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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舟子新语丝社触犯美国税法再答网友问 关于方舟子新语丝社触犯美国税法再答网友问
2002.06.25转载自万维读者教育与学术
作者:方舟の女
本女曾经在多个场合多次指出,方舟子的新语丝社是私人赢利机构的性质,但是,方舟子将新语丝社以一个子虚乌有的纽约州利物普市地址,申请登记成为 501C3 类别的免税公共慈善机构,并且还使用新语丝社为他的私营小企业汉林书城大做广告赢利,又不按照501C3的要求,向公众公开其财务资料及向税务局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再有,方的这个私人机构并没有向加州政府注册登记。凡此种种,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做不得的。
本女也多次指出,本女姑念方舟子穷图末路,现在纯粹靠办网混口饭吃,故而绝对不会砸人饭碗,绝不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官方机构告发其违反税法的行为,除非有法庭命令,本女必须提供有关材料。
所以,本女反复提出新语丝逃税的问题,只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方舟子一个提醒,尽快地自己悄悄把这笔烂帐清理干净,老老实实在美国法律的规范下,按照游戏规则经营私有的新语丝社。
最后,如果方本人认为本女的以上结论不对,欢迎站出来给予解释澄清,也欢迎就此向本女发起诽谤官司的诉讼。
方舟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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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贴:
新雨丝还给汉林书城做广告呢,从福建给你寄书! /无内容 - DaTaTa8 6/25/03 (1)
新语丝是不折不扣的商业网站。方舟子偷税是肯定的了! /无内容 - DaTaTa8 6/25/03 (0)
方子告野鹤,方女也不告方子? - sjran 6/25/0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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