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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鹤: 方舟子与新语丝--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总论)

野 鹤: 方舟子与新语丝--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 时间:2006年1月20日 作者:野 鹤 来源:神州思想文化网

   野鹤声明

   一. 恩格斯说:“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上是怎样一个人。(《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P579)毛泽东则说:“必须善于识别干部。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是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毛泽东选集》,第二卷,P515)我正是依据这些原则,认真阅读了方舟子的数百篇文章和观察了他的种种表演之后,才得出他是别有用心、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的结论来的。同样,要辩明野鹤的立场与观点,也应该认真审阅野鹤的全部文章,而不能仅仅限于《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系列文章的前三篇。

   二. 任何一位认真读过我这九篇文章的人,大约都会看出:文章的主旨在于:全面解剖方舟子及方舟子现象,并对这位别有用心、欺世盗名的“反腐英雄”进行“二阶打假”。对此,方舟子辈(特别是身兼“师爷”和“打手”双重身份的那位为老不尊的陶世龙)自然不敢也无力应战,只好施展“围魏救赵”、“暗渡陈仓”一类的诡计,竭力将公众的视线从这一主题上引开:一方面,拼命制造野鹤“有强大的官方靠山”,是中国腐败势力(特别是被方舟子被揭露的那些腐败分子)的代言人的谣言,试图将舆论集中到要不要反腐打假的问题上来,宣扬批方舟子就是反对反腐打假的谬论,并以打官司要挟《探索与争鸣》腰斩了野鹤的系列文章;另一方面则通过国内的靠山打政治牌:一面派人到中宣部告野鹤的黑状,试图靠官方势力来封住野鹤的嘴;一面以反腐英雄的身份在新华网上露脸,力图制造“反腐英雄”不容否定的假象。随着野鹤的“方舟子现象”系列文章陆续在网上发表,并引起越来越多的正派知识分子和学者的关注,感到岌岌可危的方舟子辈,终于破釜沉舟地将打官司的要挟付诸实行,试图用是否损害方舟子名誉的官司,继续转移公众视线。无非是想用“恶人先告状”--骗子告揭露骗子的人损害了骗子的名誉--的流氓手段,将野鹤这个“打旗儿”的封杀出局,真可谓用心良苦。然而,就是真的将“打旗儿”的轰下台去了,正戏就开不了场了?聚集在台下的观众就一哄而散了?从此骗子、痞子、流氓就铁定是“英雄”了?中华大地就可以听凭你们这伙欺世盗名的家伙随心所欲地自由驰骋了?做梦去吧。

   三. 方舟子辈说我是“有强大的官方靠山”的“打手”和“看家狗”,自然是造谣诽谤。但我也确有“靠山”,我的“靠山”就是中国人、中国知识分子和中国学界的良知,以及“邪不压正”的古训。即或方舟子能打赢这场官司,大约也不会动摇我对于我的靠山的信念,因为,邪能压正于一时,古来有之;但邪能摇身变成正,在人类历史上却绝无先例。

   四. 中国人历来相信:邪不压正;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类的古训。愿与方舟子辈及其背后别有用心的支持者和怂恿者共勉。

   2003年12月4日

    如何评价方舟子与新语丝?或者说方舟子是何许人?新语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网站?

   新语丝网友刘某的看法大约具有很大的代表性,他说:“方舟子虽然嘴巴刻薄点,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却是站得住的,在人格上是不亏的”,“一个人只要大节上不含糊”,其他的毛病“都是可以原谅的”。所以,尽管他“不是方舟子迷,毋宁说对其亦颇有微辞”,虽然有一万个理由不站出来表态,但“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终于还是站了出来,并且在方舟子别有用心的诱导下,将野鹤说成是“有强大的官方靠山”的“打手”和“看家狗”(刘某:《也来为方舟子摇旗呐喊》,新语丝2003.6.19)。如果这位“刘某”确有其人的话,到不失为一个正人君子,却也是位善良而又糊涂的“东郭先生”。那么,咱们就来看看方舟子的“大节”究竟是否“站得住”?具体地说,就是:方舟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反腐英雄”?新语丝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网站?

   以“反腐”为名,行抹黑之实

   正如对于一个医生,究竟是旨在治病救人还是谋财害命,是个根本的大节问题一样,一个“反腐英雄”究竟是旨在振兴中华还是给中华抹黑,才是真正的大节问题。换言之,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还值不值得信任?如果值得信任,相信他们不但有决心和信心,而且有魄力和能力将反腐斗争进行到底,就该依靠他们或与他们合作,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去开展反腐斗争。若认定他们不值得信任,那就不仅仅是揭露,而是联合起来将他们推翻的问题了。方舟子如果真的像其追随者所宣称的那样,是个爱国爱民,口含“中国国策和民心”的“天宪”的真英雄,就应该属于前者。然而,正如我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之六中所指出的那样: 我们便惊讶地“发现”,原来“中国官场已这么腐败,再建一个官僚机构,也难免不腐败”;“中国社会科学界早已烂透了”;“看到了中国学术界这么多黑暗,我感不感到绝望呢?我从来不抱希望,所以也不感到绝望”;“学术腐败在每一个社会、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无法避免,但是像在当今的中国这样如此猖獗,却是罕见的”;“中国的新闻界在政治和商业双重控制之下,不仅普遍丧失了揭露学术腐败的良知和勇气,有的甚至还为虎作伥,为学术腐败推波助澜”;“从科学院领导、院士、教授,都存在学术腐败,可见学术腐败在中国已泛滥到了什么程度”;“现在北大教授更容易当,只要懂英语就行”;“北大已成为一所为中国培养下一代剽窃人才的学校”;哲学家都是“靠三寸不烂之舌,蒙倒一个算一个”的骗子;“百分之八十的中国人”都是“幸灾乐祸者”,而“幸灾乐祸者即使有中国人的血缘,也不是中国人”;中国翻译家的译著,竟是“错误百出”,“无句不错”……

   这究竟是旨在振兴中华还是在给中华抹黑?而且还要跑到美国的大学中去对中国留学生和在网上对华裔中国人大肆宣扬,不是抹黑又是什么?

   一味横扫,不改初衷

   我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之一中曾告诫方舟子及其追随者: 如果确是为了振兴中华,那么就应该像大夫一样,首先对病症和病人作出正确判断--是一般的伤风感冒?是疑难重症?还是不治之症?病人的体质和心理状况如何?有无其他病史?是遗传还是传染?家庭条件和环境如何?……然后再对症下药--是采取保守疗法并向病人推荐其他病人痊愈的经验教训?是动大手术?还是让家人准备后事?

   在《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之六中,我又专写了“官本位”一节,举出至少六种不同性质的腐败,并指出: 无论是官本位腐败还是官品质腐败,或其他所有与官有关的政策性腐败、体制性腐败……皆也有民众不可推卸的一份责任。因此,仅仅强调“上行下效”是不够的,还应该正视“水落石出”--民的素质降低,官的腐败便彰显。或“水涨船高”--民众素质提高了,便能促进官僚素质的提高。所以,单是揭露和惩治腐败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提高官与民的素质。而官与民素质的提高,却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建设过程,不但急不得,还得逐渐摸索出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谈何容易?特别是之于我们这样一个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大国。

   那么,对于方舟子辈吹毛求疵、一味揭露的“英雄业绩”,是不是应该重新估价了呢?

   从而论证了反腐斗争的复杂性与长期性,明确地反对方舟子辈“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棍子抡过去”的做法。

   “三闲博士”指出:方舟子对于母国光院士的“打假”,也是冤假错案。而方舟子却既不追究原告人的责任,也不向母国光院士道歉(而且依然将这一冤假错案收入新语丝的“立此存照”,作为他的反腐业绩招摇惑众)。方舟子将新语丝变成审判中国海内外学者的公堂,自己包办和客串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三大职责,其实是以一种腐败的方式来反对其他的腐败。(三闲博士:《白眼看方舟子》,转引自http://www.csc.pku.edu.cn/forum/档案馆)

   网友黄蓉则指出:方舟子“颇不客气地让人们向他提供批判的素材,好像他就是中国教育界和科学界的中纪委。方公堂判案结果是把被判人的‘骗子’、‘造假’之类罪名高挂在他的网站。他可以狡辩这是舆论而不是公堂。而中国读书人和外国知识分子都知道,名誉对于学者的至关重要性。一个优秀学者的名誉,是个人才能和有时不止一个人的汗水的结果。而方公堂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宣布对人的判决,就是极大的处罚。可是方,是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力的……”(黄蓉:《方舟子现象之研究(提纲)》,http://www.raindowplan.org/cgi-bin/edu/mainpage.pl)

   网友“南海之子”也指出:新语丝的文章有真有假,常有谣言和谎言,对当事人造成重大身心伤害。明明打错了人冤枉了别人却从来不肯承认错误,还受害者清白,反而死撑脸面,继续损害当事人的名誉。例如,科大的郭教授、姚教授;复旦的贺教授;北大的周教授等。(参见南海之子:《新闻自由和人权观念--谈科大BBS封杀XYS》)

   其他许多网友(甚至包括不少支持方舟子的好心人),也以不同方式指出方舟子的反腐活动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诸如:手伸得太长、反腐扩大化,口含天宪、主观武断、指鹿为马,简单粗暴、一棍子打死,死不认错,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

   如果方舟子确乎是位严肃认真的反腐英雄,就该虚心采纳大家的意见或建议,不断地改进其反腐的方式,提高其反腐的水平,将其反腐事业推向新的高度。然而,从新语丝网上看,方舟子不但丝毫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或建议,依然顽固地坚持他既定的立场和方针;而且,直到最近他在新华网上的那场表演,仍然死死抱住他的既定立场、方针及其“业绩”不放,咬定学术腐败“现在普遍的表现形式就是剽窃,抄袭论文,剽窃别人的成果,弄虚作假的行为……危害最大的是以自己的学术界的身份替伪劣假冒产品作广告,利用科学家的威望来欺骗消费者”(新华网:海外学人方舟子谈“学术腐败”,2003年7月2日)。所有那些“冤假错案”依然原封不动地张贴在“立此存照”上。可见,这位“反腐英雄”的“醉翁之意”并非中国的反腐大业,而在于欺世盗名以满足他那畸形的伟人欲。

   如蝇逐臭,涣散人心

   正如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整天用放大镜去揭露爱人的缺陷或疮疥一样,任何一个正派的、有良知和良心的中国人,也都不会只盯着国家和社会的阴暗面而对光明面视而不见。唯有别有用心或心理变态的人,才会如蝇逐臭地专盯着痈疽而无视其他。而方舟子和新语丝恰恰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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