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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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饶颖?”赵太,别抖了!

孙丰

   (先声明:赵太是他与倪萍合作的小品里的自称,本人借用,别当名誉侵害)赵忠祥透过王富声言反诉,追究饶颖的名誉侵害,实乃装腔作势,明知带了避孕环却装出一副要怀孕的架式!不过是向公众向舆论作作样子,讨讨面子。

   已摆在那里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是应了赵中祥的上诉请求,不是应了饶颖诉状的请求来作裁定的。它撤销的虽是丰台区法院(2004)丰民初字07756号民事裁定书,但实质却正是饶颖的告诉请求。而丰台初院这个裁定书是要审理不是要不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那么,赵忠祥上诉的目的就是逃避审理,逃避审理也就是阻止饶颖那些举证是真是伪的被侦察,被科学鉴定的澄清。赵忠祥反诉饶颖名誉侵害与饶颖告诉赵忠祥人身侵害是同一事件,都要依靠饶颖举证的真伪来判定。案件之进入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是出于赵忠祥的努力,不是饶颖的努力。赵忠祥一方面用自己的努使举证事实不被侦察,一方面又反诉名誉侵害,这不是既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吗?更恰当的说法是既要把冰放到开水里煮又要冰块不溶化,赵太,你说可不可能吧?如果赵忠祥真要反诉,就得让真相获得澄清,就得让饶颖举证一一经过鉴定。他又何须上诉呢?法院又不是原告怎么告它就怎么判,就算饶颖找到丰台有私,它既受理就得法庭调查,举证就得在辩论中被考验,在科学鉴定中被确定采信还是不予采信。无论在那家法院审理都是以澄清事实做为裁定依据的;丰台区法院还未进入审理赵忠祥就以管辖不当提出上诉,就算管辖不当吧,你是被“诬告”的,你要的是“还我清白”,你管什么当不当干嘛?

   它当,也是要澄才能清,它不当,还是得澄才能清,一个遭受不白之冤的人才不问管辖当不当呢,只要具有可靠证明性,他都要,你要的是对诬陷事实的排除又不是要管辖权的当不当,你既上诉“管辖不当”就得促成一个“管辖得当”的法儿,你不提不就是中止澄清吗?须知这里掩盖的事实是:他要移送的海淀区法院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裁定,这不受理已为第一中院终审裁定。移送海淀的结果还是个不被受理,那赵忠祥所希望的是什么?这不是一目了然的吗?——他争取的就是法院不予受理。

   请公众清楚:这个案子对赵忠祥最有利的程序就是不予受理。任何法院的受理都无从逃避对举证的侦察,只要侦察不搞鬼就不能逃避水落。

   须知:那饶颖的举证证据又不是无形无态,又不是抽象的,不是不可辨认的莫棱两可,那是只要科学一出面也就石出,决不模糊。饶颖所争取的不是对哪家法院的选择,而是不计哪家法院,只要它受理,两度初法告诉所展示了的都是:饶颖只求受理。

   而赵忠祥在案件进展中的努也是一贯的——不予受理。而北京市两个中法都已作出不予受理的终审裁定,赵忠祥要反诉不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并指控人家侵害名誉,这就叫人摸不着脑门了,真相就未被澄清,你怎么说真相有假?

   全中国全世界的人也闹不清一个要“还我清白”的人为什么却要阻塞清白的还原,还要在不还原里完成反诉,怪哉。人家侵害与否就得鉴定人家的举证,不让人家的举证被侦察,被科学所鉴定,又怎么来判断那举证的侵害呢?

   事实上两个中法既都不让告诉进入审理,它就不能让反诉进入审理,反诉和告诉要澄请的是同一事实。这就像世界上还没有赵忠祥也不可能有他儿子的出生一样。赵忠祥向公众作的这个秀,实在太不精彩了。

   赵中祥是个伪君子这结论在社会档军里就铁定了。

   赵忠祥的反诉不仅揭示他是伪君子,更证明他心底阴暗狠毒,没有一点人类同情心。一个人怎么可以因自己的虚荣心眼看着自己的旧情人沦为悬壁呢?赵忠祥就能,那他当然不仅是一个无耻之辈还是一个心肠挺狠挺毒的人。

   赵太,你说不是吗?!

新世纪 (7/21/200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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