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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代表者与被代表者之间建立不起“代表”关系 “三个代表”批判之2
鲁汉
如果将“代表”还原进它的包含概念,它会是什么呢?其实,它就是“关系”。当然,关系有各式各样的,代表只是关系之一种。可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出现代表这种关系呢?因为因果、矛盾、相同、一致、并列、包含、交叉……等等,也都是些关系,任何关系都是反映或揭露出一种具体的联系,呈现出联系中的不同要素。那么“代表”这个词反映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联系?这一联系又呈显出哪些要素?它们又是如何相作用的?这就必须到更深层的还原里去探寻。
能够包含“代表”,也包含“关系”的概念是“作用”。就是说,“代表”做为一种“关系”,只有满足“为了发生作用”这个条件,才可能形成。因为,在“代表”联系里,不仅有:谁在代表?代表谁?还有:为什么要代表?即代表着去干什么?——可见它是为达到一定目的才必须的,你总得给代表以用武之地吧?且不管要干的是什么,只考察“要干”、“去干”,便已得到了“发生作用”这个背景,这一联系。
只有作用者要素对着被作用者要素,才能建立起代表关系。没有受作用的一面,作用就无从发生,就无表可代__这是常识。只有服从着“去产生作用”这个目的,代表与被代表关系才得到建立的必须性。这样以来也就有了第三要素——对立的方面。须知,作用、代表都不能对着空虚发生。
所以代表关系的成立必须以入代表不了为条件。
分析到此,便可以看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所含矛盾是内在的,不可克服的:因为他的“总是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州首次提出)和“更好地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不同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江、浙、沪党建座谈会讲话)已经一劳永逸地抽掉了作用的发生所必须的条件——对立面;取消了“代表”所涵的第三个要素。
在他的“理论”,不存在他所代表不了的,因而就不能代表。只有作用者,对着什么去发生作用?鬼才知道!
他急着表白“掌声”如雷,就不管是不是单臂了。
“三个代表”的英明之处就是“孤掌也有声”!他不知道“代表”这个概念不只是反映代表与被代表者(一致性),更根本的是:对着不能被代表的才需要代表!对着不一致的才形成一致。老江那了不起的理论创新已把全中国的人都代表无余,你对着什么去发生作用?争取利益?利益,总得是不同力量共同争夺的对象,你才能代表着能代表的,从不能被代表的那里争取。“代表”从做为概念起,就赋予“争取”、“互作用”、“对峙”以天然合法性。“三个代表”没有为“作用”提供可能的背景,只有作用者,没有被作用者。因而,被代表者就必然地沦为“能代表者”的宰割对象,当然就是他们那永填不满的利欲的榨取之地。“代表”一词就转化为统治的口实,使更野蛮的专政连遮羞也不再需要。有了“代表”这个资格,就赋予了稳定压倒一切以无限制的合法性。
“人是什么”这个人类伦理的源头也就不复存在。那屠刀可以左砍左有理,右砍右有理。
“代表”做为概念,天然地是建立在不同性、矛盾性、斗争性、批判性的合法上的。“三个代表”的要害是砍掉了“代表”概念所内涵的“相互作用”这个条件,这个本质,抽去了受作用要素,就抹煞了对立、并存的合法,给铁幕,黑箱、专制以暴力的支持。在老江的“最大多数”以及“全体人民”,抽去了作为对立面的合法性之后,实践上的出路也只有一条:大刀向着被他所“代表”的人民头上砍去!
做为理性成果的“三个代表”所自陷的泥潭是:只顾了藏头,忘了他还有尾!从逻辑值上说“三个代表”所陷于的是这位电力工程师硬逆天下之大不违地说;“同性恋也怀孕”!——没有不被代表的哪来的代表?!
新世纪(1/24/2003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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