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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执政,就决不能为民

──胡锦涛“七一”讲话批判(2)

孙丰

一、“执”和“为”是同一个词,都是意志

   这政用什么来“执”?当然用意志啦!又用什么来为民?当然还是用意志。你的意志已用在了政上,你怎么再用到民上?胡锦涛的“七一”讲话就是顺着相当然耳往下开河,究竟贯通不贯通言者是未曾想过,也看不出他要去想的迹象。

   为什么说只要执政就不能为民呢?因为“执政”和“民为”是两个行为。执政服从政治规律,政权的运行规律;而为民服从道德规律。政治规律,政权运行规律是个机制关系,是必然性表现;而道德是心灵的要求,是主观的自由选择。

   箭瞄的是雁,你怎么指望射中兔呢?

   “执政”的这个“执”与“为民”的这个“为”,是同一谓词——意志,只因对象不同才有了描述的不同。

   “政”和“民”都是名词,政是关系名词,民是物质(人)名词又综合上关系(众)。它们各服从各的规律:

   只要执政其意志就为政治所占,就已经在服从政治规律,这是必然的,这里的意志,已丧失了自由选择的机会,活动在政治里的意志只受机制规定,它自身没有自由度。

   从上世纪最后一二年以来,呼喊政权危机的频律在江泽民嘴里从偶尔上升到普遍,上升到不能间断。即便是在口头上,也至少是表达“要为民”吧?既然江三代在主观选择上也说“为民”,为什么事实却向着坑民害民祸民的方向不可抑止地发展?江三代在反腐败问题上用的唾液比谁都多,抓的人也越来越多,官级越来越高,贪脏额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机关化,全体化,赤裸裸化,处罚越来越重,但是腐败却以比反腐败强大得多的气势举国蔓延,口口声声一心为民的共产党却把中国的国库掏空了,把地球上的这块土地糟塌得不堪入目,连我们承传了五千年的文化也难以幸免。难道这还不足以让我们猛醒——主观意志是扭不过机制这条大腿的!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悟到:执政与为民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吗?前者服从必然世界,后者是自由选择世界的,各服从各的规律。胡锦涛还未对它们做出真值性认识,就把它们归到了一起。这与把钢沙掺杂到大米里煮粥是一个戏法。只要执了政,那政就不管你心上要为什么,它只准你按照机制的路径运行,你就不能选择了。

   江三代在那里责备别人是“形而上学”看问题,其实江三代的这些娇揉造做恰恰是最武断的形而上学。胡锦涛的“七一”讲话也大量地含有武断形而上学的痕迹,他不知道执政的“执”和为民的“为”是同一个词,生造出“执政为民”这种逻辑混淆,属拖泥带水式形而上学类别。

   其实并不是为了为民才产生出政治与社会,相反,是人(民)的存在必然地导致出政治与社会。“民”不但指出了某类自然物质(人),还揭示出这类物质的特有性质——理性。只有从理性出发,才有宇宙,有世界,才有关系;若不形成意识,人就只是动物,不是“民”。只要说到民,就意味着已经有了意识,脱离开动物界,就是说:无论在自然的造就上还是主观能力的拥有上,“民”的所有分子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为”谁的关系,每一个员的生命内部都有能动能力,这个能动能力都是体验生命实现生命的,干什么还要别人来“为”?自己的能动能力扔哪去?人人都有实现本已生命的能力,“执政为民”就是不让人家用自己的力量服务自已的生命,而由执了政的人来代替,这不是对人家本已力量的剥夺吗?这不是对个人主权的侵犯吗?因而“为民”是对人类平等性的否定——我们为什么让你们来为?为什么不由自己来为?——自主!

二、宪政不是执政为民,而是主权在民

   执政的这个“执”就是“拿”,执政就是把政权拿去了。共产党已把政权拿去了还为的什么民?

   政治是什么?政治就是公共关系,政治就是从关系上争取普遍有效,政治就是《大学》所说的“亲(新)民,止于至善。”——即对普遍之善的争取。政权就是通过对关系的调整而促使每一成员都达完满,善,幸福。

   可见,政权是公器。它本来就是大家的,人人有份。

   既是公器,我们为什么让你们来执?我们为什么不自己来执?

   因此说“执政为民”是强奸民意。

   “执政为民”是对——政权在民的反动。

   什么是现代政治?什么是宪政?主权在民的政治就是现代政治,主权在民就是宪政。

   怎么才能保证现代政治?保证宪政?只有通过政党党际的政治,政党间的竞争、比较,来达到社会制衡的政治。

   政党与政党的比较、竞争,是主权在民的保证——政党与政党的竞争、比较,只发生在党与党之间,党并不能直接地对人,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受到来自党的威胁。相反,在这种竞争、比较中,个人对政党始终具有强大的威慑,政党能不能取得执政机会,取决于自己能争取到的民意量,而民意的多寡,取决于该党的路线、政策的民众接受度。实际上权力并不在政党手里,始终在人民手里。没有一个政党能占有权力,执政仅仅是一个机会。任何政党的执政,都是临时的,阶段的——

   ——实际上执政就是在打工!

   始终处在丢失这一机会的威胁中。且不说主观上要拿权力来肥己,就是不能与时俱进,或者某种不慎,忽略,都引起民意的丢失,引起被抛弃。任何一个处在竞争、比较中的政党,其所争取的只是一个临时的机会,在这个机会里才有权力活动,才使人的才能得到施展,贡献于民众。就因为执政是一个机会,获得这个机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而又随时可能丧失,所以“机会”本身就是宪政的机制,它用强大的必然能量,迫使机会的争取者和暂时取得者,都必须保持旺盛的状态以追随民意。这一机制就有效地保证了执政政党不能滥用权力,不能拿权力来肥己——因为执政政党与争取执政而没取得机会的政党是同处一架天平上,执政机会造成的是——天平上的执政!在野党处在天平的另一端,无论是自己一端的轻微丢失,还是天平另端的轻微加重,都立刻引起平衡的破坏。所以执政机会使执政始终如履薄冰,不敢稍有懈怠。国家的权力始终不属于任何政党,不属于任何人,始终是公器。民意是决定一切的,民意就是权力。

   行施权力的人不仅处在民意的监督中,也还处在随时的被清算中。它只能依照协议来履行义务,通过杰出的履行来证明自己的贡献,造福公众,推动文明。稍有不慎就陷于民意的讨伐,更不用谈什么谋私。“执政机会”确保了没有什么人,什么党,什么力量可以使政权私有。

   “机会”使执政成为成对概念,就因它仅仅是一个机会,所以它对于一切政党,一切人都是平等,任何人一旦满足了机会所必须的条件——才能与诚信,他便取得了施展才华,贡献民众,贡献社会的机会。机会本身就包含着在拥有与丧上都是公平,机会以不能执政,失去执政为其条件,机会时时提醒正在执政者,做为机会它随时随地有被人民收回的可能,机会以其机制功能避免了政权成为一党私器。

   执政仅仅是一个机会——这就是它必定是公器的保证条件。

   至此,我们通过逻辑的证明,揭露出“执政为民”是一个骗局。那么,我们是不是主张执政害民呢?不!

   我们的结论是:现代政治的完备表达是——政权在民!

   政权在民,使执政者的执政=施展才华的机会。你有才能,又有可以信任的道德,就有可能取得这个机会,你在才能上,道德上稍嫌不足立刻丢失这一机会。这一机制(在功能上)迫使所有有志于此道者在对才与德的争取上始终处于旺盛,符合人性。要争取执政的政党,它所着力的不是去占有地位,而是占有才与德,它所争取的充其量只是一个机会,它必须在才能与道德方面做最大的拓展以满足民意——

   ——也就是始终向人民投降,而不是人民向权力投降。

   因为执政虽然权力在握,却只能在这个机会内的在握,机会失去呢?面对着的就是清算。

   胡锦涛是谨小慎微唯唯诺诺的庸才还是远见灼识的政治家,并不看他想不想,要不要“为民”,而是看他能不能还政于民!

   因此说,胡锦涛“七一”讲话对三个代表的胡版解释,仅能看出他有某些摆脱江阴影的的要求,他尽力要使“三个代表”与江泽民个人有所分离,尽可能地将“三个代表”变为共党高层的公产,多多少少有点以江泽民的道来制江泽民余威的游戏。这就让我们看到了谋略与才能的区别:谋略用于机变,用于处世,用于错踪复杂背景下的安身,进取;而才能是对着整体的存在与发展,才能是用来达道的,才能不是用于对付,而是用于开拓和推动,才能追逐的不是成功,而是气象!

   “七一”讲话的用意是企图通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三个代表胡版重释,完成他自己和他的新政与江氏政权的区别,划开界限。江泽民之臭,江泽民政权的贪婪腐败是人类史的空前,对于这一点,胡锦涛那心与“敌对势力的我等”不会有丝毫区别,胡锦涛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过是向公众,向舆论,向国际发出了一个信号:“我不要腐败,我不是与江三代一样的糜烂之辈,请不要给予等同的看待,我要图治”,这是共产党的老传统:表决心。“七一”讲话是胡哥用以与江三代划线的宣言书。又是他向弱势群体的苍白无力的表白。也是向国际社会的乞讨。

   胡哥没弄明白的是:决心书只是主观意志,属于自由问题;政权的运行规律是机制。这个机制告诉我们:它是政权与其背景各机体间的如何相制相约,怎样从机体的互动互制中建立起有效的运行链条。因此这就不是意志的自由律所可能奏效的,是各机体间引力与斥力的最佳搭配。你“要如何”是没用的,江三代没有少“要”了,这是一个弄通各机体如何相动相克的问题:不是一个“为”的关系,而是一个“是”的问题——即:主权在民!

   你想为民不想为民我们不听不闻,我们只关心主权是否在民。你不想为民还不好办?下台!滚蛋!法办!

   我们的批判要阐明的是——拿胡哥的言来看胡哥的理,他是否完成了主观与客观间的批判。只要还一味地在那里把主观要求老调儿弹,我们就判断他决不能有推动民主的盘算。

   结论:执政决不能为民!

   我们要的是“还政于民”!政权在民!

   下一讨论:人有人性,党有党性,政有政性,权有权性。

新世纪(7/14/2003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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