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
2005-7-7日
写了《与中共进行沟通或妥协必须遵循的原则》以后,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原则进一步条理化。所以再写《反对派与中共交往的五项原则》:
1、必须符合道义原则和政治原则。(道义原则)
2、必须有利于民主事业,不损害民主事业的利益。(有益原则)
3、必须具备必要的公开和透明要求。(公开原则)
4、必须遵循必要的程序。(程序原则)
5、必须得到相关群体和人民的普遍认同。(认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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