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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有其父,必有其子:方氏父子丑行录

【立此存照】有其父,必有其子:方氏父子丑行录

    【白字秀才按:文革中,方是民的父亲,因害怕红卫兵来抄家和批斗,竟然抛下怀胎九个月的老婆,自己偷偷躲到乡下的老家。而他们方家隔壁的张局长冒险救了十月怀胎的方家娘子,也等于救了方是民的一条小命。虽不能说那个张局长是方家娘子和方是民的再生父母,至少是有“救命之恩”。

      

      这个方是民在后来回忆的文章中,丝毫没有感恩的意思,相反,对张局长极尽讽刺,嘲讽和挖苦之能事,把那个救他们母子二命的张局长描绘成四人帮抓牙,十恶不赦的恶魔。一说张局长坏事做绝,导致“太师公显灵”,让他的儿子出麻疹夭折(白字秀才:方是民也忒恶毒),二说张局长坏事做绝,上演现代版“请君入瓮”(白字秀才:方是民小人得志,幸灾乐祸),三说张局长晚年只有三教九流的朋友(白字秀才:方是民故作清高)。

      

      方是民这么说张局长,都是为了他老爸下面的行为做辩护而铺垫。盖因是他那做法院院长的父亲在文革结束后,亲自宣判了这个朋友,老乡兼救妻子于危难的张局长十五牢刑。

      

      从中国人传统的伦理来说,方是民老爸的行为是典型的“不仁”“不义”。我们先排除方院长公报私仇的可能,就算他是“道德高尚”,禀告执法。但人家张局长再坏,也救了他那怀胎九月的娘子。如果说方家不愿报恩,至少不能“恩将仇报”。方院长应该就算丢了乌纱帽,也不能做那宣判之人吧。人家张局长当年救他妻儿,也是要冒巨大风险的。

      

      就算这样,那张局长出狱后也没有嫉恨他们方家,用方是民的说法,他还经常到张局长家玩,张局长对他也非常客气。而那丢妻叛友的方是民老爸,继续对张局长不理不睬。这样的人,真是禽兽可比。

      

      方是民爱父情深,处处为他那个父亲辩护,最后还伪造了他那法院父亲的“清廉”形象。方是民说,清官一般在位时门庭冷清,退休后会高朋满座。他老爸退休后,家里“客人来访,欢笑不绝”,而说张局长晚年只有“三教九流的朋友”。

      

      在方是民的这个回忆文章中,看不到点点对救命恩人张局长的感恩之情,相反,我们从方的字里行间看到的是恶毒的诅咒和讽刺;把抛妻离子,自顾逃命的老爸描绘成“正直”“清廉”的好官。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附:

    公安局长与父亲

    .方舟子.

      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

    ,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

    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

    层,我家住二楼。

      大院的隔壁即是公安局。二楼廊道紧靠公安局的那堵墙不知为何只砌了半人高

    ,上半部全空着,宛如一个很大的望窗,从那望下去,即可以看到公安局的天井。

    我小时候,常常借助椅子爬上这堵半墙,为的是能俯视公安局大院。公安大院我从

    未去过,未免有一种神秘感。母亲在房里见到,总是赶快过来抱我下来,有时会对

    我说,她当年为了逃命翻过这堵墙,是隔壁的张局长救了我们母子。

      那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父亲作为一个小官僚,免不了要受到造反派的围攻批

    斗。文攻武卫欲演欲烈,象父亲这类有枪的官更是成为造反派抄家抢劫的目标,眼

    看形势不妙,父亲便躲到乡下祖母家。母亲当时怀着我,已有八九个月的身孕,行

    动不便,想生产后再去。结果父亲走后第二天,便有一队人马团团围住我家大院,

    把紧闭的三寸厚大门砸得砰砰响。母亲慌得六神无主,在那堵墙边高喊“张局长救

    命”。隔壁的张局长闻讯,在另一头架了个梯子,使母亲得以翻墙而过。当时的公

    安局虽然已经瘫痪,但余威犹在,还无人敢去围攻。母亲在那里藏了一夜,第二天

    由张局长护送到祖母家,因此才有了我。好几年过去了,母亲回想此事,仍心有余

    悸:“要不是张局长……”,而我则象听故事一样不停地追问结局:那些人后来冲

    进来了没有,抢了咱家了吗?

      张局长和我父亲年轻时一起在上海的政法学校受训,算是同窗;回到家乡一个

    当了公安局长,一个负责法院工作,中共公检法一家,也可说是同僚,交情非同寻

    常。张局长当了十几年局长,政绩自然不少,最为脍炙人口的是破除迷信时胆大包

    天,亲自砸了当地百姓所膜拜的明朝太师公的祠堂。此事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张局长

    的儿子碰巧不久出麻疹夭折,信徒们便都说是太师公显灵,闹得满城风雨。张局长

    的另一大政绩是据史书的记载制造了一个“刺笼子”。这个铁笼子只有半人高,仅

    能供一人立足,前后左右上下全布满了倒钩铁刺,犯人关进去,不能站不能动不能

    坐甚至不能蹲,只能弯腰拱背半立半蹲,不到半个时辰,肯定什么都招了,那种就

    要被刺着的滋味实在要比已被刺着恐怖得多。

      到了一九七六年,“英明领袖华主席一举粉碎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一朝皇帝

    一朝臣,张局长和其他几个曾权倾一时的旧朝红人被打成了“四人帮”的小爪牙,

    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十五年徒刑。在审讯期间,张局长据说也尝到了刺笼子的滋味

    ,演出了一幕现代请君入瓮。中共的法院,在当时是没有一点独立性的。五年以下

    的徒刑,由县委常委讨论决定;五年以上的,则报市委常委审核。张局长的十五年

    徒刑,便是他过去的政敌现在的常委公报私仇的结果。作为法院院长,其权力就只

    是能参加定罪量刑的讨论,以及担当万人宣判大会的宣判长。当时的法院院长,一

    位原籍山东的南下干部,因为“四人帮”爪牙的嫌疑而被迫告老还乡,作为第二把

    手的父亲便责无旁贷地成了宣判长。这种万人宣判大会,学校照例要组织学生参加

    以接受教育。看着一排反革命五花大绑在台上示众,对于我们是一件很刺激的事,

    而最刺激的莫过于当宣判长宣布:“现在宣判如下”,反革命分子齐齐被按跪在台

    上的那一瞬间,人群涌动,大家都站起来踮起脚根想看清反革命分子被按跪时的丑

    态。当父亲以铿锵有力的闽南话宣布:“判处现行反革命犯张××有期徒刑十五年

    ”时,十岁的我,在小伙伴的羡慕目光的包围下,骄傲得就象做宣判的就是我自己

    。真的,我当时一点都记不得母亲曾经告诉我,张局长可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无法推测父亲当时的心情。那次宣判会后不久,有了新的院长,不必再由他

    出头露面了。他转而主管民事诉讼案件,房地产纠纷、财产继承之类与平民百姓的

    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处理民事纠纷,对于贪官,是一项油水十足的肥差,所以

    当时的民事审判庭庭长乃是当地的一霸,上街买菜从不用带钱夹;而对于清官,却

    是一项得罪人的苦差。以父亲有口皆碑的廉洁奉公,软硬不吃的作风,上上下下得

    罪的人一定不少。当时我家已搬到法院大院,来求父亲的人,早晚络绎不绝,父亲

    也就只好在家里办公,从此我家争吵怒骂之声不绝于耳。父亲也从此除了一大清早

    到郊外散步一圈,以及偶尔坐上吉普去开会外,几乎是足不出户了,大约怕的是有

    人拦在街头纠缠。

      进入八十年代,邓小平上台,拨乱反正收买人心,张局长和他的难友们一起被

    提前释放,官复原职自然是不可能了,便用闲职安置。张局长在农村政策研究办公

    室挂了个副主任的虚名,除了领工资的那天去一趟办公室,便在家赋闲了。他是闲

    不住的人,所以便广交朋友。我就常常看他笑迷迷地在街上走。张局长已不是局长

    ,但虎落平阳,雄风不减当年,熟人碰见,依然毕恭毕敬地叫“张局长”,他便大

    声地寒喧,说笑,在满脸堆笑的脸上再也见不到一丝当年局长的威仪。

      张局长当年要树立艰苦朴素的形象,居家破旧得与其身分很不相符。这回没官

    一身轻,便可以明目张胆地大兴土木了,当然其新屋气派,是远不如当今公安局长

    的住宅的。新屋落成之后,厅里整日高朋满座,座上宾客已无达官显贵,都是三教

    九流的平民百姓,而尤以青年人为多。

      我们两家,自从张局长入狱后,便再无来往。现在呢,父亲闭门不出,倒免了

    在路上遇见老朋友的尴尬。母亲是常在外面走动的,肯定有与张局长碰面的时候,

    她如何应付,从未听她谈起。我因为与张局长的小儿子是高中同班同学,虽然关系

    一般,逢年过节,也会上他家玩玩。张局长因我是稀客,总是拿出好茶招待,问寒

    问暖,但从不问及我的父母。在他看来,我只是他儿子的同学,而不是我父亲的儿

    子。在他面前,我总想:他是否还记得他曾经救过我?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这许

    多事,他大概早已忘了。

      三年多前,父亲退休赋闲了。但凡曾经显赫一时的贪官污吏一旦失去了权力,

    从此就门可罗雀,而清官退休后却会反而门庭若市。我家据说依然热闹如故,只是

    上门的不再是求情的当事人,而是串门的亲朋好友了;所听到的不再是争吵,而是

    欢笑声了。这也许是作为清官的唯一安慰了。而父亲也开始问心无愧地四处走动,

    并且筹建新房。在世风日下的今天,人们更加怀念正直清廉的好处,而已跳出了是

    非之地的父亲,便成了人们心目中清官的典范。只是我已远隔重洋,无法恭逢其盛

    。在来访的客人中,会不会有张局长?父亲会不会成为张局长的座上客?我想不会

    的,虽然我很希望父亲和张局长这对老朋友能够“相逢一笑泯恩仇”,因为他们已

    历尽劫波,殊途同归了。

    1993.5.

    (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4月26日)

    来源: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附:

    【点评一下方舟子的烂文:

    看得出来那时候方舟子根本就是一不入流的中学生作文水平,亏他还好意思恬不知耻地自吹是什么“ACT八大家之一”“ACT元老”,我看是ACT八大文盲之一。

    就这么点简单的叙事,整篇文章没几个地方是写通顺了的,第一句话就拗口,“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拖泥带水,画蛇添足。你就简洁地说“我小时候家住在”或者“小时候我家住在”就行了嘛,还“一家大院”,这句话里面已经有一个“家”字了,还要重复再用一个“家”,你就说“一个大院”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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