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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余杰文集]->[“处女卖淫”案与警权过度扩张]
余杰文集
·美国新保守主义的崛起
·美国学界应当避免“中国化”的陷阱
·面对邪恶的时候,没有真正的中立——从二战中美国与瑞典、瑞士的不同角色谈起
·美国如何帮助推进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在美国参议院的演讲
·我们关于声援美国政府摧毁萨达姆独裁政权的声明
·倒萨战争与“人权至上”的价值观
·韦塞尔为什么支持美国对伊战争?
·中国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白宫会谈的台前幕后
·美利坚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建议美国政府对居留在美国的中国贪官及其家属展开调查
·“小鹰号”事件:中美谁是胜利者?
·以祷告改变世界——华盛顿“总统早餐祷告会”侧记
·谁之“崛起”,哪有“和平”?
·佩洛西:人权不是幌子
·欧洲、美国与中国之“三国志”
·中国信仰的复兴与中美两国的“化敌为友”——在美国众议院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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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劳改基金会)
·不要做中国孩子的母亲——天安门惨案十九周年暨汶川大地震祭并为“天安门母亲”网站开通而作
·谁是亚洲最美丽的女性?——写给缅甸民主运动领袖昂山素姬
·“处女卖淫”案与警权过度扩张
·从警察到还是妓院的变脸
·业主维权与市民意识的觉醒
·寻求公义需要更大的耐心和勇气——天安门屠杀十八周年祭
·红卫兵外长李肇星的末路
·你可以成为一名快乐的异乡人——读格鲁沙《快乐的异乡人》
·扶不起来的胡阿斗
·青藏高原上的血雨腥风——读唯色《杀劫》
·退休高官休得窃取神圣教席
·矿难为何无法遏制?
·推倒西藏的“柏林墙”——读阿妈阿德《记忆的声音》
·被人民抛弃的中共十七大
·帝王腐尸味中的天价酒店
·孩子眼中的蒋介石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读张素华《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
·以“幽暗意识”透视中国百年激进思潮——与张灏对话
·《记念刘和珍君》为何被逐出中学语文课本?
·若为自由故,家国皆可抛——读唐彼得《花旗梦别神州泪》
·我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国——余英时先生侧记
·宾利轿车为何能热销中国?
·萨达姆与阿米尔
·是工人运动,还是痞子运动?——读《罗章龙回忆录》
·中国人不是动物庄园里的熊猫——驳德国前总理施密特的若干亲共言论
·若为自由故,家国皆可抛—— 读唐彼得《花旗梦别神州泪》
·胡锦涛为何成不了戴克拉克?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我们拒绝什么样的生活?——读狄马《我们热爱什么样的生活》
·中国,你的裂口大如海
·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特务和告密者可以拥有美好的未来吗?
·明朝亡于厂卫,中共亡于恶警——评贵州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庞鸿就任瓮安县公安局长
·下流人上升的国度
·我以自己的方式爱中国——《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跋
·被凌辱的中国女儿的救赎之路——读巫一毛《暴风雨中一羽毛》
·全民唾弃的央视名嘴张召忠
·那座流血的城里有几个义人呢?——读丁子霖《寻访六四受难者》
·谁也不能杀死孩子——写给所有的母亲,也写给所有的父亲
·从“持不同政见者”到“持自己政见者”——读刘晓波《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我们的孩子拒绝歌唱薄熙来钦点的垃圾歌曲
·出来如花,又被割下
·国府时代的新闻自由——读《陆铿回忆与忏悔录》
·吃人,中国的象征与现实
·玩偶、黑帮与过家家
·中共可能避免瓦解的命运吗?
·“暴徒”是怎样炼成的?——杨佳杀警案背后的制度危机
·想起王旭明,想起范美忠,想起孩子
·矿难之后又是矿难
·爱阅兵的大学校长与被奴役的大学生
·为什么美国孩子比中国孩子幸福和快乐?
·谁将顺民变成了暴民?
·那哀歌为谁而鸣?
·你为死者开——读杨显惠《定西孤儿院纪事》-
·“吃人”何以成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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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台湾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
·《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目录
·盗火者与殉难者—论谭嗣同思想体系及生命实践中的基督教因素
·从“士大夫”到“知识分子”
·从曾纪泽与慈禧太后的对话看晚清改革开放与道德伦理之冲突
·“清流”不清——从《孽海花》看晚清的“清流政治”与“清流文化”
·肺病患者的生命意识——鲁迅与加缪之比较研究
·“秦制”:中国历史最大的秘密——论谭嗣同对中国专制主义传统的批判
·最是文人不自由——论章学诚的“业余”文章
·晚清的报刊热与《知新报》的创办
·未完成的转型----《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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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从柏林围墙到天安门:从德国看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台湾允晨文化出版,2009)
·在哪个岔道走错了?----《从柏林墙到天安门》自序
·触摸受难者的体温——访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迟到的忏悔还是忏悔吗?——君特•格拉斯为何隐瞒党卫军的履历?
·在死亡之地重建爱与和平——访柏林墙遗址及和解教堂
·邪恶也是一种美——里芬斯塔尔及其纪录片《奥林匹亚》
·在上帝与凯撒之间——从德国教会历史看政教关系
·从焚书到焚人——“焚书纪念处”侧记
·祈祷和烛光的力量
·白玫瑰永远绽放
·言论自由是信仰自由的开端——从马丁.路德故居到古登堡印刷博物馆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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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卖淫”案与警权过度扩张


   近几年来,媒体屡屡曝光由基层公安机关制造的极端荒诞的“处女卖淫”案件。这些案件几乎惊人地相似:一批贪婪而凶狠的警察(或者“准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地抓捕无辜少女,使用一切残酷手段刑讯逼供,迫使少女承认自己参与所谓的“卖淫活动”。后来,经过受害者本人的抗争和媒体的曝光,受害的少女得到医学检查证实仍是处女,警察的暴行引发公愤,司法机关介入进行调查。尽管部分受害者获得一定的赔偿,部分凶手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最终的公正依然遥遥无期。
   美国历史学家布瑞安•伊恩斯在《人类酷刑史》中写道:“酷刑是对个人尊严的可耻而邪恶的践踏,是违反人类本性的罪孽。而一个令人悲哀的事实是,酷刑仍在世界上许多地方,至少是以半合法的形式存在着。”这些案情每一件都无比荒谬且令人发指,它们昭示着某些地区法治的溃败和邪恶的横行,以及普通老百姓的无助与可怜。然而,在此背景下,居然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二零零五年的人代会上建议说,应当进一步扩大警察的权力,让警察可以任意检查所有公民的身份证,他宣称只有这样方能“降低犯罪率”。我实在不明白,在“处女卖淫”的冤案不断被制造出来的今天、在像孙志刚这样的公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的今天,倘若警察的权力再度膨胀,公民的基本权利又如何能够得到保障呢?若干“处女卖淫”的案件已经在警示我们:一旦执法者的权力过度扩张,突破了权力制衡的一般规律,公民的权利将受到巨大的侵害。
   (一)骇人听闻的刑讯逼供
   发生在陕西省泾阳县的麻旦旦处女“嫖娼”案,足以让古人写的“拍案惊奇”黯然失色。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少女麻旦旦正在姐姐开的理发店里和姐夫、侄女一起在看电视。突然,从门外进来两个男性,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麻旦旦拉出门外,塞进一辆面包车,带到了派出所。后来,她才知道这两人是蒋路派出所的干警王海涛和该派出所的聘用司机胡安定。
   到派出所后,胡安定将麻旦旦拉到外面,双手反拷到篮球杆上,并打了她两个耳光。麻旦旦拒绝承认参与卖淫的罪名,胡便说:“那你就在这儿享福吧!”直到半夜一点多钟,王海涛才把麻旦旦放下,带到房里要她好好交待。不久,胡又将她反拷到外边的一根电线杆上,不仅说了许多下流话,还动手动脚。麻对他说:“你也是有姐妹的。”胡却说:“我姐妹不像你这样卖淫。”随后,王海涛又把麻旦旦带到房间里,王离开后,胡进来在麻的脸上和胸脯上乱摸,还往下脱自己的裤子。在遭到拼命反抗之后,胡第三次将麻反拷到外面的电线杆上,并找来一根绳子,把她反拷的双手往空中吊起来。胡威胁说:“你不说,宁死不屈,还想当第二个刘胡兰?” 麻旦旦说:“刘胡兰也是你能侮辱的吗?”胡则扬言道:“我就把她和你一起侮辱,看你还有啥说的,看有谁来救你?”
   就这样,王、胡两人轮流审问,一直审到了四点半。他们叫来了派出所所长彭亮。彭亮一进办公室就把门关上,说:“这件事你跟哥说,哥帮你瞒得紧紧的,弄成小事。”彭边说边开始动手动脚,把麻旦旦的裤子往下拉。麻用力反抗说:“再这样我就要喊人啦!”没想到彭居然说:“你喊谁?谁都不敢来!我是这儿一所之王,就是我说了算。”彭在麻旦旦的腿上踢了两脚,并且打了两个耳光,她当场就晕倒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裤带被人解开了。后来,麻旦旦被迫在一份不知道内容的招供材料上签了字,之后她又被锁进胡安定的宿舍,直到次日晚上七点多才被释放。
   就在麻旦旦回家的这一天,泾阳县公安局出具有一份处罚裁决书。裁决书上的姓名虽是麻旦旦,不过这位十九岁的少女的“性别”却成了“男性”,处罚的理由竟是“嫖娼”。
   在东营打工的日照女孩张旦也遭受了类似的酷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张旦坐着经理开的夏利车外出,当车开到立新村附近时,一辆警车出现了,下来四名协警,不由分说将他们带到了辛北派出所第二警务区。在警区里,四名协警审问张旦,并让她承认卖淫。一名二十多岁的协警脱下警服,抓着张的头发往墙上撞,后又打她的脸,踢她,并用警棍劈头盖脸地打她。另一名协警也参与了殴打。张被打得头晕恶心,只好按对方的要求做了笔录。次日,经理按照警察的要求,将五千元罚款交了过去,罚款收据上写明“嫖娼”。张旦因为被打行动困难,到了第三天,她才拖着伤痛的身体到东营市东营区医院检查,检查证明她的处女膜完好;第五天,张旦又到东营市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仍证明她是处女。
   江苏盐城的另一个少女金磊,命运同样悲惨。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金磊被抓到派出所严刑逼供,要她承认参与卖淫活动。警员周彦才一口气打了她三十多个耳光,还用鞋踢她脚后跟。后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盐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金磊的伤势进行了法医鉴定:“金磊右脚跟处已化脓。其自述大腿根部有青紫,现已消失。金磊神智清楚,但神情呆滞。”当金磊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市公安局把她带到一个招待所去审问。审讯的警察是轮流换班,而金磊连续三十几个小时一直坐在那里,不让睡觉。警察凶狠地威胁她说:“你还复议呢,你父母要被你害死了。” 此后,金磊先后四次进行妇科检查,证实确系处女。
   “处女卖淫”的案件是通过酷刑制造出来的。《大英百科全书》对酷刑的定义是:“酷刑是为了惩罚、胁迫、强迫和获取口供或情报的原因而采用的造成肉体或精神痛苦的行为。从历史上看,政府用酷刑对付他们的敌人并使之成为他们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然而,酷刑不是遥远的历史,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此时此刻。它的对象也不是“国家的敌人”,而是一些弱小的少女。对社会群体中最柔弱的女性的戕害,充分说明了我们社会中正义和良知的稀薄甚至缺失,是今天中国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最不和谐的声音。对无辜少女进行骇人听闻的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不仅是某些基层警察的“爱好”,更受到一些上级官员的同意、默许乃至鼓励,因为他们需要侦破案件的数据,这些数据乃是“政绩”的标志;他们还需要定额的罚款数量,这些罚款与他们的收入直接挂钩。
   这些残忍的警察或者“准警察”,在家中也许是好政府和好父亲,正像麻旦旦所质问的那样,他们也有母亲、女儿和姊妹。但是,他们为什么一走上工作岗位就如此冷酷和凶残呢?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美国学者鲍迈斯特尔在《恶——在人类暴力与残酷之中》一书中探讨了“他们为什么发笑”的问题,施虐者们为什么会向疯子一样发笑呢?他指出:“拥有权力的人有时确实从强加于受害者身上的羞辱那里得到满足。……对发笑的人来说,其中另有深意:打破紧张气氛,或是为受害者处于自己掌握之中而得意。但是对于受害者而言,笑声充分现实了凶手是撒旦式的恶魔,他们的罪孽深不可测。”美国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心理学教授克瑞格•汉内主持了一项关于监狱刊售和囚犯之间行为方式的研究,研究人员在学校的地下室中修建了一所模拟的监狱。学生们自愿分成两组,分别充当囚犯和看守。看守很快就变成了欺凌囚犯的虐待狂,原定为两个星期的实验不得不在六天后就停止了。汉内说: “这是一个人们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不见得只是邪恶的人才会做出恶劣、甚至是邪恶的事情来。”实验表明:权力令人产生虐待倾向,这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本性,是一种只需要七天就可以形成的习惯。这些残忍的警察不是电影中的“另类动物”,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学者高一飞由此指出:“一个缺少制约的有权力者,当突然有人没有按照他所习惯的方式去恭维、抬举、顺从他时,他就会觉得无法忍受。于是,他就可以骂人、打人甚至于杀人了。”那些虐待少女们的警察就是这样“炼成”的。
   (二)“恶警”执“恶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些公检法机关习惯于使用酷刑来获得口供,公民的“沉默权”被执法人员当作“笑话”来看待。某地的一名公安局长公开宣称:“不打人,我们怎么办案?”现阶段中国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中“职权主义”的色彩较为浓厚,侦查机关侦查权过于强大,并且缺乏外在制约,随时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刑讯逼供“广而见之”,中国要成为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既不在于“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而在于如何消除“恶警执恶法”的现象。现存的法律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缺陷,而执行法律的警察之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腐败分子乃至社会渣滓。“恶法”与“恶警”的结合,其破坏性必然呈几何级增长,也就催生出了诸如“处女嫖娼”、“处女卖淫”之类的、比天方夜谭还要天方夜谭的案件来。
   “恶警”充斥执法机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退伍军人被安置在公检法机关是长期形成的“惯例”。谁都知道执法机关的位置是“肥缺”,官员和富商们纷纷送读书无望的子女参军,退伍之后便安排子女占据这些“风水宝地”。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曾经在《南方周末》撰文质疑这一政策,认为“让没有法律常识的退伍军人执掌司法大权,如同让没有医学知识的人给病人开刀一样危险”。这篇文章立即引起了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强烈反弹,他们给作者扣上了“破坏双拥工作”、“动摇军心”等可怕的高帽子,并施加压力让《南方周末》中止了这一讨论。迄今为止,这种“退伍军人摇身一变成为执法者”的政策依然在全国各地广泛地实行着。
   其次,在有正式编制的执法者队伍之外,还有数量更多的“准执法者”——一支由联防、协警、保安等各种身份的人组成的“编外警察”。由于这些“准执法者”的权力不是由全体公民赋予的,而是由某些公安机关“让度”的,所以它既强大的又暧昧。说它“强大”,因为它并不忌惮民众的监督权,甚至敢于大规模地对弱势群体使用暴力;说它“暧昧”,因为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谁可以执法、谁不可以执法以及如何执法等等,这就给“准警察”们为所欲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于是,在麻旦旦一案中,派出所雇用的司机胡安定也就堂而皇之地成了执法者;在张旦一案中,四名“协警”居然理直气壮地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诚如阿克顿勋爵所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警权的扩张导致了某些警务部门沦为腐败的温床,也导致了某些警察沦为虐待无辜公民的凶手。“一个普通人怎么会如此不人道地对待另外一个人”,其答案是人性本罪,其解决办法则是对掌握巨大权力的特殊人群进行制约。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固然因为处理违法犯罪和突发事件而需要拥有较大的权力,但是如果不对此种权力作精密的制约,警察便很容易蜕变为比普通罪犯更可怕的“穿着制服的罪犯”。在金磊一案中,金磊的父亲金国瑞得到女儿被抓的消息之后,东挪西借凑了三千元,给了负责处理本案的城东派出所警官周彦才。周彦才把钱用报纸一包,连个条也没给,只是说:“用了钱,什么都好说。”金国瑞这个善良的农民哪里知道,周彦才正是毒打他女儿的凶手。他在交了所谓的“罚款”之后,苦等女儿回家。然而,等来的却是一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张《收容教育决定书》,他被告知女儿将被收容教育六个月。周彦文一手打人,一手收钱,正说明他的权力根本没有受到其他同事、其他部门的制约,他个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处理落入他手上的“沉默的羔羊”——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和一个农民的女儿,在他眼里哪里是应当享有基本人权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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