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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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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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运人士为荣 - 代陈光诚妻子呼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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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东海一枭 — 浅谈法轮大法

   
   “棒喝”是禅宗的用语。禅宗祖师达摩一根芦苇过江,达摩面壁九年等题材都常见于中国古画。修炼禅宗主要靠信和悟,因为达摩主要带着弟子实修,没有传授什么法理。我之所以借用此词,是因为东海一枭身处主佛亲自转世普传大法之机不仅不信不悟,而且还要加以调侃、甚至亵渎。
   
   我喜得大法后,上网走马观花,就点评过以东海一枭之名驰骋中文网络的余樟法,因为他是“党天下”难得一见的勇士,也不乏正气,足以让那些身在海外却只知象鲁迅一样诽谤志士,诋毁先贤的邪恶小人原形毕露。他对中共这个最大的假货的挑战也足以让网民获知方舟子这种“打假斗士”实乃假打小厮……
   

   遗憾的是,余樟法象生长在红旗下的大陆作家一样患了不信神佛的“毛”病。这是我上网后得出的我与大陆作家的最大区别。毕竟我走出国门后,就在六四鲜血的冲洗下把中共强加于国民脑中的底片变成了照片,就是说我的世界观、价值观从六四后就正好和中共那一套打了一个颠倒。中共打造的大小偶像比如鲁迅在我看来都是民族败类。而遭鲁迅诋毁的敬天畏神的中华文化(儒释道)则是我德文创作的源泉,我也因此被一德国语言学教授当做“当代最佳德语诗人之一”加以推荐。
   
   我17岁后主要以外文为业,中文水平十分有限,但面对余樟法公然为我师父“改诗”,我这个弟子不得不再次对他挥舞我手中的“狼牙棒”。
   
   说我象“狼牙棒”的是一位也旅居德国,比我早四年得法的师兄。他入门的经历如下:
   
   “我是98年得法的。在此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对“气功”之类的东西感过兴趣。家里有人借来了《转法轮》这本书,却读不下去,我当时不知为什么就拿了起来,没想到竟然一口气读完了,然后我又读了第二遍。虽然我当时对书中的阐述还有不少疑问,但是我坚信其中的理念是正确的。不久之后,恰逢师父到法兰克福来讲法,我带着许多问题去了。几个小时的讲法,前后没有任何矛盾和漏洞,对于平时习惯缜密思维的我来说,的确震动不小。回想起来其实也很简单:当时我就觉得这个法很高深,而且我亲眼见到了师父,当时我就觉得他有佛相,于是我就一步步开始修炼了。”
   
   我引用他给我的邮件是想说明,对先后被师父用大法征服的弟子来说,师父是来度人的佛,大陆弟子为了捍卫大法宁可付出身家性命。
   
   余樟法则自视才高,声称我们师父指导弟子修炼的经文“平仄有误”。如此不自量力的言行招来另一位大法弟子的警告:改动经文的罪过有多大你知道吗?
   
   可惜这个善意的警告让余樟法这样的无神论者难以接受并把我师父和毛泽东相比。他不知我在三年前上中文网之初就指出:毛泽东是个靠暴力夺取政权并号召人民互相斗争且病魔缠身的大独裁;而我师父是位没有任何世俗权力,教人用“真善忍”修心养生且已让亿万人摆脱病魔的大觉者。
   
   毛泽东这样的暴君写诗是在张扬他的霸气,也是为了掩饰其流氓本性,奴才们为他改诗或许是他的需要;而我师父弟子众多,无法一一教诲,需要发表经文加以指导。这些经文不是给世人鉴赏的,而是教弟子修炼的,不需要也不允许谁来修改。
   
   余樟法不懂师父所言“只为众生能得救,不出洪微不罢休”之内涵,于是,改为“只为众生能得度,一身万死不言休!”一个“度”字就把原诗的内涵缩小了一大半,因为得度的只能是大法弟子,而“得救”则表达了师父对非大法弟子的慈悲。
   
   简言之,余樟法不知信神敬佛,不知尊重他人,也不接受警告,唉!余樟法似乎也不明白信仰什么是各自的选择,信仰权是大家应该尊重的人权之一,批评别人的信仰则是不民主的表现。
   
   法轮功作为信仰不容批评,否则,还算什么信仰?但法轮功作为修炼群体或个体绝对允许批评。大法弟子层次不同、表现各异,象我这样的弟子更是与“真善忍”的标准相差尚远。不过批评分善意的和恶意的,驳斥诽谤之词是我身为弟子义不容辞的责任。
   
   鉴于余君知敬佩与尊祟大法弟子无畏抗争精神和真善忍的道德,我乐于在圣诞节的气氛里再次对他苦口婆心。
   
   但愿在我的棒喝下,余君能够清醒地思考一下法轮功何以能在六年的残酷迫害中从中国走向世界并弘传全球。这难道不是大法师父展现给世人的神迹吗?
   
   2005年圣诞节于德国莱茵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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