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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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文集
·“三个代表”想从哪里为共产党补充合法性?(二)
·人类正义
·共产党是一功利主义的集团
·鸟瞰“十六大”
·“十六大”专侃
·打倒江泽民,重振中华
2.共产党“合法性”批判
·
·人类是有理性的存在物
·人是从哪里得到“法”的?
·“宪政”批判
·共产党“合法性”批判(4)
3.“三个代表”批判
·引文:批判,必须是对被批对象的还原
·仅在代表者与被代表者之间建立不起“代表”关系
·论“代表”一词对人性的割裂
·人是自己“是人”的,还是由第三者代表着才“是人”的?
·“代表”是机制联系事实
·纯粹语义学意义的“共产党”在逻辑上就非法
·“先进文化的前进要求”是谬句
·对“先进”的还原
·驳“文化的前进方向”
·对“立党之本”的批判
·对“执政之基”的批判
·“三个代表”是贪污之伞
·从对“党”的还原里把握“立党之本”
·“全民党”是一个矛盾,在逻辑上无解
·关于“共产党是否代表工人阶级”的问题
·“三个代表”的创建背景就是二难背反
·为腐败的合法化立法!
·信仰价值观对经验价值观的反动
·信仰是理性成果,人是自然事实
·经验,是人类达到自身的唯一管道
4.对“三个代表”入宪法的讨伐
·批判提纲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议题
·对“宪政”的思辩
·人是目的之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法,但不是宪政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不是共和国
·“三个代表”是意志,是反宪政的
·中国的问题是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腐败
·中国已经成熟到走进“全民公决”的程度
5.“为人民服务”批判
·引文
·人只是自然之物
·造物主创造了人,是让人在世上干什么的?
·对“异化、分裂”的证明
·是语言让自然之人成了社会之人的
6.“价值观”批判
·“价值观”批判
7.江泽民“经典”批判
·江泽民“经典”批判
8.胡锦涛“七一”讲话批判
·只要立党,就决不可能为公!
·只要执政,就决不能为民
·人有人性,党有党性
·政有政性,权有权性
9.对中共16届4中全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批判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救不了共产党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救不了共产党(2)
·“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救不了共产党(3)
10.胡锦涛言论批判
·赵简子,你在哪里?
·究竟是人对政权负责,还是政权应对人负责?
·捕廖元华等是为夺回“已授人之柄”
·世界观是“树”而有的吗?
·只有人的世界观,没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坚持共产党“先进性”是对人的存在平等性的瓦解!
·政党是用来保证政权合法的,不是用来执政的
·什么是党性原则?答曰:一霸二骗
·人是为人而活 不是为意识形态而活!
·“先进性”的党必是侵略性的党!
第二部分 专辑
1.我来给中国共产党(中央)上“党”课
·我来给中国共产党(中央)上“党”课
·共产党并不是一个党——我来给共产党(中央)上党课(第二讲)
·我来给中共中央上“党”课(第三讲)
·我来给中共中央上党课(第四讲)
2.“六四”
·顺“六、四”者昌,逆“六、四”者亡!
·巴黎举行“‘六、四’意义座谈会”
·“六四”——悲壮的人类史诗
·“六四”——悲壮的人类的史诗(下)
3.山东的“六四犯”
·“他娘会养”的史晓东
·四大恶囊——孟庆秦
·无腿大侠王在京
·“丹顶鹤”是个伊斯兰
·监狱里的六四
·张霄旭拳打“刁德二”
·姜福祯人称“咣咣镲”
·还是张霄旭
·张杰
4.孙志刚案
·孙志刚案,谁来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谁来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广州审判的本质:拿孙志刚们的头来祭孙志刚的灵
·共产党杀人,再拿人民来抵罪!
·孙志刚案是胡、温拨乱反正的人心资源!
5.“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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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异化、分裂”的证明

“为人民服务”批判之4

鲁汉

   八三年,胡绩伟、王若水已经提出了人性异化,为邓小平,胡乔木所封杀。

   何为异?“异”就是不一样;“化”就是变的过程。异化,就是一事物因外因引起的变化,并使其不是原来的事物了。这里当然只指本质,不是说现象。人性的异化就是人的固有性质的异变,弱化或丧失。“分裂”也是取字面意义,一个统一的东西因某种原因裂变成两个或多个。为了阐明人性的异化,人的分裂,就必须先给出什么是人性?

   人性即人类固有的性质。什么东西才能赋予事物以固有的性质?所谓固有,就是从它们做为事物的那一刻便有的。要缕清这些,就必须对人做出还原。人就是人,又能还原成什么?其实,我们在说“人”时,已暗含的是:“这是自焕锏囊恢纸腥说亩鳌薄N颐撬灯渌镏郑捕及岛苏飧霰尘啊R虼耍丝梢曰乖缮铩⒍铩⑽镏省⑽锾宓鹊龋蓟褂泻笸说挠嗟兀羰墙乖蒧——自然事实,自然之物。——就到了底限,再也不能后退了。

   人是大自然中的事物,它的性质也只能是自然之本身。因而人性也就是人所具有的自然性。人性,就是问自然给了人些什么?或人有哪些自然属性?你说它的“党性”“阶级性”,其实这只是因为运用了理性才有的;你说它是“理性”,其实理性只是物质组织的特定机能;你说它的生命性、物理性,也都还有后退的余地。只有“自然”就不能再后退了,也是它的最大包含。我们日常说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学、医学……都是关于自然的某一方面的知识。谁也无法回答:大自然都给了我们哪些性质?

   但我们却可以穷尽地说:大自然所给予我们的,就是我们的生命,肉身(物质统一性)!除了存在,它什么也没给我们,这就是人性!

   这就是人类行为合法性的最高限度!是我们所固有的本性,我们也就只表现这一点。性是固有的,与生俱在的,我们既是自然事实,我们就不能背离开自然的命意别有他图。只有弄清大自然创造了我们,是让我们干什么的?也就可以比较出“为人民服务”是与大自然的意图相背离的。因为大自然的法力所造就的意识,虽可以干这,干那,但归根结蒂还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它就得对实现它自身(生命)有所意义。“为人民服务”所指的是心外,它就变实现生命为实现他物,变享受生命为对生命施虐。把生命本质的本已性、实现性,变成了为他性、异己性。

   我们就在“为人民服务”的教义里丧失了自身,自已的意识成了异于自已的力量!同一物质内部有了二力背反:人是自然之物,自觉不自觉都不可能不服从自然的支配;另一方面,其主观的精神受社会理念的支配,追随心外他物,这就是人的分裂,异化。

   我们说清了这个事实,却未阐明它的机理——机制之理。不同力量处在什么联系上,其后果就必然发生异变?为揭露出这个联系,我们就得追问是什么东西能造成人性的分裂、异化?

新世纪 (2/27/2003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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