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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以整顿市容的名义

   
   据6月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5年年初,江西赣州市崇义县开展了“三清三改”的整治工作,县里发文要求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协助,整顿市容。2005年1月21日,有关部门“为整治市容环境”,对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他们把7名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强行押上一辆福田汽车,随后“被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事情发生在当地最冷的时候,而且一直下着大雨;根据受害人家属的反映,这些迄今没有音信的精神病患者和乞丐生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在野外不被冻死也会被饿死。精神病患者和乞丐同样是中国公民,同样有自己的生命权利和人格尊严;他们需要并且有权利得到社会的特别照顾与关爱。可是他们被野蛮地剥夺了继续生存的机会——在一个把人权降为生存权的社会里,也许他们认为把不适合生存的人们赶尽杀绝是个捷径?在一个人们逐渐失去了记忆能力和愤怒能力的时代里,我们还要忍不住问一句:到底是谁在杀人?
   也许首先是那些野蛮的执法者。一旦那些失踪者被证实已经死亡,那么这些直接参与执法的人很可能构成杀人罪。因为在那种恶劣的天气(寒冷、黑天、大雨)下,把缺少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抛弃在荒郊野外,极有可能造成被抛弃者死亡的后果。按照刑法的规定和犯罪学理论,如果能够证明他们明知这种后果而放任其发生,就是间接故意杀人行为;如果能够证明他们应该认识到这种后果,因为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没有认识到,就是过失杀人行为。而且这种恶性也不能以“服从命令”、“执行公务”的名义进行抗辩:没有一个法规会规定以这种反人道的手段整治市容。如果存在这种规定,我们就面临着纳粹法律的审判困境:一个人有没有不服从屠杀命令的义务?一个赤裸裸的杀人法律还是“法”吗?
   但是悲剧的背后还有一个黑手,那就是冠冕堂皇的“整顿市容”。很多地方都在如火如荼地搞形象工程,说白了就是搞政绩过程、面子工程。一个领导为了在自己的任期内造成造福一方的假象,为了给自己升迁制造一些看得见的“成就”,为了向上级汇报时有一些实实在在的“数据”,大肆拓宽马路、兴建机场、竖立高楼——这实际上是拿纳税人的钱垫高自己的宝座,其背后是深不可测的权钱交易的黑洞。在形象工程的幌子之下,上演着圈地运动的丑剧、野蛮拆迁的惨剧、抛弃乞丐和精神病人的悲剧。他们觉得乞丐有碍市容,精神病人有碍观瞻,所以“整顿市容”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从视野里消失。至于这些人是饿死冻死还是在别的城市里出现,那与本地的形象无关,不再考虑之列。他们不明白,真正美好的城市形象、真正吸引投资的因素,是公正的法律制度、开放的经济体系和人与人的和谐关系,而绝不是乞丐的多少。形象工程和乞丐如果有关系的话,那就是,太多的形象工程使一部分穷人负担过重而不得不沦为乞丐。虚报产量越高的地方饿死人越多,那段历史离我们也许并不远。

   我们还可以再问:为什么那么多城市热衷于“整顿市容”、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说到底,还是因为官员的“政绩观”出了问题,或者说,是考核政绩的制度出了问题。“三清三改”本来是指“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是和扶贫、规划新村有关的措施,在执行中却变成了对乞丐和精神病人的“定点清除”。因此扶贫、规划新农村云云不过是与时俱进的政治迷魂药。城市形象、飞机场、大企业、高速路,这些是最容易看到的政绩,也是最能够向上汇报和炫耀的东西,而他们的官场命运往往掌握在上级官僚手里。有时候为了一个检查小组或一个领导视察,就驱赶和关押上访人员和流浪者;有时候为了一个镜头,就不惜巨金来搞一个假工程。为了圈人钱财和向上爬升,各级政客们挖空心思地设计着各种口号、计划、运动、专项斗争。政客们对民众飞扬跋扈、制定政策不顾民众死活,是因为不民主也不自由的政治制度。假如官员的升降由民众的投票来决定,假如官员能够受到本地民众的批评,假如官员的活动受到自由媒体的监督,那么这种悲剧就没有发生的基础。对上谄者对下必骄。——不改变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政治制度,不改变官员选任命和政绩考核制度,不实行新闻自由,就无法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实际上,从报道反映的情况和我们的经验看来,这种做法绝不仅仅是江西崇义一家,而是普遍的现象。悲剧正在各地上演。
   我们还要追问的是:这些执法者的人性何在?是什么东西是他们违背了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准则?人性也许是一个太过复杂的东西。不过一般来说,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因为人既是生物的、又是高于其他生物的,人生活在社会之中。而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反人性的制度会诱发甚至鼓励人性中邪恶的一面;而一个人道的制度会惩罚恶行、抑制人性中的黑暗,在法律、道德、教育、宗教等制度力量的作用下甚至能够激发和弘扬人们心底的光辉之处。正是我们的极权体制造成了谎言盛行、是非颠倒和暴力崇拜,才使得执法者毫无信仰、毫无反省精神,成为赤裸裸的执行命令的机器。极权卫士的规则就是不问是非、竞赛残忍。这样一种制度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血腥之气。从“严打”到全球首位的死刑数量,从野蛮的执法者到刑场的围观者,从六四开枪到迫害法轮功,从殴打上访者到抛弃流浪者,从孙志刚事件到李思怡事件,从聂树斌案到佘祥林案——在每一座高楼大厦之间、在每一个歌舞升平的镜头之后、在领导人的每一篇重要讲话中,分明写着“杀人”二字!
   这个冬天,我们孱弱无助的同胞被抛弃在荒野。以整顿市容的名义。这个夏天,我们真诚勇敢的作家、诗人和记者被投到监狱。以维护稳定的名义。杀人,曾以解放和共产主义的名义、以文化和革命的名义、以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名义,现在是以三个代表和和谐社会的名义。
   
   
   
   2005年6月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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