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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灵山》19.对自己说 人本是自由的鸟儿,何苦不寻些快乐?
这是《灵山》第六十七章,作家借陪同游玩的律师之口说出来的话。那个律师还带着一个女友,律师和女友都有是家室的。他们在水网地带游荡了三天。
《灵山》的不少章节的叙述背景都是空旷的天地。角度是俯视的。背后苍天深远,低头看,土地辽阔。在你眼前活动的人,有时像几个活动的墨点,有时像混沌的水影。你看这些字,这些句子,这些段落,耳边好像有人在说话,环顾四壁只有影子。可分明听到那些声音。
人本是自由的鸟儿,何苦不寻些快乐!
寻找来的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翻遍了这部小说都没有看到谁快乐。在书中遇到的那些人都是灰蒙蒙的,即使寻找到暂时快乐,快乐过去之后会感到更大的不快乐。或者说这个暂时快乐只是一个替代品。不是本质快乐。
当人成了不自由的鸟儿的时候,又到什么地方去寻找自己想要的那种快乐?!
当你飞翔,却不能落在地上,当你在地上,仰望着天空,却不能够飞翔。人本不是自由的鸟儿,又怎么能够飞翔? 如果有快乐,这个快乐是别人施舍给你的?还是你寻找到的?找到灵山,就是找到快乐?
这些文字的作者在生活中没有找到灵山,而找到了往海外逃亡的道路。对他来说这是一条幸运的道路,尽管当时他也不知道十几年后能在这条路上得到辉煌的正果。
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在世界人的眼中很重要,那天晚上全世界重要的新闻媒体都聚焦在这个奖。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在中国作家眼中很重要,那天晚上很有一些中国人心里不舒服了。为什么?各人的原因不一样。有一条说不出口的原因是一样的:同是汉语写作,中国大陆和海外出版的外部条件差别是那么大,这是一些中国大陆作家不服气原因之一。
假设:中国大陆完全开放,用“出版自由”取代全部作协机关人员的供奉,所有领取国家供奉的作家像欧美作家一样靠稿酬生存,有多少人会要这个“出版自由”?如果要你用卖画的钱养活这个文学,要你用打工的钱养活这个文学,你还要不要这个文学?
那年秋天,弟弟从美国回来,在杭州,在雨意蒙蒙的苏堤上,我和弟弟走在前面,弟妹带着他们那个满口美国话的儿子和他们的朋友落在后面。
弟弟说,姐,想到美国来吗?
这是一个犹豫十年,困扰十年的话题。
十几年前用第一部长篇小说的稿酬为弟弟买了飞往美国的飞机票。为什么自己不走,为什么一次一次地想走,一次一次地犹豫。也不知道这个暂时的想法要反复多少次,持续多少年。
依恋什么?眷恋什么?你早已是风中的叶片,风中的花瓣。
你什么没有,连这个不完整的写作权利也是用青春岁月强行置换来的。
无法对别人解释这种荒诞的犹豫。宁可认为自己没有出息。忍耐,为什么要忍耐这样的没有快乐和不自在的生活? 为什么对这片给你不尽焦虑,深深失望的土地难以割舍?是有“自虐情结”还是有“受虐情结”?!
我说,抗争。我不愿意逆来顺受,也不愿意被看不见的巨大势力逼走。要在这片土地上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人不就一辈子生命,那就把这一辈子的生命全押上。
弟弟沉默。
贫困、受欺骗、不完整的人权、痛苦忧伤的心灵、破碎的生活,把所有这一切真实感受写出来就是文学。选择面对阴暗、面对虚伪、面对谎言、面对贫困、面对不自由的抵抗,也是一种选择。在这片废墟上写作也是一种选择。把痛苦、忧伤和顽强的抗争写在断垣残壁上,写在争取自由权利的崎岖的道路上。告诉所有的后来人:有人曾经这么活着。二十世纪至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是这样生存的。
每一次翻开《灵山》,都被“逃亡”这两个低沉音符强烈持续扣击。这个词组的内涵是变幻的。在有的层面上觉得这是个震撼的强音:为自由而逃亡!
在有的层面,却是低沉的回响。以为为自由而文学,为自由而写作、为文学自由、为自由写作的权利、为自由文学的权利、为人完整的生存权利而写作、以为为无禁区写作做毕生努力是一个作家的责任,无论他/她生活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即使他/她是一个人,他/她是作家,他/她就敢于独自面对一个世界。
没有反抗,没有叛逆,没有困境、没有痛苦,无论艺术还是文学就没有光芒。
悲壮和悲哀同在。神圣与落寞同在。
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写作最好?或许答案就像寻找灵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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