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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表达对恐怖分子的谴责、仅仅因为表达对死难者的同情,我与一些朋友就被戴上“汉奸”的帽子。何不直接将所有人的嘴巴贴上胶条?如果这种《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那么你们为什么如此虚伪,在宪法中信誓旦旦,而在现实中却搞秘密审判,剥夺人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 杨子立等人参加这个讨论社会问题的民间小组是举行了入会仪式,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认定他犯罪的理由,因为这只不过是他们自己所喜欢的一种约定方式,就象某人与五六个朋友一起出去旅游,你坐火车还是坐汽车是你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国家也不能借助自己的强权甚至司法机构进行干涉,因为国家垅断暴力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而不是为了给人民制造恐怖。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成立的"新青年学会”组织还不能算是一个社会团体,他们只是一个松散的学习小组而已,他们讨论了一些有关中国前途问题,那也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青年热爱思考、关心国家命运的正常行为。现在的社会危机四伏,杨子立等人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为中国未来谋前途,倡导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开放社会,他认为应当将人们长期被剥夺的自由通过制度变革重新还给人民;他倡导的自由是不随意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而不是被意识形态长期歪曲的所谓自由化。他从来没有认为人们可以拥有不受限制的为所欲为的自由,这难道也有错?难道我们的国家二十多年来改革的目标不是这样的吗?1949年以来的历史还不足以证明将人民作为敌人,像军事管制一样的社会将不可避免的面临动乱和崩溃吗? 杨子立提出应当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式改变现政权的执政方式,这也是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觉得政府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要求改变这样的政权有什么不对。更何况,杨子立等人并没有提倡暴力推翻政权,只是建议用更加具有全民性的选举方式来完成这种变革,这又有什么错?中共领导人们不是一直在推进这样的改革吗?不是号召"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吗?现在农村实行的乡村直选不就是在向这条路上走吗?杨子立提出要在全国也实行这样的选举,这犯了什么罪?杨子立等人提出要结束老人政治,这也是邓小平先生在世时就提倡过的干部年轻化的另一种表述,而且这样的努力中共一直没有停止过,那么杨子立等人的提法有什么违法之处?
杨子立等人探讨问题的聚会没有向社会公开,于是就被认为是图谋不轨的秘密活动,这是很可笑的。朋友们之间的聚会难道都要向民政部提交申请吗?在家里请朋友过来坐坐是否也要向上级提交汇报?朋友之间举行定期的思想交流也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吗?杨子立等人的活动属于纯粹私人聚会,没有义务向他人汇报,也没有通知他人的义务,更没有义务得到某些部门的批准。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事先申请的话,这样的法就是恶法,世界上只有北朝鲜还在实行如此毫无人性的法律。今天,你们在这里的起诉是否表明:改革开放了二十多年的中国,难道还要在怎样防民之囗、禁锢思想等方面向北朝鲜学习,也要把人民的所有活动管制起来,让全国人民都来当奴隶吗? 杨子立在文章中认为,现在中国的民主是假民主。这是他个人表达的自由,难道你们要求全中国的人都同意你们实行的一党制是真民主吗?难道有人说“我不同意”,他就犯罪了吗?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批评政府的权利,而你们现在以言定罪完全是践踏宪法的行为,应该受到违宪审查。 杨子立等人提出建立青年中国的想法绝没有要推翻共产党,尤其在他们看来共产党凭着长期单独执政所拥有的巨大资源和对社会的整合能力,如果执政党主动还政于民、实行全民大选是非常有利的,既能为政府赢得民心和声誉,又会减少社会转型的代价,谈何颠覆国家政权?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中一定要有主观恶意和实际的颠覆行为,而杨子立既没有这种主观恶意也没有实际颠覆行为,怎么就构成如此重的颠覆罪了呢? 如果仅仅根据杨子立等人的上述行为,就判定他们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那就意味着在这个国家,任何与执政党的不同意见都是犯罪,而我读到并相信法律不是这样的,因为这是不公正的----肆意侵犯人们最基本的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综上所述,按照中国的宪法和刑法,杨子立的言行不能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是无辜的。 评:西洋反战示威者是巨人,中国假左派和伪民族主义者是什么? 西方最近出现的大批反战示威者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因为他们敢于为捍卫敌国人民的权益而公开挑战本国的强权。 中国的假左派和伪民族主义者则需要伟哥壮阳,因为他们只敢挑战远在天边跟自己遥不相及的强权却对身边的强权万般恭顺。 余杰的批评确实打中了你们的七寸,说“爱国”这两个字,你们这些假左派和伪民族主义者还不配—— 那些在网络上和在现实生活中发表丑恶言论的“爱国者”们,你们口口声声地说自己“爱国”,你们为江西芳林小学中因鞭炮爆炸而丧生的孩子们呐喊过吗?你们为广西南丹被活埋在矿井下的矿工们呐喊过吗? 在河南郑州,有一位名叫曹海鑫的农民,就因为替村民说了几句话,被贪官污吏枪杀了;在广州火车站,一位名叫苏萍的、抱着布娃娃充满憧憬地进城的农村女孩,被警察关进收容站,并遭到了流氓们的轮奸;在深圳的一家工厂里,一群女工被怀疑偷窃,而被脱光衣接受服检查……顶天立地的“爱国者”们,你们关心过他们的命运吗?你们有没有对这些凄惨的同胞实施过一点点实际的帮助,甚至仅仅是表达一下口头上的支援、同情和悲悯?如果没有,请收起你们的堂而皇之的“爱国”招牌来吧!说“爱国”这两个字,你们还不配! 相反,在我的身边,我的朋友们、那些有良知和勇气的知识分子们、那些被你们辱骂为“卖国贼”和“汉奸”的人们,却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斥责谎言、斥责地方官员的残暴、斥责社会的不公正。因为发出自己的声音,许多人招致了直接或者间接的迫害:有的人漂流海外有家不能归,有的人承受了漫长的牢狱之灾,有的人失去了工作和家庭,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破…… 西方的反战者具有崇高人格。俄国知识分子敢跟俄国政府唱对台戏,谴责俄国政府在车臣滥杀无辜;美国大学生敢跟美国政府唱对台戏而走上街头为阿拉伯人民遭遇不幸的战争而抗议美国政府,法国知识分子为捍卫法国殖民地的人民的权益而与法国政府对抗竟至付出了生命代价。他们才是真正地无私地关怀底层人民——无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还是敌国的。真正的胸怀天下。 只敢躲在自家院子里,在主人保护下对着远在天边的影子英勇地咆哮,你们这副德行,也配跟西方的反战者比?这难道不是对西方反战者最大的羞辱吗?!!!(10/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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