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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
·读《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
·法西斯:未死的幽灵
·嘴踢足球
·重读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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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还是不说》(文化艺术出版社)
·《说,还是不说》自序:言说的自由
·为谁擦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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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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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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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在天堂与地狱之间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读《控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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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思忆文丛》之一:一个人的命运与一代人的命运
·读《思忆文丛》之二:若为自由故
·绅士与流氓评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走向自由之路:读《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
·签名,还是不签?——再谈昆德拉与哈维尔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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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尴尬时代》(岳麓书社)
·《尴尬时代》目录
·序:一面破碎的镜子
·“人”为何物?
·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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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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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商人胡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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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戏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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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跳楼秀”——一个多么冷酷的新词汇!

   2002年12月9日,南方某媒体报道:深圳建筑工人罗成海在工地上受伤,钢筋刺入身体,需要高昂的医药费。然而,建筑单位却没有给他办理保险。当无力支付治疗费用的时候,医院将病人的药停了。无奈之下,罗成海的妻子黄某来到施工现场追讨医药费,却没有获得满意的说法。12月7日上午,罗成海夫妇带着他们四岁的小孩来到工地上,相关负责人却躲开了。黄某在绝望之中爬上了提升架,以自杀相威胁。当施工方赶到时,黄某已经趴在五层高的提升架上,下面的人只能断断续续地听到她的哭诉和要求:如果不给七万元的赔偿,她就从上面跳下来。四个多小时之后,黄某终于答应从上面下来。最后,他们拿到了两万元的赔偿金。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22天之后,同一工地上的建筑工人陈建国,也因医药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又爬上了提升架。这一次,他可没有罗成海夫妇那么幸运。有关方面认为这是“以跳楼自杀的方式来解决劳资纠纷问题”,这种做法“已经构成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当地派出所建议立此案为“治安案件”,将陈拘留15天,但上级没有批准,因为“考虑到他是初犯,且情节较轻,应以说法教育为主”。

   2003年1月7日,南方某媒体第一次称这两次事件为“跳楼秀”。原因是两次事件发生前都是民工自己报的案,每次爬上塔吊的民工都开出高额价码,并以“死”相迫最终得到赔偿金。1月11人,该媒体还发表题为《不该严惩“跳楼秀”吗?》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强调弱势群体的利益,但也不能因噎废食,矫枉过正,使其成为“只能保护、不能惩罚”的“赤贫贵族”。深圳警方严惩“跳楼秀”的做法并无过错,如果“跳楼”风一开,百害而无一利。警方这种看似无情的做法,恰恰是对民工生命的保护。

   在我看来,在当代汉语中再没有比“民工跳楼秀”更加冷酷、更加无耻的新词汇了。我对那些创造发明这一新词汇的、“聪明”到了极点的记者和评论家们充满了愤怒:什么叫“民工跳楼秀”?当一个人把他的生命作为最后的谈判筹码来寻求正义和权利的时候,难道也是一种“秀”吗?如果你们把这种行为当作一种“秀”,你们为什么不亲自来试一试?后来,《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湘荃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批民工从2002年10月起就没有拿到过一天五十元的工钱,眼看将要回家过年,哪个不着急呢?即便民工的跳楼行为违了法,那施工方不也先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吗?为什么某些“有文化的人”只是冷嘲热讽民工的“行为不当”,而对施工方的恶行却熟视无睹呢?这难道不是“窃国者侯、窃钩者诛”的“强权伦理”的翻版吗?对此,一位不愿(更是不敢)透露姓名的罗成海的老乡激愤地说:“原来来采访的那些记者不问原因,只说跳楼,人人都觉得我们民工素质很差。我们是没有读过多少书,可那些读过很多书的人又怎么样呢?该给的工钱不给、该付的医药费不出,究竟是谁的素质差?”他们还说,其实没有人愿意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这也是没有办法,不把事情搞大,谁来管你民工啊!”

   一些一无所有而只剩下生命的民工,却被某些玩弄文字的家伙称为“赤贫贵族”,我终于明白“刀笔吏也可杀人”的典故了。这些号称“无冕之王”的媒体工作者为民工受到制裁而“鼓与呼”,却不去谴责那些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甚至医药费的建筑公司和包工头。他们不去追问民工为什么会孤注一掷,却用“稳定”的大帽子来打压这些无辜者。近年来,不仅出现了民工跳楼事件,还出现过民工绑架包工头的亲属讨还工钱的事件,这些我们谁都不愿看到。我认为,单纯指责民工是“法盲”于事无补,我们必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谁无父母、谁无子女、谁无兄弟姐妹,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我们有多少法律能够切实保护民工的权益?我们有多少政府部门在为民工提供服务?黄某在跳楼之前,已经尝试过所有正常的、和平的渠道,比如与施工方谈判、比如向劳动部门投诉等等,但这些“传统做法”全都无济于事,她才只好“铤而走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们把民工逼上这条危险之路。如果我们依然不反思制度的缺陷和舆论的偏差,依然居高临下地批判民工的“愚昧”和“偏激”,那么还会有无数类似的事件不断地发生。在那位“过于聪明”的评论家的笔下,替民工说两句话就成了“因噎废食、矫枉过正”,而帮助施工方掩盖罪行却成了“主持公正、遵守法纪”,我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混蛋逻辑。我为我们有这样“嫌贫爱富”的媒体而羞愧,我为与我一样以“写字”为职业的人中有这样“冷酷的心”而震惊。正如那位民工所说的那样,这些读过许多书的人,难道真的就有很高的“素质”吗?

   学者唐逸在分析今天中国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心理的尖锐对立时指出:“九十年代以来经济上的急剧两极分化,对习惯于平均主义的国民,是一种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需要一定时间来吸纳新的生活方式。而豪华炫富和蔑视平民的新风气则大大推迟这一过程。暴富令人嫉恨,暴富的手段不光明令人义愤,暴富的豪华令人歆羡,此时暴力便可能成为强悍的弱势者发泄的出路,或成为非理性获取资源的手段。”他接着讲了一个英国的故事:英国社会史家垂威利安在描述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生活时,列出某郡体育代表队的名单,队长是下层的皮匠,而队员中有当地首富的大贵族,在训练和比赛中融洽相处并一律服从队长。垂威利安评论道,假使十八世纪的法国有类似的社会生活,便不会发生法国大革命。贫富是一回事,而富人对穷人的态度,是否以礼相待与之融洽,是另一回事。真正激怒底层使之暴躁动荡的,与其是前者,勿宁是后者。而在中国呢?唐逸举出了两个与之截然对立的例子:“据报纸报道,有一位农家妇女担了水果上街,被豪华轿车撞翻担子,撒落一地水果,农妇坚持要驾车的富人帮她捡起果子,富人只肯给她一点钱而坚决不肯折腰捡水果;这时来了警察,当即厉声斥走农妇。还有一位老人担了木柴上街,担子划了一下疾驰的小轿车,开车人下来不由分说,两拳便将老人打死在地。贫富不均是一回事。机会的自由是另一回事。而富人以什么方式对待穷人,又是一回事。在这三件事中,上层(以及所谓中产阶级和知识阶层)有没有挥洒出基本的智力与教养,皆关系到社会,以及富裕者自身的安危。”民工跳楼事件已然呈现出了这样的危机,但是我们的媒体不仅没有正视和试图缓解这一危机,反倒在加剧这一危机。“民工跳楼秀”这一卑鄙无耻、冷酷无情的汉语新词汇的出现,鲜明地展示出某些精英人士已经失去了最后的一点同情心和公益心,已经彻底地沦落为权势集团和富有阶层的帮闲、帮忙和帮凶。他们以为自己在“维护”稳定,殊不知他们的做法如同向火焰中浇入汽油,后果如何不言而喻。

   1/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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