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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勤荣,你在哪里?

高勤荣,一个揭露地方干部浮夸造假的记者,现在你在哪里?高勤荣,一个勇敢地说出了真话的普通公民,现在你在哪里?

   新华社老记者戴煌先生告诉我,首都一批新闻界、法学界、文化界的知识分子正在发起签名,希望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重视并解决高勤荣的冤案。此时,我才知道,年轻的高勤荣已经在监狱中熬过了整整三周年。我毫不犹豫地在呼吁信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尽管我知道这封信的实际功效微乎其微。

   山西省运城地区的地方领导为了攫取政治资本,发动群众造假,宣称建设成功了造福百万亩农田的节水灌溉工程,并在报刊上广为吹嘘。《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发现了这个色彩斑斓的肥皂泡,经过细致的调查考证,他撰文发表于《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予以揭露:那些工程都是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它们不仅没有给当地百姓带来任何好处,反而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随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两个节目也相继披露了这一丑闻。

   在我看来,高勤荣的“打假”比王海的“打假”需要更大的勇气、毅力和信心──如果说王海的“打假”主要针对经济领域的丑恶现象,对于捍卫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高勤荣的“打假”则直接针对地方干部的“非法行政”和“浮夸遗风”,对于实现媒体“群众喉舌”的监督作用和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公民权利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高勤荣不仅没有因为“打假”的行为而受到鼓励、表扬和奖励,反而成为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妨害了某些人升官发财的美梦,他打破了官场遍地谎言的规则,于是那些拥有巨大力量的黑手向他伸了过来。正当我们要为高勤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忧患意识和“实事求是”的职业精神“鼓与呼”的时候,在文章发表两个多月后,高勤荣却被山西某“专案组”逮捕入狱。这一次,公检法机关却以罕见的高效率行动起来。很快,运城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和“受贿罪”终审判决高勤荣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还以为我们已经远离了“皇帝的新装”的时代──没有想到比那还要卑鄙的丑剧再次上演了。高勤荣的文章发表在党报上,他揭露的事实也被像中央电视台这样的权威媒体所证实,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勇士。高勤荣之所以要与庞大的风车作战,因为他心中牵挂著千百万乡亲的命运。纯朴善良、困苦窘迫的乡亲们,再也经不起官僚们丧心病狂的折腾了。

   我去过山西的乡村,我亲眼目睹了那里的老百姓的凄苦无助和官僚的飞扬跋扈。那里是中国所谓的“传统文化积淀”最深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恰恰是中国吏治最糟糕的地区之一。两者之间似乎有著某种神秘的联系,这一事实再次让我确信:儒家文明是救不了中国的。在那些儒家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地方(例如中原和华北),在官员们中盛行著说假话和虚报浮夸的恶劣风气,而在老百姓当中则普遍存在著对权力盲目的顶礼膜拜。在这些地区,生活质量的多寡与人际关系的繁简形成了惊心动魄的反比。高勤荣与秋菊一样(在某些宣扬恢复“乡规民约”的学者看来,他做得甚至比秋菊还要“过分”),他破坏了长期以来存在于乡村里的这种牢固的“默契”。于是,他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认为,高勤荣事件再次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当一个社会还处于法治不健全的发展阶段,当新闻媒介向腐败发动攻击的时候,虽然有特殊的作用,但也有一种特殊的脆弱性。为“透明国际”(一个世界性的民间反腐组织)工作的新西兰学者杰里米波普对这个问题有著相当深入的研究,他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如果政治家和国家公务员确信,他们不会有被新闻媒体在公众目前曝光而受到羞辱的危险,他们就愈益受到滥用权力以谋取私利的诱惑,而政治家在追逐这类好处的时候,总试图使新闻界保持缄默。”高勤荣的遭遇,其实是腐败官僚们向所有的记者和公民发出的警告:看你们谁还敢向他学习?

   高勤荣的遭遇告诉我们:我们固然需要高勤荣这样有良知和勇气的媒体工作者,但我们更需要一整套保护他们人身安全以及新闻独立地位的法律。如果没有独立的新闻媒体,腐败就难以受到遏制。杰里米波普认为,新闻媒体的独立程度,也就是它能够有效地行使对官员的公共监督职能的程度。正如立法机构应当把行政机构置于日常监督之下那样,新闻媒体应当把立法与行政机构以及其他所有其行为在公众领域产生影响的人们置于其约束之下,以免产生腐败。正如《时代》周刊的前任主编亨利格伦沃尔德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其权力不受独立的新闻界监督的话,甚至一个靠民主选举上台的宽厚政府也会腐化。”最典型的一场“战争”就是“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与庞大的尼克松政府之间的对峙。这是对美国的民主制度的一次严峻考验,最后终于以前者的胜利而告终──尼克松成为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唯一在弹劾的压力下辞职的总统(对此,毛泽东一直迷惑不解。数年之后,当尼克松的儿子访问中国的时候,毛泽东还特意表达了他对前总统阁下的同情。两中政治制度的差异由此可见)。而那两位昨天还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顿时成为民族英雄般的人物。

   然而,高勤荣可没有他的美国同行那么幸运。在美国,《华盛顿邮报》的两名记者成为捍卫民主制度的象征;在中国,高勤荣却在牢狱中度过了漫漫的长夜。高勤荣的妻子告诉《南方周末》的记者说,三年的冤狱使得丈夫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丈夫吃饭的时候手腕不断地哆嗦,连筷子也拿不稳,身体和精神都濒临崩溃的边缘。她至今不敢把真相告诉十岁的女儿。但是,女儿一天天地长大,能够一直瞒她十几年直到父亲从监狱中出来吗?说到这里,坚强的妻子泪流满面。当我读到这样的细节时,不禁悲从中来:作为一个中国记者,为什么仅仅说了一点儿真话,就得付出自由、名誉、家庭、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在我看来,高勤荣的悲惨命运,其实是对所有试图言说和表达真话的公民的威胁,也是对我们《宪法》的蔑视和嘲讽。今天,作为记者的高勤荣因为说真话而失去了人身自由;明天,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也可能遭到同样的命运。

   没有独立的舆论力量,腐败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治理。杰里米波普认为,作为与独立的司法并列、令政治家不悦的两种孪生力量之一,自由的新闻界是政府生活中腐败现象强有力的反对力量。他强调说:“新闻媒体是自我委任的,但它受到公众的支持,他们认为它所传达的东西是有价值的,并愿意为之支付金钱。新闻界应该而且能够摆脱政治庇护系统,这类系统的存在,甚至在最民主的社会中依然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任何社会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自由的新闻界,而在今天的中国,正是其“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新闻媒体必须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因此,新闻媒体自由度的拓展,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九八七年一月,在世界新闻自由出版人、国际新闻研究院、泛美出版协会、北美国家广播台协会以及国际期刊出版联合会等组织的赞助下,来自三十四个国家的数百名记者在英国伦敦召开了自由世界之声会议。这次会议最大的成果就是通过了《新闻自由宪章》。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认为:“宪章的原则理应得到每一个有志于推进和保护民主制度的人士的支持。”他进一步指出,这些条款虽然没有约束力,却表达了“所有自由国家渴求实现”的目标。

   《新闻自由宪章》有以下十条:

   第一条:检查制度,不论其为直接的或是间接的,都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任何限制新闻媒体收集和传播信息的法律都和做法都应予以废除。政府当局,不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均不得干预新闻的发布与广播,或限制与任何消息来源接触。

   第二条:独立新闻媒体,不论其为出版业的,还是广播业的,均应允许其成立并在所有国家自由从事其业务。

   第三条:政府对国内任何媒体的待遇上不得有经济上的或其他的歧视。在那些同时存在著政府控制的媒体的国家中,独立媒体应享有与官方媒体同等的为获取其出版或广播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和设备的权利。

   第四条:国家不得限制获得新闻纸、印刷设备以及传播系统,不得限制通讯社从事业务以及获得广播频率的权利。

   第五条:通信主管当局在法律上,技术上或收费上限制传播新闻或信息流动的做法应当受到谴责。

   第六条:政府媒体必须享有编辑上的独立性并向各种不同的观点开放,这一点应当在法律和实践上予以确认。

   第七条:国内的出版与广播媒体应当享有获得来自该国之外的新闻与信息服务的不受限制的权利,公众也享有接受或接收外国出版物或广播的类似自由而不受干涉。

   第八条:国境应对新闻记者开放。不得对新闻工作者实行入境人员定额限制。对签证、出版许可证以及其他新闻业务所必需的文件的申请应迅速予以批准。外国记者应当被允许在国内自由旅行,并享有与官方或非官方的消息来源接触的权利。

   第九条:通过许可证或其他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的对自由进入新闻界工作或对业务操作自由的限制应予以消除。

   第十条:记者,类似于全体公民,应享有人身安全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在战争发生地区的记者应被视为平民活动,并应比照其他平民活动享有各项权利和豁免权。

   当我读到这十条宪章的时候,不禁感慨万分。这份宪章是由民间机构起草的,与联合国的宪章不同,它对世俗政府并没有法律约束的力量。强权者自可将它抛在一边,独裁者也可嘲笑它的迂阔。这是一群理想主义者的宣言,要在充满荆棘的现实世界中实现这些理想简直难于上青天。但是,人类的尊严正是在不断地向理想攀登的过程中得以展现的。再难,我们也不应当放弃。高勤荣也以他的生命实践加入到这一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我为拥有这样的一个同胞而感到骄傲。

   新闻的自由是民主制度日常生活化的体现之一。民主不是一种仅仅写在书本上的奢侈品,而是落实到每个公民生活中的生活方式。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一书中指出:“一种民主的文化几乎必定要强调个人自由的价值,从而,也必定会承认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在公元前四百三十一年对雅典民主的评价也同样适用于现代民主:‘我们在我们的统治中所享受到的自由,也延伸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认同这种理念:只有“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才是真实的民主。而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都与另外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勤荣的自由也就是我们的自由,高勤荣的权利也是我们的权利。当所有的“高勤荣”都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的时候,我们自身的公民权利也就岌岌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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