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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的梦想在燃烧》(当代世界出版社)
·《我的梦想在燃烧》目录
·学术的虚妄
·“狐狸洞”与“包二奶”
·非洲大陆的“一九八四”——读奈保尔《河湾》
·让我们告别战争语言
·白鸽,从轮椅上飞起——评《蒋经国传》
·中国离现代化还有多远?
·什么样的作家会被历史感激?——读王开岭《跟随勇敢的心》
·讷言与话语的膨胀
·“凌辱电玩”何以流行?
·他们是伟人,更是有缺点的人——评埃利斯《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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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直到受伤──序曹燮《六百个孤儿的父亲──慈善家余祖亮的传奇人生》
·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主义」?──读福山《信任》
·我们为什么不相信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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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掌声
·哪个文人不帮闲?——读王彬彬《文坛三户》
·交大招生黑幕与网路时代的阳光
·总统与教师
·“班干部”制度与孩子的“官僚化”
·“乱点鸳鸯谱”的大学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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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战争语言
·北大的俯就
·残忍的快乐
·京沪大学生的理想
·教师与士兵
·触目惊心的“校服腐败”
·陈寅恪的故居
·危急之中的陈家大屋
·作为“文化摇头丸”的书法
·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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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灵魂
·人生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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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斯夫人:无耻者无畏
·正在消逝的老院子
·丽江,更接近天空的地方
·读谢泳《没有安排好的道路》
·读秦晖、金雁《经济转轨与社会公正》
·从莫言《檀香刑》看中国当代文学的缺失
·乡村生死场
·读“中国知青民间备忘文本”
·何处寻找安慰?
·从虹影小说《K》说起
·评陈凯歌《少年凯歌》
·读黑塞《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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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门,向谁而开?

   
   二零零一年,青岛市三名高考考生状告教育部。姜妍、栾倩、张天珠三位高中毕业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教育部的高校招生计划侵犯了她们的平等受教育权。考生之一的张天珠指出,以北京为例,北京的文科重点控制线是454分,而青岛却是580分,两地相差达126分!整个北京市今年高考录取比例是1.43: 1,而山东省的比例是2.2:1。按照这个比例推算,山东一个孩子考上大学,要比北京的孩子多付出百分之五十的努力。提起诉讼的这三名女生的分数,如果在北京完全可以考上较为理想的大学,而在青岛,她们却连普通大学也上不了。
   
   代理此案的李强、杨培银律师认为,教育部所作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多年以来,考生及其家长们对高考招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地域不平等早已经习以为常——当我考入北大时,才发现北京同学的考分整整比我少了一百多分!在我参加高考的四川省,他们的分数连专科学校也上不了。然而,仅仅因为他们是北京人、拥有北京户口,就可以轻轻松松地上北大。虽然心里愤愤不平,但我并没有清醒到像青岛的三名同学这样,奋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时,来自内地的我还是一名怯生生的少年,长期接受党和人民的教育,总是把问题往好的方面想:是不是首都的孩子讲究“素质教育”,不太看重分数?但是,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接触之后,我发现相当数量的北京同学的“素质”,只不过体现在他们会侃大山上。
   
   青岛考生揭示了山东与北京之间招生分数的巨大差异。其实,若按山东省所分配的招生名额来分析,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山东,依然在这一招生制度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更加不公平的现象出现在若干内地省份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之间。在湖南、湖北、四川等人口较密集、考生素质较高的中西部地区,即使在近年来的扩招和“政策向中西部倾斜”之后,录取率依然只有百分之二三十,与北京上海的百分之七八十有着天壤之别。由于录取分数不同,造成了在许多身处竞争激烈的省份而成绩不佳的考生,用重金贿赂等手法将户籍调到另外一些省份,利用招生分数之差就可以轻松考入理想中的大学。比如,原本在湖北、福建、湖南、山东只能进入一般本科院校的考生,换一个北京户籍就可以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学府。媒体上还披露:湖北某些与河南接壤的地区的考生,临考前买河南的户口,在河南参加考试。如果他们的成绩在湖北只能上一般大学,在河南却能上重点大学。大学生中流传一段北京考生与福建考生之间的对话,也颇能说明问题:有一北京重点中学的考生与福建某重点中学的考生聊天,北京人炫耀:我们班有三成的同学考进了北大、清华。福建人对应说:按北京的录取标准,我们全校应该进北大、清华。
   
   大学之门,应该为谁而开?高考招生中的区域差异,是正常现象还是非正常现象?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出生地歧视”,也是一种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侵犯。由于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差异,直接造成了受教育权利的差异。而这种受教育权利的差异,是起跑线的不平等,它对每一个考生的人生之路都具有决定性影响。三名青岛学生在诉讼文件中征引了如下的一些法律和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指出:“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该宣言还明确地界定了高等教育权的平等性:“高等教育的入学,应该根据才能对所有人完全平等地开放。”然而,中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却与以上的法律和原则背道而驰。考卷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想法——你一出生就注定了与另一位在其他地方出生的同龄人是不平等的,或者你是受益者,或者你是受害者。你别无选择。规则本身就是不公正的,而世间最大的不公正恰恰就是“规则”的不公正。如果长久地漠视这种可怕的不公正,听任无数考生的基本权益受到伤害,必将侵蚀公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念。
   
   北大、清华等“国立大学”,其办学经费来自于国家财政,来自于所有纳税人的。所以,这类大学应当也必须向所有公民平等地敞开大门。如果是一所经费来自于北京市财政、北京市的纳税人的学校,它自然可以适当地向本地考生提供某种优待条件。这种情况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也存在,比如某一州立大学,它在招生的时候会适当照顾本州考生的利益,因为考生的家长都是纳税供养此大学的纳税人。同时,该大学也接纳来自其他州的学生,不过一般会收取稍稍多一些的学费,因为来自其他州的学生的家庭并未为本州纳税,就不应当无偿享有某一部分的教育资源。这也只是在学费上的少许倾斜,而不是在考分上的歧视。如果有来自于其他州的成就十分优秀的学生,学校仍然会给予其高额的奖学金,这也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准、吸引一流人才的手段之一。美国没有联邦政府所办的、也即“国立”的大学,而在中国最优秀的大学往往都是国立的,这类大学岂能高举区域歧视的大旗呢?而事实恰恰如此:中国最好的大学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地方保护主义”扩张到“国立”大学之中,加剧了教育资源的“逆向分配”,也扩大了地区间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学者杨东平指出,在社会不公平的事实面前,教育制度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主动维护社会公平,将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二是至少不人为地去制造不公平;而最差的一种就是人为地制造差距与不公。显然,目前中国高考招生制度正是最差的那种选择,
   
   那么,有没有可以操作的办法来相对平稳地实现对这种不公平状况的纠正呢?学者杨曾宪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改革思路:在各重点高校的招生计划预案下达后,根据各地实际分数线,进行统一调整,使重点高校名额的配置与各地高考成绩挂钩,使高考真正成为全国中等教育水平的竞赛,从而实现高考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的统一。具体的做法是:在照顾欠发达地区或京沪等高校密集区利益前提下,以平均线上下25分为界,重新划拨名额,使各地区高低分数之差不超50分。这样的分数划分办法,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完全可以照顾到多数欠发达地区的利益。最近几年来,已经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可是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这倒应了一位学者的评价:“教育部是计划经济最后的一个、也是最牢固的一个堡垒。”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青岛考生对教育部的诉讼未能顺利进行下去。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否则这就不是“中国特色”而是“美国特色”了。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次可贵的权利的觉醒。我愿意用最美好的语言来赞美这三名青岛考生。她们的觉醒绝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觉醒,定会带动更多考生和家长的觉醒。她们不再是传统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循规蹈矩的“乖孩子”,而是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权利意识的“新人”。三名考生以实际行动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考生个人完全有可以跟教育部这个“庞然大物”平等地站在法庭上。教育部也会成为被告,甚至有可能败诉。同时,这次颇有象征意义的诉讼,也让我们认识到:教育部及其他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各种行政命令,都应当遵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教育部不是至高无上的,只有宪法才是至高无上的。这次诉讼将启动人们对“宪法司法化”的深层思考,并在制度建设层面引发更多的有心人前来“添砖加瓦” ——这比建造多少高楼大厦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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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day, June 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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