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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黑暗的人:陈光诚给予我们的光明比他看到的还要多

   

   毛泽东个子高,却心胸狭窄,容不下与他同样抛头颅洒热血的刘少奇、彭德怀、林彪,非致他们于死地不可。

   邓小平个子不高,心胸却比毛泽东要稍微宽一些,虽然不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但也不至于像毛泽东搞死刘、彭、林那样搞死赵紫阳。赵的幸与不幸都是终生监禁,这一不幸 只是限制他的自由,而不是剥夺性命。而赵的父亲,逢上毛时代,结局却是不幸,被儿子的同志们剥夺了性命。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心胸与身高有很大的关系,身高马大者多半心胸狭隘(外国人不在本文讨论范围),矮子多是雄心勃勃。不过,对于毛邓来说,他们的问题不是身高如何 ,而是他们骨子里面都多多少少渗透着封建意识的毒素,一朝权在手,都当独裁者。如果毛是家长的话,邓就是儿子,家长死了自然是儿子接班。邓就是这样的接班人,身高方面接不了毛的班,但心胸狭窄和心理黑暗却保留了下来,如垂帘听政,扞卫专制、六四动武,反民主、反自由,冻结前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的所有信息,监禁前总书记, 等等,都说明此类人的内心毫无半点真正的光明。

   

   言归正传,前面说毛邓,只是想说明他们权力很大,却是内心阴暗,见不得半点光明。可是,我们最近关注的一位盲人陈光诚,他内心的光明自然要比一切独裁者多得多,他关心中国农民的人权发展要比那些吃官饭的大员多得多。对于那些无耻的独裁者和大员 来说,只要别人传播光明,就是揭露他内心的黑暗,就是打击他心胸狭隘者的嚣张气焰 ,就是让专制分子在光明的天地里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一句话,很多人惧怕陈光诚,惧怕一个生来就沐浴在光明中的盲人。这位令人尊重的盲人,向来就是光明的使者。当我听到他勇敢扞卫人权的事迹,我都觉得自身置于光明之中。《圣经》上说,"要有光",这个光就是为有准备献身光明的人准备的,有光的人是有福的,我们与他接触、交往,我们便可以分享到他内心世界的光,可以驱散我们内心 或固有或保存的胆怯和黑暗。而我们的盲人朋友,他为普通民众说真话,维权,不惜代 价,不怕牺牲,拿自己的光照亮了别人,却不求额外的回报。

   有光明的人,不一定就是有福分的人,有时候别人恨他恨得要死,恨不得他早日不再人世。看吧,报复陈光诚的人来了--也就是心理黑暗的邪恶者报复光明的黑暗时刻到了: 2005年9月6日,着名人权卫士陈光诚在北京一所公寓外被绑架回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事件发生在当日15点30分左右,绑架者为山东警察,他们驾驶的车牌号为鲁B13237。见此 非法行径,陈光诚身边的人及时报警,北京警察却"不敢管,不敢问",把手一挥立即放了绑架者,同时陈光诚便失去了自由,沦为政府的"人质"。陈光诚先生是山东"贫困老区"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人。作为盲人,他长期从事残疾人的维权工作,近年来,又将人权工作扩大到其他领域,并以揭露山东临沂市的暴力计生问题而着名。由于他不屈不挠的维权努力,临沂有关方面对他十分恐惧和忌恨。8月以来,他们就通过对他进行盯梢、威胁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阻止他的维权工作,现在竟发展到光天化日下千里迢迢来北京绑架他。据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说,陈被绑架前,双堠镇的书记和县计划生育局局长等曾经向他家人施加压力,让他们一起到北京找陈光诚。陈的亲属称,陈当时被拘押到某个度假村,他感到颈部和胸部很不舒服,要求去医院看病,遭到拒绝。据称,县里领导要给他做"工作",做完"工作"再把他送回来。所谓 的做工作就是上政治课和施加压力,让陈光诚不再管揭露计划生育的事情,保证不再向外界透露有关有组织的暴力计划生育等问题。

   9月10日,北京的法学博士滕彪先生发布,请公众关注已与外界失去联系陈光诚。他表 示目前陈的处境相当危险,自9月6日下午陈被带走后进行绝食抗议26小时。随后,华盛顿邮报、美国之音、自由亚洲、BBC、南华早报等多家国际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一些人权机构发出呼吁关注盲人维权者的命运。到了9月7日晚20:06,陈光诚回到家 中。但是,到了9日早晨,陈家的电话被掐断;10日手机信号被切断;早些时候,亲属 迫于压力把他的电脑搬走。沂南的出租车司机被打招呼,不允许让陈光诚坐车。他的村子周围有很多沂南县的警察和县政府、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现在不许他出门、也不许别人进入他家。陈几乎与外界失去联系。只能根据他的一个邻居打来的电话,知道一些情况。"他们把一个盲人的房间变成了临时监狱。对临沂市、沂南县以及双堠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这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我们表示严重抗议,并将采取包括行政诉讼在内 的各种法律途径来维护陈光诚的权利。" 不难想象,陈光诚已成为临沂大员的"眼中钉、肉中刺"。自今年8月12日以后,陈光诚 夫妇就在家中被当地有关部门非法监视居住。8月25日,陈光诚凭借着光明的无穷力量 ,成功逃往上海、南京,并辗转来到北京,继续向国际社会呼吁关注临沂农村的人权现 状。在北京多次被临沂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8月28日至9月1日,北京的维权人 士王振宇、涂毕声、江天勇、李春富等赴临沂协助当事人进行立案,直到9月6日陈光诚 失去自由至今。其间,大家眼里的光明一直都在受到多重黑暗的压迫。 看看陈光诚的勇敢行为可知,陈光诚给予我们的光明要比他看到的还要多,他是真正驱 逐黑暗的人。最重要的是,他一直都在为建立公民社会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通过他的维权和抗议行为可以证明,他所坚持的,正是公民社会所有人对人权及理想的坚持。 这份坚持正是人类社会由野蛮进化到现在讲平等、人权、和谐的永久动力。

   一位盲人,在比健全者更需要光明的情况下,不但内心充满着光明,还把这些光明无条件地释放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他就是为了践行自2004年3月起写入《宪法》的" 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受苦人、受迫害者、陷入黑暗者能够看到光明,看到未来的幸福和希望。

   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不是让《宪法》成为一纸空文,而是让《宪法》人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能用,管用。如果政府这些被监督者不带头执行宪法,说一套,做一套,反而打击那些带头执行宪法的人,打击监督政府的人,岂不是在证明国家没有尊重 人权,不能保护民众的人权?

   早年的毛泽东邓小平时代,根本不承认中国有人权问题;后来进入改革开放时代,邓小平和继承人江泽民不得不承认人权,但只是把人权表述为"生存权",而不是包括言论、 出版、选举、游行、示威、结社、集会等全部的基本人权。到了现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国家公开表示要"尊重和保护人权"了,要建立和谐社会了,也开始承认中国有人权问题了,但实际上又做了多少呢?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有目共睹的事实是难以掩盖的。

   人权事业就是光明事业,当然是需要发展和实践的,政府不能一方面高调人权,随时却在打击人权,不能让国际社会清楚地看到真实的人权状况,等同于与"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背道而驰。

   今天,通过陈光诚的遭遇可以预见未来:只要毛邓专制阴魂不散,光明时刻就会受到黑暗的压迫和打击;只要"人治"还在盛行,法治无力,政府权力不能"还政于民",公众不能享有公民社会,国家不能成为宪政国家,无论怎样强调和谐社会,都不能真正告别随时可以爆发的无休无止的潜在动乱与折腾,就不能真正选择一条长期安定和和平发展的康庄大道。

   有识之士们,现在已经到了该擦亮自己眼睛的时候,认清是非,从自身行动开始吧,陈光诚便是每个人看到的最光明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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