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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利权”和“法权”的争论

   

   因为一个词(英语为RIGHT)的翻译及意义问题 ,在中国产生许许多多全国性的理论笑话,以及几十年连续不断的理论争论,包括近来郭罗基先生提出“利权”,而引起的关于“利权”和“权利”的争论,这在世界历史上是少有的。这里写一短文,简单讲讲这个问题。因为笔者外语水平低,错误或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由于电脑中没有俄语德语软件,打不出相应单词,目前无时间查资料,所以外文暂时只写相应英语单词。)

   

   在中国,关于“法权”问题的争论,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了。尤其是一九五八年,曾经就这个问题发生过较大争论。在一九七三年到一九七五年的大字报中,我曾经对毛泽东的“法权”理论进行批评。当时,江苏省的理论权威陈绍辉在南京批判本人的大会上说:“徐水良又要反对特权,又要反对毛主席的法权理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些人对这个问题一窍不通。不过,当时本人也没有清楚地搞懂这个问题。一九七五年我入狱後,碰到一个五十年代的留苏学生,理论水平不错,他给我详细解释了德文和俄文中,“法权”这个词的含义,我对这个问题,才有了基本的了解。以后,我写过一些关于权利和法权问题的文字,大多是在狱中写的,无法发表;已发表的,因为大多是顺带而过,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到海外後,在口头上,在一些信件中,我多次谈过这个问题,并且讲得比较清楚,可惜一直没有时间写成文章。

   

   其实,问题的全部关键,在于对印欧语系的一些语言中,“权利”这个词的翻译。在英语、德语、俄语中,这个词的基本及日常意义,乃是“右、正确、对、真理”之类的含义,在词典中上,往往把“右”和“正确”等等分成两个或多个同形同音词。在法律、政治和社会方面,这个词的引申义,有“权利”的含义,而在德语和俄语中,这个词的引申义还有“法”的意义,这一点,它们又和英语不同。由于汉语没有与印欧语系这个词对等的词,因此在翻译中,就产生了不少问题;并且因为中国理论界普遍的浅薄状况,相应的各种理论笑话和长期的争论,就仅仅因为一个词的翻译问题而大规模地展开了。这当然是中国特有的事,在外语中是没有的。

   

   中文翻译中,碰到马克思恩格斯德文著作里“权利”(“法权”)这个词时,有时搞不清其含义(引申义)是“权利”还是“法”,开始的翻译者,往往把两者并列,有时写成“权利(法)”,有时写成“法(权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翻译中,往往都是这样。这当然颇为麻烦,于是后来有的人,在有的翻译中,干脆把两者合而为一,生造出一个汉语单词,称为“法权”。例如在《哥达纲领批判》单行本中,就是这样。因为生造,从毛泽东开始,人们都不懂,于是,从毛泽东开始,整个理论界,对此就胡说八道,大闹笑话。后来甚至发展到强迫全国老百姓天天讨论毛的胡说八道。由于《哥达纲领批判》中,讲到按劳分配等平等的权利是资产阶级法权,于是在毛泽东和许多人的头脑中,资产阶级法权就是平等的权利。于是就来进一步否定当代人类的宝贵财富,建立在人类基本人权之上,同时又作为民主制度直接基础的人人平等的原则。当然,这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顽固倾向,即把经济异化(包括阶级异化)现象当作人类本质规律,以经济为本,否定以人为本,重经济而轻视人,否定人类共同的基本的人权和人类的其它共性,主张专政即专制,否定自由,平等,民主等等的反动的反人类倾向。

   

   不过,在汉语中,“法”和“权利”是完全不同的单词,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强行柔合在一起,生造出一个词,因此大家都不懂,这自然是难免的事。问题只是,不懂就是不懂,就应该坦率承认,象毛泽东那样,到处不懂装懂,大放厥词,并且强迫人们相信,不相信就要杀头,这就非常可恶。

   

   中文与外文不同,在这里,中文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这就是,“权利”这个词,与“权力”这个词,都有一个“权”字,并且两个单词同音。因此。在一些不求甚解的中国人中,就往往把两者混淆起来。而在外文中,这两个词的音、形、义完全不同,不可能混淆。因此,在前面,是外文把不同的含义包含在一个单词中,而这些含义在中文里是用不同的单词表达的;而在这里,情况却相反,是不求甚解的中国人把中文、尤其是外文中根本不同的单词混淆在一起。由于这个情况,郭先生将“权利”改成“利权”,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避免“权利”和“权力”两者之间的混淆。可是,这一改,又不符合语言约定俗成的习惯。因此这一改,有得有失。而如果有的朋友玩文字游戏,把两个字颠倒一下,意义并无多大改变,就说成巨大的理论进展,这显然是不对的,也是很浅薄的,可笑的。在这里,实质的问题并不在于把“权利”改成“利权”,实质的问题在于“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差别,并且避免两者之间的混淆。可惜,玩文字游戏的朋友,对这个问题又并不很清楚。

   

   其实,在英语中,“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音、形、义都不同,根本不会混淆。区别两者的含义,避免混淆,仅仅是汉语的事。如果我们重新审视其翻译,那么,POWER翻译成“权力”,倒是很合适,在某种意义上。汉语“权力”比POWER更传神,更精确。“权”是秤砣,权力,以小力控制大力,很形象。但RIGHT翻译成“权利”,就颇有些问题。“权利”这个词,经过长期演变的引申意义,与RIGHT相当,但其源头,其本义,其构词,显然与RIGHT差别太大。并且其缺点是与“权力”同音,容易混淆。

   

   因此,今后在这方面的讨论,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但今后不要再玩低水平的文字游戏,而应该转到以下两个方面:

   

   1, 寻找或创造与RIGHT(权利)相当,又不易与“权力”混淆的、更好的汉语翻译。樊百华先生建议使用“义权”,这比习惯上使用的“权利”和郭先生的“利权”,在意义上更好、更贴切一些,但一是尚未约定俗成,二是尚未达到很贴切或者比较完美的地步,因此有待寻找更合适的汉语单词。

   

   

   2,区别德语和俄语中“法权”这个单词的不同的引申意义,并且寻找汉语相应的对等的单词翻译。汉语中的“权利”和“法”,两个单语的音、形、义完全不同。这不是汉语的缺点,相反,能精确区分两者的不同含义,还是优点。但为了便於翻译和表述,寻找和创造与德语及俄语相应的对等的词,照顾德语和俄语中这个词的模糊性,还是必要的。这样,便於使用同一个词来翻译和表述相应的同一个词,而不造成意义的错误。况且,语言中的模糊性有时也是一种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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