明,谁知也是一面“空镜子”。我还记得朱先生当政时有这幺两句题词,一是为某会计学院写的“不做假账”,另一是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写的“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后一条与人权观念有点搭边,但却有点偷偷摸摸,因为该题词没有公开以高规格的新华社通稿报道国家领导人题词的形式发表,各大报纸和主流电视台都没有披露,这一细节多少让人疑惑:既然写了,为什幺不敢多说?难道自己为下级的“焦点访谈”节目题个词还担心犯政治错误?还担心再一次被打成大右派?
我记得从某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格言:除非你对人道事业已有贡献,否则你死而有愧。我想,如果将来有一天能够遇到朱先生这样的人——如果他将来还在世的话,希望能够当面问他内心有没有被错划为右派之痛,有没有为人道(他人)事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从广义上讲,人道事业即是人权事业,没有人道,更别谈有人权;有了人权,自然也就有了人道。如果在一个没有人权更没有人道的国家里,民众不是公民,其生不如死。而在一个人权至上、人道正常的国家,如果不幸有一个无辜而被诬告的人,一个被政府冤枉致死的人,一个无端遭受强权和暴力打击的人,他完全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索赔并获得平反,而且还可以把政府当作自己的敌人对待。也就是说,政府把这民受到侵害的公民当成了敌人——是明显错误的,非法的,有罪的。我想,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幺这个国家就是故意、刻意地以人民为敌的专制国家,就不是一个健康的有希望的民主法治国家,就不是宪政国家,更不会赢得广大民众的拥护和尊敬。
我想,不光国家和政府的高级领导人,还包括普通民众,都应该把“告政府去”当作是是个民主、法治、宪政国家很正常的事情,只有民众因为恐惧而不敢告政府的国家才是不正常的专制独裁的非法治邪恶国家。在这个方面,美国已经完全走在前面,美国民众就敢于把政府视为“敌人”——也就是被告席上被告。 1997年上海市政协编译组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关于美国公民告政府的书,名叫《为权益而战》,作者是美国人权捍卫者彼得.伊龙斯,他在书中搜集到公民不畏强权维护权益的16个案例,涉及神圣的公民权利受到不幸侵害的种种事实,有小学生因为宗教信仰拒绝向国旗致敬,被学校开除的,其父亲就勇敢状告当地政府的学区委员会;有日裔学生在二战期间抗拒政府把日裔美国人强迫关进战时集中营的军事宵禁和遣送他们的命令而关押被受到政治迫害;有黑人住户平白无故地受到信奉种族歧视的白人邻居的欺负,还要被迫赶出去,引发诉讼;有大学教师和前共产党员抵制麦卡锡主义,把美国政府推向被告席,坚定地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有有色人种协会为实现取消当地小学的种族隔离而进行最后的决战,并坚决抵制官方要求交出有色人种协进会的会员名单,坚持与政府对立;有黑人中学生参加静坐示威,抗议快餐馆的种族隔离而被捕打官司的案例;有美国公民诉美国,向征兵法提出挑战,该法规定因宗教信仰而拒绝服兵役必须宣誓自己信仰上帝,一位有信仰的拒绝者敢于向强权讲真理,说真话而受到迫害,继续抗争,坚持到底;有两位普通中学教师以学校普遍推行的“忠诚”誓言违背基督教公谊会教徒的原则为理由而拒绝签字,受到迫害而奋起自卫,维权;有中学生物老师起诉州政府,状告一项禁止在学校讲授进化论的斯科普斯法律,甚至被污为“那个人就是猴子直接进化的”,受到了信仰上帝派者的人身攻击和迫害;有13岁女孩因为越战死难者和抗议美国对越南的轰炸而佩带黑纱,受到停学处分,状告市政府;有医生向所在的州反对堕胎法规提出挑战,导致她被判刑,而最高法院又拒绝了她的上诉;有市民起诉该市的财产税制度使穷人的孩子只能在穷学校里读书,为穷孩子赢得受教育的公平和平等权而战;有中学教师向迫使怀孕教师离职的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提出挑战;有位律师为自己受到的诬告而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保障宪法权利最终获得胜诉讼;有家长因自己孩子的教师不顾他的抗议而继续在教室内带领孩子做祈祷,向法院起诉学校方;有男青年因在自己的卧室里同一名男友搞同性恋而被捕,随后他向州反鸡奸法提出挑战,最后他有权不开自己卧室的房门,不让警察和检查官进入卧室。
谁以人民为敌,谁将自败于人民,自绝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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