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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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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分社御用记者沉默应对杨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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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造舆论不能没有新闻法

   
   
   
   
   近10年来,中国新闻事业空前繁荣,拥有2000多家报纸、2000多个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拥有新华社这一总汇全球新闻信息的国家通讯社,以及众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的网络新闻媒体,拥有约近60万名新闻工作者。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发展,为公民享受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自从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加快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立法步伐”后,新闻立法的呼声几乎从未停止过。时至今日,新闻官司增多、记者屡遭殴打、民间不能依据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出版与言论自由权利获得办报办刊权利、新闻行业出现不规范现象……则更需要新闻立法的步伐加快。因为当下新闻信息传播无“法”可依的现状令人担忧:为数众多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通讯社、众多网络新闻媒体和60万名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无法界定,他们被剥离于法律之外,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不能得到具体法律的保护,新闻信息传播体制的管理也一直处于政策管理层面,改革难以深入,如何维护新闻信息传播权利和舆论监督权利,成为关键问题。
   
   目前,国家立法机构有必要进行规范制定新闻信息传播法规,健全新闻法治体制。新闻媒介要监督其它领域的依法行事,必须具有一个法律的保障机制。
   
   呼吁中国早日有一部保障民意的新闻法,民众造舆论不能没有新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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