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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鹤: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

野 鹤: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 时间:2006年1月22日 作者:野鹤(天津画院) 来源:探索与争鸣

   要解剖方舟子现象,自然不得不从方舟子谈起。

   方舟子确实在学术范畴打了一些假,也确实称得上是英雄,有“新语丝”网上的“立此存照”和他的《溃疡--直面中国的学术腐败》等书为证,白纸黑字,是谁也无法抹杀的。但是,却需要对这些事实加以分析,不仅要去伪存真,而且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需要核对事实,非我所能及。我只能进行力所能及的分析。

   一、有恃无恐的打假英雄

   如果将文革时期的那些所谓革命造反派的行为,也视为一种对于“假革命”、“伪革命”的“革命打假”活动,他们似乎也同样称得起那个时代的“革命打假英雄”。当然,只能是按照那个时代革命主旋律的逻辑和标准。现在,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代,时代变了,主旋律也就从“抓革命,促生产”、“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变成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其逻辑和标准自然也就跟着变,革命的打假活动,也就转化为科学的打假活动,革命打假英雄理所当然地也就化为科学打假英雄。这叫做时势造英雄。

   在我们这个历史悠久、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脱颖而出成为英雄,虽非易事却也似乎并不太难,例如舍身去救落水儿童、孤身与匪徒搏斗、数十年如一日地舍己为公或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但要成为打假英雄,可就难多了。因为,前者主要是舍己,只要豁得出去,便十有八九会众口交赞;后者却主要是伤人,打得越多,伤人越众,被打者的社会地位越高,打假者的政治风险便越大,闹不好就会身败名裂,落得个众口铄金的下场。所以,要想成为打假英雄,单是豁得出去还不够,必须有过硬的政治背景或靠山,先有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例如,古代的官员要想在官场惩贪(官)打假(忠臣),必须有皇帝的默许,获得御赐的一个专用奏章匣子(匣子虽不上锁,却除了皇上谁也不敢私自打开),有了直接向皇上汇报请示的特权,才敢放手去干。文革时期,之所以“遍地英雄下夕烟”,也并非是由于大家都突然抛弃了“不为最先”、“出头的椽子先烂”一类的祖训,全都豁了出去,而是因为有毛泽东号召和中央文革小组指挥,等于是奉旨造反的缘故。

   同样,方舟子之所以“敢把皇帝拉下马”,也并非他的骨头比我们13亿同胞都更硬,而是由于他定居加利弗尼亚,背靠当今科技第一强国,有了立于不败之地保证,你能奈他何?所以,拥有13亿人口、人才济济的中国,只能是“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因此,尽管方舟子的英雄事迹叩人心弦,却注定后继乏人,就连他的追随者们,也大抵只是托庇于新语丝,跟着鼓噪,鲜有敢于挺身而出传其薪火者。俗话说:“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多少钉?”那么,这等孤胆英雄,除了名扬天下,又能奈中国的腐败何?

   二、学术打假的实质

   方舟子在名义上是在进行学术打假。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是具有深厚官本位文化传统的国家,学术腐败从来是政治腐败的副产品,所以,方舟子的所谓学术打假,归根结底也就是政治反腐,其矛头之所向,最终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这一点,方舟子是清醒而又自觉的。例如,江晓原教授在为方舟子的《溃疡--直面中国的学术腐败》一书所写的序中,将他称为“少侠”,方舟子也当仁不让地以侠客自居,认为“这段描写不错,有声有色,这个称呼也比较对我口味”,并且谦虚地说:“现在的中国学术界体制不健全,像古代的江湖,所以还是需要侠客的。等到体制健全了,侠客也就该退隐江湖了。”(方舟子《以“科学”和“爱国”的名义--学术腐败在中国》,【新语丝电子文库】,2001.11.19)然而,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在夸耀了“美国已有程序化的正规渠道来处理学术腐败问题”之后,却又断言:“中国官场已这么腐败,再建一个官僚机构,也难免不腐败,不仅起不到打击学术腐败的作用,说不定还被用来保护学术腐败”,“看到了中国学术界这么多黑暗,我感不感到绝望呢?我从来不抱希望,所以也不感到绝望”。在另一篇文章中则说:“中国社会科学早就烂透了,管又有什么用?”(方舟子:《现在的北大教授更不难当》,【新语丝电子文库】,2002.1.17) 更有甚者,在“9.11”事件发生后,他竟断言:“中国人百分之八十为发生在美国的恐怖主义行动叫好”(方舟子:《多少中国人在幸灾乐祸?》,【新语丝电子文库】,2001.9.14),宣称:“如果说恐怖主义袭击可以动摇美国的大厦却不能动摇美国的根基的话,对恐怖袭击的欢呼却暴露了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已腐烂到了何等程度。”(方舟子:《比世界贸易中心的倒塌更可怕的》,【新语丝电子文库】,9.12)中国历来以道德立国著称于世,现在连道德根基都腐烂透了,岂不腐败到了不可救药个地步?那口吻,比当年的造反派仅仅宣布中国的党政机构统统烂透了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仅如此,他还倡议建一个民间的“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来取代或监督腐败的官场。甚至还“在国内与几位院士商量了一下”。不难想像:这个“全国委员会”一旦成立,就必定是或不可能不是一个政治组织,其斗争范围或打击面也绝不可能限于学术范畴。而且,按照方舟子的狂妄性格与斗争资历,即或不出任主席,至少也铁定是主席团成员。这显然超出了学术或侠客的范畴,其“武林霸主”政治抱负与权力欲也就跃然纸上。可见,他的所谓学术打假活动的实质,归根结底也就是权势二字,与当年的造反派先打倒、后取代的行为又是何其相似乃尔!大有“要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味道。

   事实上,他所采取的打假方式,大抵也与文革造反派同出一辙--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大辩论,大民主,只不过将那一套搬到网上,将舞台扩展到了国外。甚至连辩论的手段与口吻--诸如口含天宪,武断专横,上纲上线、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全盘否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也皆与当年的造反派肖似(在下面还要具体分析)。

   什么叫做沉渣泛起?这就是。

   但在这沉渣的背后,还有更深刻的文化渊源,那就是早已成为中国人集体无意识的、根深蒂固的权势情结,即我们通常所谓的“以天下为己任”、“治国平天下”、“学而优则仕”、“替天行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诸如此类的格言所浓缩的那种权势观。难怪一位西方传教士感慨系之地说:“中国人人都是政治家。”若用我下放农村时所遇见的一位年轻的民间“斯宾诺莎”的话说,就是:“俺们村呀,就是一个木头撅子,只要给他扣上顶干部帽,也得发疯。”也就是说,中国人对于权势有一种特有的、根深蒂固的嗜好,无论是干什么的,也无论社会地位的高低或文化程度的深浅,只要有条件和机会,便要过一把权势瘾。而“受招安”也无非就是“优则仕”的变种,同归“权势欲”的殊途罢了。

   这是中国的“家国同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并且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或集体无意识。所以,无论方舟子的观念多么西化或美利坚化,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中国人,不过是个假洋鬼子耳。

   三、反腐的标准

   所谓打假,归根结底是制止腐败。所以,与其说方舟子是位学术打假英雄,莫如说是位反腐英雄。

   何谓腐败?归根结底乃是一种文明病,一种文明社会才有的巧取豪夺的痼疾,一种中外古今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皆概莫能外的社会癌症。迄今为止,除了形形色色的乌托邦理想社会,一切文明社会中,找不出一个能够治愈这个顽疾的先例。所以,如果有一位美国的什么“圆大副”,也像方舟子似的定居深圳,专门从事反对美国腐败的“学术打假”活动,其成果与名头也肯定不会让方舟子专美于前。

   就拿癌症来说吧,据《自然》杂志在线新闻报道,一项新的研究表明,相同的蛋白质控制着干细胞和癌症细胞的增生。也就是说,癌症乃是由于蛋白质的控制出了问题,致使癌细胞大量增生的结果。由此可见,癌变细胞也就是或可能是人皆有之的,只有当癌变细胞发展到一定程度,才是癌症。而且,患了癌症也并非没有痊愈--即将癌变细胞重新抑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的可能,只有当细胞癌变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时,才意味着死亡。

   从哲学的角度说,癌变细胞的泛滥主要是内因造成的,同样,癌症的治愈也主要靠内因。内因的作用如果小于或低于一定限度,再好的外部治疗也无济于事。反之,内因的作用在一定限度之上,再加上外因的作用,使内因作用不断增强,抑制住癌变细胞的泛滥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腐败亦然。即腐败是文明社会的普遍现象,只有腐败到了一定程度才能称之为腐败的社会,只有当社会自身已然无力遏制腐败的泛滥之时才会崩溃。所不同的是,人死便不能复生,而社会则可以通过改朝换代,从头再来一遍--从一定意义上说,无非也就是从携带“腐败细胞”开始,直到再次改朝换代。有的朝代抑制腐败的内因作用较强,存在的时间就相对长久,有的则相对短暂。只有连改朝换代也遏制不了腐败之时,这个文明才到了寿终正寝之日。

   明乎此,便有了一个腐败标准或程度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现在的中国究竟腐败到了什么程度?内因作用或自疗机制究竟在一定限度之下还是之上?已然达到崩溃的边缘还是正在向内因作用不断增强方向发展?这是任何一个正直、善良、严肃、负责的中国人,特别是致力于反腐倡廉事业的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就像大夫治病,必须先望闻问切,对病情作出正确判断,然后才能对症下药。只有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趁火打劫,火中取栗的造反派英雄,才会无视或回避这一望闻问切的前提,甚至故意耸人听闻,制造混乱。

   那么方舟子现象属于前者乎?抑或后者?用哈姆莱特的那句名言来说:“这是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的最后解答者也正是他们自己。

   四、历史的教训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反腐最激烈的大约就是贫民出身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他一登上皇位便告谕群臣说:他对贪官污吏“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贪官污吏蠹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洪武四年十一月立法,下决心肃清贪污。洪武二十五年又颁布《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不但要砍头,还要剥皮楦草--活生生地将他的皮完整地剥下来,塞以稻草--立在衙门公座旁示众。以致从明朝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的地方官因贪赃被杀的人很多,很少有人能做到任满”……正如吴晗先生所说:“洪武一朝……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污进行斗争最激烈的时期,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结果又如何呢?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贪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以上引文均引自吴晗《朱元璋传》,P196,北京,三联书店,1965)即或如此,也依然没有改变随杀随犯的现实。朱元璋一死,不但他的激烈反贪政策也跟着寿终正寝,而且贪污腐化、骄奢淫逸几乎成了明朝终其一代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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