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昝爱宗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昝爱宗文集]->[“杀人冤案”引爆司法体制内的一颗颗定时炸弹]
昝爱宗文集
·秦时明月照不亮通往公民社会之路
·宪政其实就是保证宪法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新京报》创刊半年之际想起邵飘萍、程益中、喻华峰三君子
·新闻无法,拿新闻道德当标准却是靠不住的
·从孙大午“判刑”回家看“民主是最不坏的制度”
·一些浙江农民的“血酬定律”——兼读吴思新书《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
·中国的既得利益者
·说真话的责任
·我想,有时候我会因为难过而流泪
·记者,真相永远在你手中大白
·“伪作家们”是怎样炼成的
·英明还是臭名,笑剧还是闹剧?
·苏共《真理报》总编辑:我发现了“真理”
·现代乌托邦到底是什么
·中国的问题
·——当代文学面临摆脱旧体制的新选择
·中国作家的胆子是被自己吓小的
·说说广场上的私愤
·玩政治的高手刘玄德
·邪恶的标榜——读《读书》杂志2003年9期感想
·“民间鸟语,为鸣而生”
·政治遗恨胡雪岩
·宪法•依法治国•公民权利
·宪法.新闻立法.舆论监督权利
·小论没有文学的浙江和倒掉了的浙江作家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不谈新闻立法是行不通的
·2005年新年寄语:一民们的自由民主责任和爱
2005年发表
·地球上的天灾可怕,中国的人祸更可怕
·卖烧饼小贩的“底线”和“生命线”
·为什么有些采访不得不半途而废——都是“监督”舆论惹的祸
·大话储安平之“历史深处的忧思”
·我们这些新闻舆论贩子们
·“无冕之王”这把双刃剑 ——老新闻背后的媒体“新活法”
·为人因何厚黑
·老鼠们的政治发展观
·我们的时代是“等、等、等”
·完美的遗憾——空中向赵紫阳先生寄哀思
·未来有多长,这尺子就有多长——悼念赵紫阳
·吁请温家宝主持赵紫阳追悼会
·没有不服从的权利就没有独立的自由
·(中国大耻记)光绪之死——兼向所有为改革献身的历史人物致敬
·1月28日北京赵紫阳同志治丧小组领取“入场通知”记
·八宝山见紫阳最后一面
·(中国大耻记)光绪之死——兼向所有为改革献身的历史人物致敬
·这个危险国家正一天天接近崩溃和混乱
·一个“跪着的”民族只能让极权暂享安宁
·政治赌徒斯大林是如何想干啥就干啥的
·中共反给赵紫阳功绩簿:从“两面派”、中国赫鲁晓夫到历史人物
·“为人民服务”的超能伟哥效应——阎连科新小说《为人民服务》既夸张又深刻
·向社会体制的弊病提出泣血的追问——读《在社会的档案里》剧本
·历史的真相
·什么人读什么报
·电子时代的开放与驿路时代的封闭
·谁妨碍了叶永烈的人权和《江泽民传》的完整权?
·民众造舆论不能没有新闻法
·《新闻出版法》公民建议稿草案文本
·简东方/文:活着不仅仅是活着——台北官妈妈杨淑琴说“我以儿为傲”
·“两会”能够保卫首都的安全?
·中国铁路十一宗罪:“死猪不怕开水烫”
·“为人民服务”的超能伟哥效应——阎连科新小说《为人民服务》既夸张又深刻
·呼吁领导人到天安门为数千煤矿死难者志哀
·团结起来,依照宪法批评和罢免不合格的政府
·在15000英尺的深海上孤筏重洋101天
·中国人脚下可供选择的自由之路——关于中美和中日关系以及台海同胞
·“杀人冤案”引爆司法体制内的一颗颗定时炸弹
·全世界的人都在关注着胡锦涛温家宝
·给李敖一封邀请来大陆观光的公开信
·浙江渔民惊曝撒网"捕获"100斤重导弹
·做张季鸾这样的主笔也是需要勇气的
·清明祭文:赵紫阳是洞察政治阴谋的聪明人儿
·4月26日永远不死的灵魂——邵飘萍献身反日反军阀的意义
·中国没有新闻法,“第四种权力”名实皆无
·六月只有三十天—重读八九春夏之交《人民日报》若干细节
·以人民为敌的政府应在法庭上接受犯罪指控
·王蒙甘当一个清醒的二流大作家
·到了该对“摸着石头过河”说拜拜的时候了
·舆论在监督面前实在是无能为力
·中国知识分子的“痛经”:从陈丹青谈起
· 张春桥.一个想当总理的毛泽东主义者死了
·不添油不加醋,余世存讲述《非常道》
·如此和谐社会:程益中不能自由领奖,师涛被判刑
·一个北京警察的非正常死亡
·诗人的饭碗正被商业写作打破
·一个记者被砍掉手指,无数个记者伸出拳头
·真相总被掩盖
·正视“六四”,朝野对话,民主强国--对1989年后中国问题的回顾和思考
·历史给后人以新闻自由——透视老大帝国真面目
·江泽民终究要面对“六四”
·毛泽东邓小平这对政治父子
·“六四”是全国人民的高等学校
·“公民不服从”,你做得到吗?
·从北京《晨报》“寻吴官正”看中共国家领导人出行报道“内外有别”
·赤潮变“赤祸”,政府别再出“张文康”
·吴志翔:被历史忽略的历史——读余世存的《非常道》
·“6 .10”祖国的天暗淡、花朵凋谢
·铁道部长:你对“骂娘”是反感还是忍受
·被放大与缩小的历史人事
·一把手何不“自请处分”?
·束星北:“孤岛”上活下来的天才
·中共“党”称及自由、民主、共和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杀人冤案”引爆司法体制内的一颗颗定时炸弹

   
   
   昝爱宗
   
   

   无耻到家的非常无耻,非法到家的彻底非法,在今日司法领域层出不穷,岂止是惊诧国内,还震惊天下。其中屈打成招有之,冤死之有之,把牢底坐穿者有之,既有平民百姓,又有公安人员。目前从媒体公布的来看,那些因为种种意外而发现是冤屈的、屈打成招的所谓犯罪分子仅仅是冰山一角,或者说他们的被冤屈、被枉杀,就是投进今日司法圈的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今日炸了一个,明日又炸了,炸得司法体制“体无完肤”,丑闻纷飞,惊天地,泣鬼神,虽前无古人,但后来者一直有。
   
   看过美国大片《亡命天涯》(取材于电视剧《法网恢恢》)的观众应该有深刻的印象,由著名影星哈里森·福特饰演的金保医生,其妻不幸被杀,而他就是法庭认定的杀妻犯,被判处死刑。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以逃脱,追查元凶,直到真相大白,加在他头上的所谓杀妻罪行也得以洗刷。今天,媒体公布的一个杀妻犯佘祥林却没有美国大片中的那个医生那么幸运,先是被判处死刑,后来因为证据不足改判15年,至今已经服刑11 年。但其中“不幸中的万幸”是,一是最终没有判死刑,二是所谓被杀的妻子现突然出现--原判的证据更加不足了,随后佘祥林被释放。4月1日《文汇报》以 “湖北一丈夫因‘故意杀妻’狱中含冤11年 ‘亡妻’复活引出弥天冤案”为题进行了报道,全国各地报纸纷纷报道并加以评论。如果中国的电影电视剧编剧们有心的话,可以此案改编成一部发人深思、警钟常鸣的中国“大片”来。希望中国广电总局开开恩,尽管安排此类内容的影视,包括几年前的张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都应该有荧屏或银幕上展现的机会,不光给广大警察、法官、检察官看,还要让全体公务员深思和广大民众了解,一个错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致命的,有可能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个人生命尊严损失殆尽。几年前昆明警察杜培武涉嫌杀妻也是先被判处死刑后因证据不足改判无期徒刑,直至真相大白被无罪释放。  
   
   比起佘祥林和杜培武所经历的“不幸中的万幸”来说,另一个杀人犯聂树斌却没有丝毫的万幸,他已于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3月15日《新京报》报道称:2005年1月19日,《河南商报》发表《河北“摧花狂魔”荥阳落网》一文,报道了河北在逃嫌犯王书金所犯几起强奸罪行,其中包括他主动交待的一起石家庄强奸杀人案。2月底该报记者从荥阳警方获知此案另有悬疑,立即前往河北广平县公安局调查,警方证实了这个令人震惊的结果--此案早有“凶手”,而这个叫聂树斌的未满21岁的小伙子已于10年前被执行死刑。10年间,他的家人接受了公检法三方共同认定的事实:1994年夏秋之交,聂树斌在一片玉米地中奸杀了一名38岁的女子。这位康姓被害女工当时正骑车途经此地。1995 年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照例前往看守所为儿子送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告诉他,不用再来了,你儿子昨天已被枪决。此前,历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并复核后,这位年轻人最终背负两个极恶的罪名赴死--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3月15日《河南商报》发出报道,全国哗然。
   
     “枪决10年陡起疑团”,媒体的大量报道还披露了这么一个揭露立功警察罪行和耻辱的细节:1994年10月26日,《石家庄日报》一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文章生动细致地披露了聂树斌的“罪行”,并将他称为“凶残的犯罪分子”。而那时,一审法院尚未对聂树斌宣判定罪。如今,当年参与破案的警察焦惠广现已升官任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东华路刑警中队中队长,他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自己参加了聂树斌强奸杀人一案,还写了一篇通讯,题目大概叫《青纱帐疑案》,发表在当年的《河北法制报》上。焦惠广说,案子都过去10年了,记不太清楚,你们还是到法院去查案卷吧。如果说,聂树斌当年确实属于冤杀的话,那么今日升官的焦惠广将被追究办错案的法律责任,同时他当年写的报道就是他以及所在警察局的最大耻辱。
   
   行文至此,笔在发现3月29日《法制早报》披露河北又有一起冤案:“五次死刑”案十年后惊曝另有真凶,辩护律师呼吁最高法院提审该案。报道介绍,十年前,河北承德市大石庙镇庄头营村村民陈国清等四人因抢劫罪被河北承德中院判处死刑。十年后,沧州监狱一服刑人员向最高人民法院检举承德命案真凶另为他人。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一个错误的判决仅仅是个案。然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一个错误的判决将导致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生命的尊严,哪怕是最卑微的生命的尊严,都值得全社会平心静气、低下头来,进行认真地忏悔和深刻地反思……早在10年前,也就是聂树斌被指控强奸杀人的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审判长达13个月之久,被美国媒体称为“世纪审判”。最终,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被判定无罪。这就是美国的法制下的蛋。无论这个蛋是好,还是坏,总是重证据、重程序,办案要经得起历史考验。 
   
   “最终的公正和昭雪是重要的……因为这样,我们就在发现和承认法律受到操纵时巩固、重申和充实了‘法治’……‘法治’必须因其失误受到谴责,但也应根据它的完整记录作出评价。”美国法学教授柯特勒在知名著作《美国八大冤假错案》(原名为《美国政府的严酷审讯》或《美国的枉法滥刑》,1982年出版,199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译本)中强调:“法治”的有效性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首先,法律的内容必须是人所共知并易于遵守。其次,法律不是一种能力挽狂澜的庞然大物,它是由掌权者来保护和执行的。因此,掌权者在保护和执行法律时,必须公正无私,必须避免因政治需要或(与)个人利益而运用镇压手段(笔者注:“严打”算什么手段?);必须保持法律程序公开化;必须使全体人民真正(而不是名义上的)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和约束;必须允许人民根据法律进行反抗。掌权者还要有足够的远见,能够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而牺牲眼前的目标和利益。尤其重要的是,要使掌权者在执法时满足上述这些要求,仅仅依靠掌权者的“自我约束”是绝对不行的,必须在社会制度中建立分权制、即相互独立的权力机构相互监督和制衡的制度作为保证,必须有法律的自主性作为保证,使执法者最终发现自己也不能摆脱法律的裁决。 
   
   对于柯特勒教授的这番精彩论点,我是举双手赞成的,同时也希望那些掌握着犯人生死大权的审判者们好好品味这番话,判案时切莫那法律当儿戏,误夺他人性命,亵渎了神圣的法律,沾污了自己的良心,一生一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原载《议报》第192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