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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文集
·从“民不聊生”到“民不畏死”
·蒋彦永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
·爲每一个被杀害的生命祈祷──达赖喇嘛与「六•四」屠杀
·向西藏忏悔──读《雪山下的火焰:一个西藏良心犯的证言》
·自由之魂 从雷震到林昭
·香港还有爲“六•四”魂牵梦绕的勇敢者
·余杰、余世存对北大「一塌糊涂」网站被关闭的声明:我们不能再忍受这样的耻辱
·师涛:一个失去自由的自由人
·让我们一起反抗文字狱
·末世贪官最后的疯狂
·自由中国,何以可能?
·中国社会──最坏的社会主义与最坏的资本主义的结合
·从电影《英雄》看文化精英的“宠物化”
·缘木求鱼的“革命传统”教育
·王申酉:死于毛泽东暴政的思想者
·基督徒如何看待法轮功信仰
·谁在“移山”?——“文学与艺术:说出真相”研讨会上的发言
·后极权主义时代文化精英的“宠物化”
·他让“劳改”进入了牛津词典——读吴弘达《昨夜雨骤风狂》
·抓住中宣部的"黑手"
·朱成虎是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呼吁迁移毛泽东尸体的公开信
·莫把大学当监狱
·中共腐败官僚的“信仰”
·林昭与弓琳——两个北大女生的对照
·“万人杰文化新闻奖”答谢辞
·丁子霖女士致法国总统希拉克的公开信(余杰代拟)
·就法国政府致力于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致法国人民的公开信
·蒋彦永医生,中国的良知从你开始复苏
·十年改革,一夜屠城
·“船坚炮利”不会“强国富民”
·北大的沉沦与右派的风骨
·不一样的葬礼,不一样的时代
·中共有过“不独裁”的时代吗?
·沦为受虐狂的中国作家:著书都为颂毛魔
·向西藏忏悔
·中国的“古拉格群岛”浮出水面
·“太空秀”能够秀到几时?
·新左派们为何不对重庆的灾难发言?
·朱成虎是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中共是“唯物党”还是“谶纬党”?
·朱镕基:清官神话的终结
·世界人权日这天,特务掐断了我的电话
·让我们记住那些参与罪恶的人
·永不“引咎辞职”的中共官僚
·新版的“窃国者侯,窃钩者诛”
·官逼民死
·邓小平的“亲民秀”
·邓朴方的获奖与联合国的堕落
·写给为李思怡而绝食的朋友们
·揭开“文革”的红盖头
·为了自由,我们愿意献身:在民主基金会的演讲
·没有理由乐观的“后江时代
·连战在大陆最该说的一句话
·赵紫阳不是你们的“同志”
·永远站在自由一边
·毛泽东在抗战中的所作所为
·从“民不聊生”到“民不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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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致帝国的悼词》(香港田园书局)
·胡平:余杰《致帝国的悼词》序言
·《致帝国的悼词》自序:我的生命被这天分成两半
·是怯懦,还是虚伪——有感于温家宝谈“六•四”事件
·拆除北京的“靖國神社”——毛泽东纪念堂
·这样的审判只能用荒谬来形容——抗议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师涛十年徒刑
·读《陆铿回忆与忏悔录》有感
·自唾其面——就王光泽被解聘致《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沈灏的公开信
·一个人的“大屠杀博物馆”——中国作家廖亦武的文学与人生
·活着,记忆着,忏悔着,控诉着——序鲁礼安之文革回忆录《仰天长啸》
·是资本巨鳄,还是末世怪胎?——从原健力宝总裁张海的被捕谈起
·党杀死了忠心耿耿的党员——纪念北京西单工地坍塌事故中的死者周绪湘
·江胡对立的“江湖”——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至五中全会期间的权力转移
·表达的自由与宪法的保障——从昝爱宗诉讼案说起
·走出“黑名单”,活在光明中
·杨振宁究竟爱哪个“国”
·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
·从未存在过的“胡温新政”
·胡锦涛正在步齐奥赛斯库后尘
·像老鼠一样胆怯的“世界第一大党”
·中央电视台是党的喉舌,还是皇帝的尿壶?
·“反右运动”与中共的现代奴隶集中营(上)
·从图图与林义雄的会面看天安门事件的未来
·从赵紫阳与胡锦涛的分野看中共的未来
·秘密警察能捍卫“铁桶江山”吗?
·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独裁者的盛宴
·谁是松花江大污染的罪魁祸首?
·温家宝的“大师梦”
·缘木求鱼的“革命传统”教育
·从体制外异见作者的真实处境说起——兼论鄢烈山的文风问题
·公审邬书林为期不远
·没有民营媒体,何来新闻自由?
·谁把网络当作洪水猛兽?
·我们为什么要有基本的是非判断?
·宣传部是个什么部?
·抓住“冰点”事件的幕后黑手李东生
·“冰点”之殇与中国新闻界的觉醒
·陈光诚重于温家宝千百倍
·给汉语以自由,给心灵以自由
·独立中文笔会二零零五年度(第一届)“林昭纪念奖”颁奖词
·在二零零五年澳洲墨尔本“亚太地区作家论坛”上的对公众演讲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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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伤害我们的自由?

   轰动一时的"黄碟"风波终于划上了一个合理却不美满的句号。2002年8月18日夜晚,四个没有穿警服的人员冲进张磊夫妻居住的窑洞,以"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为由,将张磊抓走,并搜走他家中的电视和影碟机。其间,派出所所长贺红亮亲自前来指挥,张磊受到了残酷的殴打。8月19日,在缴纳了一千元暂扣款之后,张磊被释放回家,其头上、胸口和背上都有被打过的黑红色伤痕。几天之后,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许多法律专家也就此进行了讨论。

   本来人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没想到两个月后的10月21日,宝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突然以"涉嫌防碍公务"为由将张磊刑事拘留。风云突变,当事人再度陷入深渊,于是各大媒体再度聚焦。11月4日,宝塔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11月5日,被拘留16天的张磊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被释放回家。张磊出现了精神异常,蹲在地上不断发抖,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咬破了。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病历上明确写道:"患者受精神刺激后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不眠,发呆,有时哭笑无常,感到害怕,生活不能自理,反应迟钝,有自伤行为,有时还捡烟头吃,问话不答,不能进行交谈。"对此,看守所的高所长则坚持说,张磊并没有受到过任何的虐待,"他百分之两百是装的!"

   12月31日,宝塔区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几名官员与张磊的律师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决定给予张磊两万多元的赔偿,并对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宝塔区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孙书记代表公安机关向张磊夫妇赔礼道歉说:"这也算是我们的一次教训,我们要认真剖析案情,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对当事人造成的痛苦非常内疚,今天向你们赔礼道歉。"

   权力机关向受到伤害的普通公民赔礼道歉,对于前者来说是一次良好的开始,对于后者来说则是一种合理的需要。在"大国寡民"的中国,权力机关向来高高在上、说一不二,即使错了也要坚持到底,绝对不会拉下"面子"来向小民道歉;而普通百姓也习惯了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即便被打掉牙齿也往自己嘴里咽,连吐都不敢吐出来。因此,这次"破例","破"得让人欣慰,正如《南方都市报》评论员子曰的评论:"这一处理结果无疑符合公众的期待,当然,更主要的是它最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司法公正,体现了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尽管如此,我想指出的是,这一结果其实并不"完满"--我们还没有一部真正完备的"国家赔偿法",当公民受到国家权力伤害的时候,所能援引的法律资源依然十分匮乏。这一次,由于媒体的声援,张磊找回了部分的公正,他算是一个不幸中的"幸运者";那么,还有更多的、自始至终都处于不幸状态的"不幸者"们的命运,有多少人知道呢?

   在这个事件中,我最关注的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神圣不可侵犯"--既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不能在自己家中看所谓的"黄碟",那么警察就没有权力闯入公民的家中,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在宪法和法律面前,政府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与公民个体都是平等的。政府不应当行使公民没有授予它的任何一种权力,比如充当道德法官、开设宗教裁判所等等。我认为,这个口子一点也不能开,这个底线一点也不能让。一旦开了这个口子、让了这个底线,国家的权力就会迅速地"恐龙化",而公民的权利也会相应地"蚂蚁化"--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像张磊一样,永远生活在"夜半敲门"的恐惧之中。

   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里,公民自由的内涵之一是"免于恐惧的自由"。1941年1月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国情咨文中,采取了最为精湛的语言,表述了一个基于四项"人类最根本的自由"之上的世界秩序。"四项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此后,在不同的场合,罗斯福将"四大自由"和圣经中的十诫、英国的大宪章和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进行类比,他认为这四大自由是"所有信仰、所有种族、无论在何处生活的人都应该拥有的权利"的具体体现。这一理念在日后的联合国宪章中得到了认同。因此,包括张磊在内的所有的中国公民,也就天然地拥有了"免于恐惧的自由"。

   那么,下面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究竟谁在伤害我们的自由呢?在"黄碟"事件以及一系列相似的案件中,明目张胆地伤害我们自由的"主犯",居然是那些"执法者"。令人遗憾的是,那些实行暴力、践踏法律、凌辱公民的基层干警,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事后,派出所所长贺红亮还盛气凌人地对记者说:"我可以坦然地说,撤销案件就是怕报纸和网上乱炒,是为了缓解矛盾。"对上级作出的待岗处理的决定,他显然还很不服气:"我犯了哪一条错误?这不过是象征性处理一下,这个所长我还是要当的。"而宝塔区公安分局魏士平副局长也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这是为了迎合'大众心理'。"由此不难推测:如果这些警察依然处于这样一种精神状态的话,下一个类似于"张磊"的受害者,随时可能从他们的手上产生。

   比"黄碟"事件更加恶劣的,还有多起屈打成招的"处女卖淫案件",以及若干起令人发指的警察(乃至所长、局长)杀人、强奸案件。这里,我想追问的是:作为执法者,他们为什么要选择暴力手段来伤害公民的自由呢?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这些执法者自身的精神处于极不健全的状态,他们必须通过暴力来证明自己的安全乃至强大;其次,他们又充满著极度的道德自信和权力迷恋,认为自己既然拥有了警察的身份,便能够左右他人的命运;第三,他们还有非常明确的"创收"的目的,需要不断地制造"罪犯"来获得经济的来源以及向上级邀功请赏。而对更深层次的文化历史内涵,学者唐逸在《暴力的根源》一文中分析说:"暴力的根源是感觉和心灵的隔绝。在人与人隔绝的状态下,任何常规在事实上或想象中的错乱,皆可引起恐惧。这种恐惧的程度,与社会或环境提供的安全感,适成反比。'常规'可以是既定的传统,也可以是理念或意识形态的'应然'。法西斯认为亚利安种族的优异是应然。'堕落的犹太人'在不安定('优异种族'并无保障)的战争环境中,可以引起极端的恐惧和仇恨,导致极端的暴力:屠杀。文革中的暴力也出于类似的意识形态应然的破灭。执法暴力是这种恐惧在小范围内的摹仿。警察个人暴力也可能是在这个大环境下,个人心理因素中的恐惧和狂乱之结果。"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拳头"是内在的真实,"仁爱"是外在的装饰。近代以来,"成王败寇"的流氓史观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一拍即合,给百年来的中国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执法者的暴力化仅仅是其"后遗症"之一。

   让我们从捍卫无数个"张磊"的自由开始做起,同时捍卫的也是我们自己的自由。

   2/2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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