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主页]->[现实中国]->[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野牦牛: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白字秀才:方周子的这个大洋相让人想问他的博士是不是作假
·【立此存照】方舟子不打自招--XYS的发文标准
·白开心:方舟子先生,请问你用什么打假?
·真理正义:致方舟子的信
·司魏之争,新语丝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机
·探戈:想撒谎造假吗?学学方舟子!
·中科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状告方舟子名誉损害
·荷花一池:难道反对方舟子的的就是华西的吗
·蒙飞: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被删除的留言
·白字秀才:請方是民蠢貨不要侮辱本人名號
·疯狂求实:方某子的删贴人品和学术无知!丢人!
·探戈:方舟子又抄《十万个为什么》的文章来充“学者”
·淘气:再敲敲方弱智的脑袋——为什么南极没有熊?
·白字秀才评方舟子“为什么南极没有熊?”
·探戈:“不做具体的科学研究”的“学者”是怎样炼成的?
·白字秀才:这个北京电视台怎么请了个250来给观众科普?
·【立此存照】方舟子和走狗向纽约大学举报肖传国教授"盗窃美国财产"
·【立此存照】方舟子在魏于全事件中的流氓嘴脸
·白字秀才:魏于全的实验为何不能用裸鼠
·【奇文共赏】过洁世同嫌:北京“痞报”《青年周末》
·【立此存照】中科院院士魏于全学术论文遭造假质疑调查
·魏司方之争:科学与舆论的较量
·新新人:我对方舟子以前科研能力的评估
·白开心:从方舟子的行为看其“打假”的动机
·金书龙:站在打假面具后面的文学青年方舟子
·四川大学澄清中科院士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事件
·昏教授:对方舟子“学术打假”的反思及批评
·【立此存照】方舟子黔驴技穷散布关于魏于全的“小道消息”
·探戈:打了几天假,方舟子又被打回原形了
·【立此存照】方舟子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搞笑逻辑
·白字秀才:司教授是在针对魏这个人,而非其文章发难
·天行者:关于魏于全院士事件的几点疑问
·王一里:把comment当"评述性文章",司教授是无知还是自抬身价?
·科大人物:论方舟子是“生物化学家“还是“伪生物学化家“
·白字秀才:中国的科研事业真要靠方肘子这个过期的科学扔货来”监督“吗?
·白字秀才:魏文事件的【学术篇】和【娱乐篇】
·探戈:小评司马南邀请他的私人朋友方舟子在人民网行骗的腐败案例
·白字秀才:请看rumor是如何被方舟子炮制出来的
·探戈:再评司马南邀请他的私人朋友方舟子在人民网行骗的腐败案例
·探戈:方舟子同学有进步
·白字秀才:人们真如方XX所说,那么不【理性】吗?----方式伪科普分析
·桂铭:司履生不该用自己的无知来指控他人“造假”--再论魏于全NM论文实验动物用量问题
·尚未海龟:期盼闹剧早日收场---评司履生和方舟子对魏于全院士的学术道德指控
·白字秀才:信誉死为何有那么多白痴读者来信
·cheny:看来被xys洗脑后,人的正常思维能力完全丧失,是非颠倒
·桂铭对方舟子的驳斥
·张三:重读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
·120位中国科学家关于科学研究诚信的公开信
·淘气:当打假成为一种谋生的方式时
·【立此存照】方舟子:“简单评几句‘120位中国科学家’的公开信”
·淘气:司履生是个居心不良的骗子
·白字秀才:方舟子及其新语丝不具有媒体监督能力和资格
·cheny:方舟子已经被120个教授扔进他自己掘好的坑穴,无法自救
·朝光:方舟子的通行证
·铄石:放屁的自由-- 致方舟子及其随从们
·直言了:请何祚庥院士公开原始数据!
·教部同济:同济大学杨杰撤职的事实真相 不是因为木偶方舟子
·nm:举着打假大旗的造假 —— 评方舟子《应追究“汉芯”造假者法律责任》
·蓝字秀才:方舟子何许人也
·密码:从“打假”到造假:汉芯事件是方舟子揭露的吗?
·档案局:肖传国范例和120公开信相得益彰,还中国科学界尊严和秩序
·左志坚:致方舟子的公开信(2006-05-29 )
·左志坚:再致方舟子的公开信(2006-06-02 )
·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
·LUUXUN:骂法院也无济于事了!
·LUUXUN:被转了基因的方舟子
·宋正海:真李鬼不除,何谈创新?---再谈科学和迷信
·白字秀才:狡兔虽有三窟,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文净:要多少钱才算被收买?
·刘先志:方舟子酷似文革又胜于文革
·路青青:方舟子打假与文革的异同
·白字秀才:方是民代理律师彭剑对法庭证人裘法祖发出赤裸裸的死亡威胁
·白字秀才:中国青年报的读者是多么不幸:请给我个捷径吧!
·白字秀才:中国青年报的读者不幸之二:伪球迷说世界杯
·白字秀才:方是民,一个下流痞子评论上流精英
·笑 蜀:当下“科学打假”的两个危险倾向
·白字秀才:略评方是民法庭上白痴言论:国际期刊"等同于国外期刊?
·柯华:替肖医生答“九问一劝”
·网友评方舟子“科学‘业余者’也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
·方舟子误导读者兼自我抄袭
·刘先志:逃避科研工作纪律约束的自由人方舟子没有资格约束科技界
·网友来函照登(2006年7月14日)
·黎 鸣:敬告方舟子:请你不要做“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杀手
·白字秀才:方舟子真会装疯卖傻--竟然拦腰砍断原话,只引用半句
·黄安年:再谈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
·民代表报:方叉,谁叫你不幸撞上了胆气云天,疾恶如仇的肖传国呢?
·白字秀才:方是民传播谣言并对当事人产生实质名誉伤害,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白字秀才:方舟子打莫大是假,妒忌是真
·靡靡之音:反伪斗士的是是非非
·时事追踪:肖传国诉方舟子、协和医科大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麦子:祝贺老昏首战告胜
·白字秀才:方舟子敛财骗钱之道:方舟子输官司,赔4万,但能赚5万之道
·白字秀才:方舟子输官司后做的2件事
·【立此存照】身份不公开的YUSH在征集真实身份联署公开信了
·凭庸:方舟子口是心非的一个侧面
·白字秀才:可爱的Yush,你信中的“我们”“海外学人”能代表谁?
·白字秀才:方舟子诽谤肖传国之文,有哪一句话属于"学术批评"?
·白字秀才:点评昏教授与方舟子官司的法院断案by九头鸟
·郭翔鹤:方舟子老兄,科学的真伪法院不可判定?
·卧梅:"打假斗士"的终结
·ggww:方舟子问题的实质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野牦牛: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

从性格来讲,我很喜欢打假。而且,也打过几次假。为此,还得到过几千元钱。不过,我之恨假打假,有个基本原则,即:必须掌握充足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不仅在实质上合法,还要在程序上合法;要通过打假来促进社会文明,而不是给社会增加语言粪便。

   这程序合法,非常重要。我国传统,只重实质合法,不重程序合法。缘此,冤假错案,史不绝书。近些年来,国家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程序合法,已经受到相当重视,令人欣喜。不过,重实质,轻程序,传统已成,惰性难去,在在反映于司法实践中,故出现佘祥林类怨案,令世人侧目,群情激忿。

   所谓程序合法,反映在观念上,即必须树立“无罪推定”原则。对一个造假者、作恶者,你只能假定他无罪,而不能预设其有罪。此种原则,有其弊端,即面对狡猾聪明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拿他没有办法,因而使罪犯逃脱制裁。但是,较之“有罪推定”,它的优势又是明显的。为了取得最大公约数的公正,我们只能采取“无罪推定原则”,这也是当代文明国家普遍采用的法制基本原则。

   法律、法制,有它的局限。维持这个世界的秩序,法制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迄今为止,人们还设想不出比法制更好的方法。因此,我们只能说,法制,是人们所能设计出来的最不坏的方法。舍此之外,别无良方。

   法制的局限之一,就是效率往往不高。比之人治或专制,法制堪称效率底下。人治社会,老人家大手一挥,反革命分子无所遁形。哪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个案子,往往拖上几年、几十年,活活把人拖死。但是,你还得采取法制,而不能采用人治。为何?人治的高效率是以牺牲程序为代价的。程序一乱套,高效率就是火山口上的高效率。甚至于,一个好人,也很容易被说成坏人。而且,不等你分辨,脑袋早就搬了家。

   法制的局限之二,是往往放过坏人。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话不对。既然“疏”,就必然“漏”。哪像专制社会,始皇帝一生气,一不高兴,十家连坐,任你什么罪犯、讼棍,上哪逃?过去,捷尔任斯基有句名言:“专政的扫帚挥起来的时候,难免要把无辜的叶子一起扫除。”老人家也说过,扫帚不到,灰尘不会照例自行跑掉。这就是人治社会的高效率处。但是,人类社会的潮流,依然是去人治,趋法制。为何?就因为杀一个坏人是以大量无辜的人头落地为代价的。为了尊重每一个生命,为了尽量减少冤假错案,人民宁愿少制裁一个坏人,也不愿冤枉一个好人。

   明白了上述道理,回头再看方舟子的所谓“打假”,许多问题,也就不言自明了。

   就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而言,任何人都不应该制假贩假,任何人都有打假揭假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理论上,如何对待“假”,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和立场,全世界不存在任何争议。可是,一涉及实际,问题就复杂了。许多人出于私利,丧失起码的社会道德和廉耻,大肆造假。对此,如果不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是,我以为,可怕的还不在于造假与造假者,而在于社会对待造假行为的实际态度。出于各种原因,许多人对造假行为很麻木,听之任之。就算遇到造假事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出面揭发。这种态度,不仅是消极的,而且是有害的。更可怕的是,许多负有管理责任的机构,居然不尽起码的管理责任。就算接到了揭发的“案件”,也消极处理,甚至漠然置之。为什么一些造假者趾高气扬?为什么造假行为愈演愈烈?为什么老实巴交做学问的人吃亏,而有不良学术行为的人却又是当教授,又是做博导,又是掌握科研经费?这,与许多人的麻木和漠视相关,特别是管理的缺位有关。

   正因为如此,一些有良知有勇气的知识分子,担负起了学术打假的社会责任。对这样的知识分子,我认为,历史将铭记他们的贡献。所有具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都应该感谢他们。

   北京师范大学的伍铁平老教授,就是这样一位让人尊敬的知识分子。像伍教授这样的知识分子,还有一大批。过去,杨玉圣编过一本书,叫做《书的学术批评》,就是这批知识分子的缩影。关于他们的事迹,我这里不复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该书。

   总之,“打假”是社会的需要,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有些知识分子在一般原则上对打假行为说三道四,进行挖苦讽刺,这不仅是不对的,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应该爱护打假者,支持打假者。对打假行为中出现的不当、不妥之处,应该本着爱护它、支持它的态度,善意地予以提醒和指出,而不应该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

   但是,方舟子是一个例外。

   为什么方舟子是个例外呢?这个事情,许多人想不明白。有些人,从纯朴善良的本性出发,一听说你对方舟子有意见,立刻就想到两点:一、你反对打假;二、你让方舟子打过。这样直观地考虑问题,自然有其直观的道理。但是,我不能不说,这样考虑问题,未免太简单化了。还有一些人,一听说你对方舟子不以为然,就会很直观地想到,方舟子打假也不全错呀,他不是也打对了不少吗?难道他反对“伪科学”,还不对了吗?对此,我们必须得说,我们不反对方舟子打假。甚至于,我们对他打假行为中许多不妥不当的事情,还给予爱护和谅解。就原则而言,我们支持他打假,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是,我们与方舟子的分歧,不在这里。我们的基本看法是,方舟子以打假为名,肆意践踏法制,肆意践踏世界公认的社会文明准则,恶毒攻击中国。打假只是他的手段和护身符,抹黑中国、追求私利才是他的目的。他的所谓“打假”,不但没有净化学术空气,而且极大地败坏了社会文明,严重抹黑了中国,引起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和广大网友的分裂。事实证明,此人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的“闯入者”和“麻烦制造者”,已经成为人身攻击、名誉侵权、胡骂滥打的代名词。如果听任这样的人任意胡为,社会将不得安宁,人心将相互撕咬,和谐社会的理想只能成为泡影。

   关于方舟子打假的实质,几年前,鲁声先生在《剥开恶棍方X子的画皮》一文中作过很有说服力的阐述。这里,还需要补充几点。

   方舟子打假,往往与侵害名誉权、进行人身攻击纠缠在一起;往往“打假”与“违法”齐头并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位一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写揭发、批评文章,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不得掺杂具有人身攻击的内容。如果掺杂了人身攻击的内容,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属于名誉侵权(见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依照这个标准,方舟子的打假,鲜有不名誉侵权的。而一旦侵害人的名誉权,我国民法规定,侵权人必须停止侵害、恢复被侵权人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是,被侵权人又没有办法起诉他。因为这个人生活在美国,网站设立在海外。因此,被侵权人尽管遭受了侮辱,却拿他没有办法。而这个人,就是利用这一点,肆意践踏法制。

   对这个问题,许多人多从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他们看到方舟子开口“骗子”,闭口“白痴”,总觉得这个人打假虽好,道德有亏。其实,这已经超越道德层面,而是属于违法。我们不禁要问,你到底是借打假来进行违法活动,还是采用违法的方式来打假?不管怎么样,不管你做什么,进行人身攻击、肆意践踏人权,都是不能允许的。

   方舟子打假,往往不讲程序,而是乱来。现代社会,一旦牵涉到人,理应慎之又一慎。狂傲如李敖,亦号称“以证据骂人”。所谓“以证据”,无非就是在程序上调查研究。方舟子则不然。一旦接到什么举报,不做调查,不做核实,一任自己的取舍,几分钟之间,贴子便粘出来了。一贴出来,不论真假,一个人的名誉立即受损。他所做的,并不仅仅是“揭露”,而且是“打击”。这样,他就把自己装扮成了集警察、检察官、法官于一身的人物。他可以私设公堂,肆意地对他认为假的人与事进行打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要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来进行仲裁,根本就不需要向我国的相关部门来反映和举报,只要他方舟子一人判决就够了。他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还做“规则”的制订者,运动的组织者,最高层的指挥者。因此,如果他制造了冤假错案,那是永远不会有平反的任何可能性的。

   有罪推定,是他的基本原则。不讲程序,是他的基本规则。肆意谩骂,是他的基本方法。不许辩白,是他的基本态度。践踏法制,是他的基本特征。不讲道德,是他的基本思路。制造混乱,是他的基本效果。追求金钱,是他的基本目的。这样的人,就算他的打假活动包含了正确的内容,一个文明、法制、有序的社会,又岂能容忍?

   方舟子的上述特征,不仅反映在所谓“打假”活动中,尤其反映在他的“非打假”的活动中。他在“非打假”领域的所作所为,更能反映他所谓“打假”的实质。

   他往往采用写杂文、写随感的方式来随意地对专业性很强的学术领域说三道四。他所采用的这种文体本身,用于学术领域,本身就是不严肃的。而且,由于他以打假做护身符,所以,对于他所不同意的学术观点、学术论著,他从不采取商榷、研讨的态度,而是先把对方打为“假”。对方一旦戴上“假”的帽子,他就占领了高地,取得了主动权,成为了审判者。这种方法,与四人帮时期给人戴上“反对学术权威”、“资产阶级学者”的帽子的手法如出一辙。任何人,一旦戴上这个帽子,立即百口莫辩。而且,就算你辩白,他也不许你辩;就算你辩白清楚了,是非也早已混乱,名誉也早已败坏,也没有人来给你恢复名誉,没有人在意你的名誉恢复不恢复,他方舟子是既不会给你道歉,也不会有任何歉疚。在被害人,是心灵的伤痛;在方舟子,是点击率的上升。所以,无论任何人,一旦被方舟子盯上,就意味着祸从天降。这与民间所谓“一张邮票八分钱,有事没事让你难受半年”的效果是一样的。

   在攻击谩骂他人的时候,方舟子往往攻其一点,不计其余。什么历史主义,什么一切以时间、地点、情景为转移,什么“同情的理解”,什么联系的、全面的、辩证的观察问题,在方舟子那里统统不存在。他对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的谩骂和攻击,就集中反映了这个特点。他可以用局部来否定全体,以支流来否定主流,把不错说成罪恶,把一点点错误说成十恶不赦,把一个人一时的错误说成终身不能原谅的犯罪,把某个成员的错误说成是整个集体的堕落。所以,毫不奇怪,他可以因为对某个教授有意见而否定整个大学,否定整个大学的教授群体;他可以因为对某个研究生有意见,而否定那个研究生所在的整个研究所;他可以因为对某个记者有意见,而否定整个媒体;他可以因为对某篇文章有意见,而否定整个报刊。辩证的思维在他那里是不存在的。他所有的,只是赤裸裸的形而上学。因此,在他那里,正如经典作家所指斥的:要么是,要么不是,除此之外,全是狗屁。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