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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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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的梦想在燃烧》(当代世界出版社)
·《我的梦想在燃烧》目录
·学术的虚妄
·“狐狸洞”与“包二奶”
·非洲大陆的“一九八四”——读奈保尔《河湾》
·让我们告别战争语言
·白鸽,从轮椅上飞起——评《蒋经国传》
·中国离现代化还有多远?
·什么样的作家会被历史感激?——读王开岭《跟随勇敢的心》
·讷言与话语的膨胀
·“凌辱电玩”何以流行?
·他们是伟人,更是有缺点的人——评埃利斯《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
·高勤荣,你在哪里?
·爱,直到受伤──序曹燮《六百个孤儿的父亲──慈善家余祖亮的传奇人生》
·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主义」?──读福山《信任》
·我们为什么不相信经济学家?
·什么力量比暴力更强大?
·遥远的掌声
·哪个文人不帮闲?——读王彬彬《文坛三户》
·交大招生黑幕与网路时代的阳光
·总统与教师
·“班干部”制度与孩子的“官僚化”
·“乱点鸳鸯谱”的大学合并
·没有童年的“名模”
·告别战争语言
·北大的俯就
·残忍的快乐
·京沪大学生的理想
·教师与士兵
·触目惊心的“校服腐败”
·陈寅恪的故居
·危急之中的陈家大屋
·作为“文化摇头丸”的书法
·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主义”?
·欲说还休的“语文”
·别了,“三高”;别了,拳王
·城市的灵魂
·人生三境
·温暖所有的回忆和孤单
·马科斯夫人:无耻者无畏
·正在消逝的老院子
·丽江,更接近天空的地方
·读谢泳《没有安排好的道路》
·读秦晖、金雁《经济转轨与社会公正》
·从莫言《檀香刑》看中国当代文学的缺失
·乡村生死场
·读“中国知青民间备忘文本”
·何处寻找安慰?
·从虹影小说《K》说起
·评陈凯歌《少年凯歌》
·读黑塞《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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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安门之子》(香港开放出版社)
·包遵信:余杰《天安门之子》序中国新一代知识份子的崛起
·《天安门之子》自序:致“警察读者”的公开信
·晤蒋彦永,谈说真话
·“政治文明”时代的“党国逻辑”
·杨子立的母亲,也是我们的母亲
·记住历史,记住母亲──在美国芝加哥纪念「六•四」十五周年音乐会上的演讲
·罗大佑的撕护照与张惠妹的被封杀
·屠夫崇拜:从张献忠到毛泽东——为成都大屠杀三百六十周年而作
·刘军宁遭遇“警察大学”
·吴祖光的铁骨柔肠
·解放军原来是家奴
·熊德明与李昌平的困惑
·从“民不聊生”到“民不畏死”
·蒋彦永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
·爲每一个被杀害的生命祈祷──达赖喇嘛与「六•四」屠杀
·向西藏忏悔──读《雪山下的火焰:一个西藏良心犯的证言》
·自由之魂 从雷震到林昭
·香港还有爲“六•四”魂牵梦绕的勇敢者
·余杰、余世存对北大「一塌糊涂」网站被关闭的声明:我们不能再忍受这样的耻辱
·师涛:一个失去自由的自由人
·让我们一起反抗文字狱
·末世贪官最后的疯狂
·自由中国,何以可能?
·中国社会──最坏的社会主义与最坏的资本主义的结合
·从电影《英雄》看文化精英的“宠物化”
·缘木求鱼的“革命传统”教育
·王申酉:死于毛泽东暴政的思想者
·基督徒如何看待法轮功信仰
·谁在“移山”?——“文学与艺术:说出真相”研讨会上的发言
·后极权主义时代文化精英的“宠物化”
·他让“劳改”进入了牛津词典——读吴弘达《昨夜雨骤风狂》
·抓住中宣部的"黑手"
·朱成虎是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呼吁迁移毛泽东尸体的公开信
·莫把大学当监狱
·中共腐败官僚的“信仰”
·林昭与弓琳——两个北大女生的对照
·“万人杰文化新闻奖”答谢辞
·丁子霖女士致法国总统希拉克的公开信(余杰代拟)
·就法国政府致力于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致法国人民的公开信
·蒋彦永医生,中国的良知从你开始复苏
·十年改革,一夜屠城
·“船坚炮利”不会“强国富民”
·北大的沉沦与右派的风骨
·不一样的葬礼,不一样的时代
·中共有过“不独裁”的时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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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案例】假如他是一个老百姓

   一位法学教授被无罪拘留长达8天之久。教授重获人生自由以后,要求国家赔偿金一元钱。这不是一个黑色幽默。

     1998年9月28日,南京东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叶树理教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被来自珠海的两名警官拘留押往珠海。原来,东南大学与珠海电子工业公司合作,后来产生经济纠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叶树理受命协助工作。然而,珠海警方却以“招摇撞骗罪”将叶拘留。叶愤怒地质问押送的警官:“珠海公安局在未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何以对我进行立案侦查?何以限制我的人生自由?”无人回答他的问题。后来他才知道事件的黑幕:对方的公司正在准备上市,而有重大民事诉讼的公司是不能上市的。于是,法学教授便成了珠海电子工业公司尽早上市的绊脚石。地方利益自然是高于一切的,包括国家法律在内,于是珠海的公安部门便以空前的高效率行动起来了。    先是坐汽车到上海,当晚叶树理被寄押在上海闸北看守所。在狱中,法学教授亲身体验到了以前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情景。牢房里的老大对他进行了“提审”,当得知这名“新兵”是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的时候,老大对他顿时十分客气。老大找出刚刚收到四天的判决书,请叶树理代写上诉状。接著,警官押著他乘火车南下。在火车上,押送的黄队长威胁他说:“该吃就吃,该睡就睡,要配合,千万不要有糊涂的心思。如果你逃跑,我开枪怎么办?”10日凌晨,叶树理被押进珠海第一看守所。在25舱,舱头照例“提审新兵”。恰好舱头也是南京人,他得以免遭杀威棒。在狱中,叶树理参加做绢花的劳动,从早上6点起床漱洗之后劳动就开始了,一直要干到晚上11点,中午只有短暂的吃饭、冲凉时间。用餐时,必须集体背诵《六做到,六不准》,必须唱监歌:“曾经犯过错,决心要改过,为了明天创造幸福新生活……认真服法,重新做人”。10月4日晚7时,看守突然通知叶树理教授“出舱”。警官若无其事地对他说:“撤销案件”。    叶树理教授被刑拘的第二天,东南大学的师生无比愤怒,他们认为这一事件是对法律的侮辱和践踏。10月3日,6名学生代表向江苏省委书记递交了请愿书:第一,尽快释放叶老师;第二,惩治司法腐败;第三,保护学生上课的权利。江苏省领导批示,要从速解决。10月3日晨,东大接到珠海方面的消息,珠海公安局原则上同意放人,但由于该案是市委交办的案件,且个别领导施加压力,困难很大。    10月5日中秋节的晚上,身陷冤狱八天七夜的叶树理终于回到了南京。在机场,憔悴的叶教授面对熟悉的师生们,沙哑的声音流著泪连声说谢谢。学生们也哭了。叶教授对学生们说:“你们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放弃了对法律的信心。”然而,当课堂上学生向他提出“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时,初回讲台的叶树理拙于辞色,无言以对。现实就摆在师生们的面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如此法律,如何建立信心?既然有法不依,学法律又有何用?一连串触及到根本的问题,教授又如何能够回答?这件事情,将对许多学生的一生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此案至今没有下文。珠海方面没有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个别领导”自然是稳座钓鱼台。不过,对于叶教授来说,他总算获得了自由,他痛切地总结说:“牢里的八天七夜,是我一生的疼痛和财富,让我做律师每时每刻都记住维护人的权利。”叶教授的遭遇,让我联想到了另一件发生在佛山的博士被殴打的事件。那件事情被曝光之后,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也得到了相对合理的解决。教授和博士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在社会等级秩序中,他们还算是有点身份地位的人,连他们的权利都没有保障,使人们怎能对法律有信心呢?这两件事都发生在中国南方“得风气之先”的广东地区,而且是广东省最繁华、最富饶、经济和文化都处于领先地位的的沿海城市。连珠海和佛山的法治程度都是如此这般,那么内地广大的、偏僻的农村地区的情况呢?    法学教授和文学博士被冤枉,对于媒体来说,是具有典型性的事件。就连他们也饱受司法不公正的侵害,那些完全没有身份和地位的平头百姓,在面对司法腐败的时候更是如同沉默的羔羊。我想,假如叶教授仅仅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师生为他伸冤,没有江苏的领导为他说话,他的牢狱之苦大概不会只有短短的八天七夜,而他在牢里的经历也会“丰富”得多。我们当然应该关注叶教授的不幸遭遇,但是我们更应该对那些老百姓以更大的关注。叶教授在描述狱中生活时,曾经提到一个小小的细节:早上醒来,发现有三个伙计,一名头顶著墙,一名腹部贴墙,还有一名站在牢房内的厕所上,一动不动。原来,这是三名新来者,正在享受著自己所免受的“杀威棒”。我认为,我们难道不应该关心这些受苦受难的无名之辈吗?他们的痛苦、他们的屈辱,跟教授和博士相比,难道就轻如鸿毛吗?媒体有媒体运作的规则,他们会寻找“新闻点”,也就是“卖点”。所以,媒体会报道教授和博士的遭遇,而不会报道一般老百姓的遭遇。我们能够理解媒体为什么会这样做,但是,我们绝不能持跟媒体一样的思路──只去关注教授和博士们的事情,而对更大多数老百姓的血泪熟视无睹。    在一个长期以来漠视个人权利的社会里,对权利的维护不应当从那些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的人开始,而应当从平凡的、普通的人开始,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开始。只有每个公民的权利都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权利才真正成为一个社会的基本观念和基本实践。美国法学家亨金在《权利的时代》中指出:“个人的权利是合法政府的试金石。”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声称,人们不可以跨越“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的障碍,这仍然是“使公众不幸的腐败政府的唯一原因”。1999年,我国修改了宪法,将依法治国写进了神圣的宪法之中。法律当然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它更应该保护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它应当起“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不应该“锦上添花”。亨金认为,人权成为我们时代的观念,部分原因是我们的时代是发展的时代,是工业化的时代,是城市化的时代。人们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每个男人和女人,在出生到死亡之间,都有权享有不可侵犯的完整与尊严。“根据这一同意,在我们所在的世界上,在我们正在建设的世界上,人权观念是基本的观念。”为了维护、捍卫每个人的权利,我们理所当然该把目光瞄准底层的民众。 (1/13/2004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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