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文革
[主页]->[历史资料]->[文革]->[人民有权利调查事实 ]
文革
·造反歌①(歌词)
·傅雷的遗书1966.9.2
·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的通知1966.5.28
·焦守凤:控诉河南走资派对我一家的迫害
·大海航行靠舵手歌词
·吴若愚:中共机密文件记录的文革广西大屠杀
·雷锋日记(1958-1962年)
·老三反分子彭德怀反动罪行七十五例
·刘、邓篡改《人民日报》社论“毛泽东思想万岁”的罪行
·世上无难事 只要肯登攀一九七六年元旦社论
·总理、伯达、康生、江青、姚文元同志接见南京军区、江苏赴京代表团讲话纪要
·江青在接见大寨大队干部和社员时的讲话记录稿
·张铁生刘继业的反动言论
·张铁生的两张考卷
纪实文学《红卫兵档案》
·《红卫兵档案》
《一百个人的十年》
·前言
·第01章 拾纸救夫
·第02章 崇拜的代价
·第03章 伟大的受难者们
·第04章 我到底有没有罪
·第05章 搞原子弹的科学家
·第06章 一个八岁的死刑陪绑者
·第07章 绝顶聪明的人
·第08章 当代于连
·第09章 我这三十年呀
·第10章 一对夫妻的三千六百五十天
·第11章 笑的故事
·第12章 我不是右派,是左派
·第13章 失踪的少女
·第14章 我变了一个人
·第15章 牛司令
·第16章 一个老红卫兵的自白
·第17章 硬汉子
·第18章 复仇主义者
·第19章 说不清楚
·第20章 “文革”进行了两千年
·第21章 六十三号的两女人
·第22章 没有情节的人
·第23章 我不愿意承认是牺牲品
·第24章 忏悔录
·第25章 决不放弃使命
·第26章 关于“文革”博物馆
·第27章 我们,陷井中的千军万马
·第28章 苦难意识流
《王友琴文革研究》
·"网上文革受难者纪念园"前言
·文化:反省文革的一个角度
·人民有权利调查事实
·东厂胡同两惨案
·八旬老人党晴梵被打死
·留美归国博士董铁宝之死
·费明君一家的故事
·历史学家的命运--傅洛焕之死
·并非一个人的遭遇
·"遣返",对城市和平居民的非法驱逐--何洁夫之死
·活人怎么成了"红八月"的"牺牲"--华锦之死
·房产之祸--黄瑞五一家五人之死
·文革受难者老舍
·为李洁之死忏悔
·李文波之死和八月杀戮升级
·梁光琪之死
·医生刘浩之死
·一封等待了两年的信
·陆洪恩之死
·打"小流氓"和南保山父子之死
·孙启坤孙玉坤两姐妹之死
·学生王光华之死
·医生和所谓"里通外国"
·一个医生的遭遇
·校园"劳改队"的建立和吴兴华之死
·严双光之死
·文革受难者杨朔
·张放和记住张放之死的人们
·李敬仪和吴天石--暴力性"斗争会"的最早受难者
·"翻案就是现行反革命"——胡秀正之死
·程贤策之死
·文革受难者卞仲耘
·诗人和考古学家陈梦家之死
·文革受难者沙坪
·无声无息的受难者陈彦荣
·文革受难者李文波
·文革受难者——陈葆昆
·陈沅芷之死
·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
·打老师和打同学之间
·女性的野蛮
·"文革"中的迫害同学:事实与分析
·八月祭/王友琴
《丁抒文革研究》
·丁抒:破四旧─几多文物付之一炬
·文革中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丁抒
·从批判「走资派」到揪「叛徒」/丁抒
·老舍为何自沉太平湖/丁抒
·文革首次血案——青海“二·二三事件”/丁抒
·风雨如磐的岁月——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丁抒
·文革死亡人数统计为两百万人/丁抒
《文革时期电影》
·毒草及有严重错误影片四百部
·《奇袭白虎团》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人民有权利调查事实
    作者: 王友琴 (博讯boxun.com)

     余杰在他的《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中,引用了我所作的关于文革的研究。余文所引是建立在我对91所学校的调查的基础之上。我曾访问了300位文革的经历者,并查阅了大量历史资料。在这些学校中,有28位教育工作者和3名"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在1966年夏天被红卫兵活活打死。还有很多人在被毒打和受侮辱后自杀。对被打死的人的姓名年龄和性别,被打死的日期和地点,在我的《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等一些文章中都有清楚的记载和说明。这些校园暴行的发生,是十分严重的事情。在文革中和文革后这些暴行未能被报告,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人们对文革有不同的记忆和不同的说法。余秋雨在这篇访谈中说:"二十年前,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在总结文革的惨痛教训之后,正式宣布今后再也不准任何人离开法律程序对其他公民进行非法的调查、取证、审查。"   照余秋雨说来,不是在政府和司法部门工作的普通人,就不被准许对事实(比如文革的历史事实)作调查和研究;像我所作的这种研究以及数百位文革经历者的见证,就都变成了非法的?   余秋雨的这个说法令人震动。首先,"不准进行非法的……",你怎么可以先断定那是"非法"的呢?另外,"调查、取证、审查",三者有很大的不同,不可以这样放在一起。文革中所有的工作单位都成立了"专案组"来"审查"甚至"隔离审查"(即在各单位自设囚室关押囚禁在那里工作的人),余秋雨对此并不陌生。现在普通人当然不能这样来"审查"别人,但是,人民有权利调查事实真相,更应该取得证据,然后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正义。人民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惩罚作恶者,但是他们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知道和了解事实。对千万人深受其害的文革,余秋雨可以不调查不取证,但是不可以不准老百姓这样做。   请余秋雨说明,在何时何地,政府与司法部门"正式宣布"了他所说的这一规定。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这样的规定违反宪法,文革研究者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请法院审查这个规定的合法性。如果这是余秋雨自己编造的,或是他按照他自己的愿望作出的解释,那么请他发文说明。不然,这种说法现在这样堂而皇之地登在报纸上,是对从事和关心文革历史研究的作者与读者的一种恐吓,也是对文革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一种恐吓。(博讯boxun.com)

   浴火凤凰http://sixiang.resourcez.com(博讯boxun.com)

©2000-2002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