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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秦耕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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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耕文集
·题记
·序:现在是“放风”时间
·第一章:一次文明的抓捕行动
·第二章:在公安局里做客
·第三章:我在秋夜感到了手铐的冰冷
·第四章:我的第一个监狱之晨
·第五章:最幸运的囚徒
·第六章:丰满的土豆片儿
·第七章:“土铐子”的象征
·第八章:我的监霸长着黄胡子
·第九章:对自由的两种剥夺方式
·第十章:日子像连续不断的相似形
·第十一章:“新囚必打”规则的哲学
·第十二章:请你抽“狱”字牌大雪茄
·第十三章:把脑袋伸到整个监狱大院
·第十四章:设在囚室中的“影子法院”
·第十五章:为我创设一个尼采式的独立和自由
·第十六章:北半球的冬季属于我们囚犯
·第十七章:非常写实:囚室中的冷水浴
·第十八章:囚徒是“无蹄类”草食动物
·第十九章:一种犯罪行为的四种文本
·第二十章:我的朋友是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业罪犯
·第二十一章:为争夺“狱霸”地位而战
·第二十二章:我在监狱中的第二个遗憾
·第二十三章:戒具:自由的属性与金属相反
·第二十四章:高墙内外:我父亲的1989
·第二十五章:审讯中的交锋
·第二十六章:当官方报纸发行到囚室
·第二十七章:具体的自由
·第二十八章:我在监狱里最漫长的一天
·第二十九章:梦里不知身是囚
·第三十章:肥美的臀部像书一样向两边打开……
·第三十一章:观看一只监狱苍蝇的飞行表演
·第三十二章:我无法体会一个罪犯的那份自豪
·第三十三章:能够直接抵达监狱深处的爱情
·第三十四章:铁打的监狱流水的囚犯
·狱中纪实终结篇:仰天大笑出狱去
·附录之一:监狱:中国人的自由之门(外三篇)
·附录之二:2005年1月21日抓捕秦耕始末
·附录之三:狱中诗草二章
法治时评
·12月4日:“宪法日”变成了“法宣日”
·我与法官的亲密接触
·也谈“作为执政党的法理基础”——批11月7日的《南方周末》
·中国焚烧国旗第一案
·选举制度:中国人心中永久的羞辱
·《西游记》:宪政释义的儿童读本(上)
·《西游记》:宪政释义的儿童读本(下)
·宪政百年轮回:用脚“走向共和”还是用嘴“走向共和”?
·民间公民维权运动的法治主义原则
·公民宪法权利:从书面文字到日常生活
·“全国哀悼日”:争取公开表达痛苦的天赋权利
·“选举年”:世界民主地图上的香港
·给警察“更高信任”还是“更低信任”?
·公民的言论自由之“矛”与政府的言论控制之“盾”
·我国宪法中“罢工权”的存与废
·公共权力是如何自我扩张的?_____评车管所立法
·质疑政府的“道德教育权”
·宪政英魂草没了——谒宋教仁墓
·城市的羞耻:评上海“三月四日事件”
国际漫笔
·911周年:恐怖袭击的不仅仅是美国
·911周年:认识恐怖主义与国家恐怖主义
·911周年:美中反恐合作中的不对称
·朝鲜为何突然主动承认核武计划?
·民族主义还是民主主义?
·俄罗斯如果加入北约
·从美国《纽约时报》丑闻看中国的新闻真实
·车臣绑匪的人质与极权政府的人质
·“别开枪,我是萨达姆!”
·谁与缅甸军政权沆瀣一气?
·呼吁中国武力解救巴基斯坦被绑人质的紧急声明
·与巴格达人一起分享美军到来的喜悦
·“虐俘事件”是“美国的”还是“人性的”?
·联合国改革:从“二战思维”到“人权思维”
·从美国的“啤酒民调”到中国的“班级民调”
·麦卡西夫人在美国的“上访”
·欧盟对华武器禁运与中国对外人权拒斥
·在遥远的圣地亚哥见证政治文明
·亚洲流氓排行榜
海峡观察
·为什么民主自由才是两岸统一的真正障碍
·“直航”为何变“曲航”?
·台湾民众为什么要选择陈水扁?
·台湾大选后的两党政治竞争
·中国人的“日内瓦海峡”
·国民党可能的第四次政治生命 ——蒋经国17周年祭日感
·缘木求鱼:我看“反分裂法”
·在“反共”与“反独”之间——简评马英九的新中间主义路线
秦耕新作
·历史每天从眼前流过——回望2005
·广东政府:你应该拿什么来奖励郭飞熊?
·关键词:从塔利班到红卫兵
·“恶法非法”:从德国命题到中国命题
甘地与"公民不服从"
·非暴力不合作:比专制暴力更强大的力量
· 西方“公民不服从”理论初探
·甘地在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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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不合作:比专制暴力更强大的力量

   
   
    相信每个看到这个题目的人,首先想起来的就是甘地这个名字。
   甘地公开烧毁了南非英国殖民当局特意发给他这个印度裔人的“良民证”,因为如果你是持有这个证件的“良民”,就意味着你不能坐火车的头等车厢,甚至人行道也只能在看不见白人时才可以行走,只要看见白人,你就必须立即让出人行道专供他们使用。甘地带头烧毁了“良民证”,这是公开“抗拒法律实施”的行为,因此在他们集体焚烧“良民证”时警察用警棍残暴地招待了甘地等人,但暴力未能制止甘地把“良民证”丢向火炉的手,他流血的手颤抖着然而决绝的在警棍的不断抽打下终于把良民证丢进了火炉!甘地这个普通的小律师从此受到了印度人在南非的国大党的注意。他们邀请他在国大党一次集会上做演讲。就是在这次集会上,甘地第一次提出了他“非暴力不合作”的主张。
    在演讲中,有一个国大党成员站起来激动的高呼:“我要杀死他们!我要复仇!”他的激动在会场引起热烈反响。但甘地突然说:“不!”等人群冷静下来,甘地才说:我的意思是我们绝不杀死他们,相反,我要你们承受暴力的打击!我们要用自己的肉身来承受暴力的打击。如果肉身不做反抗并能够承受暴力的打击,那说明暴力不能征服我们!说明我们拥有比暴力更加强大的力量!

    此后甘地几乎荒废了他的律师职业,把主要精力放到了以“不合作”方式对抗英国在南非的殖民当局的种族歧视法律上。他被捕入狱了。他虽然被关起来了,但其他人没有停止“不合作”,并有更多的印度裔人开始了“非暴力不合作”,于是有更多的人被关进大牢。但这种令英国殖民当局十分困惑的反抗方式仍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他们承受暴力的打击,不做回应,绝不反抗,但他们也绝不遵守“法律”——在人行道上他们不给白人让道,白人怎么打击他们也不反抗,但不管被打到什么程度,只要还有哪怕一丝力气,他们仍然要挣扎着在人行道上爬行。直到有一天,南非总督让警察把作为囚徒的甘地从监狱提到他的官邸,总督问他:我现在就给你恢复自由,但你能让他们停止反抗吗?甘地说:绝不!最后,总督只好说,我将签署一项命令,取消你所反抗的那部法律。甘地说了一声谢谢,正准备再回监狱时,总督又说:打开他的手铐,你现在就自由了。以至于甘地穿着囚服大摇大摆走出总督府时,警卫慌作一团,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大事。
    确实发生了不寻常的大事,只是和警卫们想象的不一样罢了。
    非暴力不合作首次取得了斗争成果。
    甘地决定回到他的祖国印度,他的祖国此时还完全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他要把“非暴力不合作”从南非带回自己的祖国。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存在是最大的邪恶,但甘地决心“不以暴力抗邪恶”。能够坦然面对暴力打击不作反抗但也不向邪恶屈服!在甘地作出回到印度的这个选择中,同时包含了他对监狱生涯的选择。他绝对不合作,但也决不用暴力反抗,坦然面对监牢。你来抓我就抓吧,关进大牢我就在里边呆着。你把我放出来我就出来,但仍然不与邪恶合作!你们把我抓抓放放,我就在监狱进进出出,但殖民当局始终无法从甘地身上看出一丝一毫屈服的可能。有一次法官又要给甘地判刑了,在审判前,法官问他:你为什么放弃聘请律师为你辩护?甘地说因为我要亲自为自己辩护。审判开始后,甘地给自己的辩护只有一句话:我请求本案的法官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判处我以最高刑罚。震惊中醒悟过来的法官问:还有吗?甘地答:就这些了。法官再问:你想收回或修改你的辩护吗?甘地答:不。法官很职业,他这一次果然给甘地判处七年刑罚。在宣判时这位英国法官说:我按照法律判处你最高的七年刑罚,但如果有一天法律需要宣布你无罪,没有人会比我更高兴的了。甘地又一次开始蹲监狱了。
    在甘地针对英国殖民当局禁止印度人私自采集食盐而发起的“食盐自采”运动中,甘地徒步行走500多公里来到海边,亲自采集食盐。他的行动在全印度引起效仿,使英国殖民当局的法律遇到严重挑战。甘地虽再一次被捕入狱,但像早年在南非的“烧良民证”运动一样,甘地被抓并不能使运动停止。如果甘地被抓就可以使其他人开始合作的话,这对甘地恰恰是最危险的,这会暗示当局,只要有人不与殖民当局合作,把甘地抓起来就能解决问题,这只能导致甘地更经常性的被抓;并进一步诱导殖民当局,如果把甘地杀死也许从此就更“稳定”了。现在的情形是,甘地被抓,只能引起更多的印度人“不合作”。这样英国殖民当局只好使用暴力。在通往采盐场的道路上,全副武装的军警封锁了道路,但排队前往采盐场的印度人没有退缩,依然向前行进着。猛烈的暴力打击开始了,第一排的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终于有人倒下了,马上有人把倒下的人抬离现场;但第二排的人又上来了,他们向前跨出一步,站在刚倒下的人的位置,承受第二轮的暴力打击。第二排的人倒下被抬走了,第三排的人马上向前跨出一步,又站到了刚才别人倒下的位置……
    在关于甘地的那部电影中,导演曾虚构了这样一个艺术化的细节:美联社常驻印度的记者在目睹了这一壮观的不合作情景之后,激动不已,狂奔到一个街头的老式电话机前,用电话机向国内发送“现场直播”报道:“从早至晚,逗号,人群没有退缩,逗号,一排倒下,逗号,另一排补上来,句号,进入夜晚后,逗号,排队等待打击的队伍越来越长,感叹号……”最后,这位记者激动的大声报道:“印度人自由了!”
    是的,印度人自由了。他们能够承受暴力的打击,暴力不能使他们屈服!他们显示了身上比专制暴力更加强大的力量。直到用棍棒和皮鞭打击他们的暴力之手累得没有力气,直到打击他们的暴力之手因为恐惧而开始发抖!
    专制就将在这一瞬间崩溃。一旦监狱不能使被囚者恐惧,它就形同虚设了;同理,暴力不能使不合作者屈服,它也将突然变得毫无意义。
    一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悟出了水与舟之间的“载覆关系”,前几年还听到一句很流行的话,叫“不与水合作”,我不知道是谁“不与水合作”,但中国的“水”至今似乎仍然想不到“不与舟合作” !但印度民族与中国民族有一个不同就是,中国人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也许本来就缺乏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力量,而只有这种来自灵魂的力量才可以“不以暴力抗邪恶”并不向邪恶的暴力屈服。另一个不同,就是甘地不管在南非还是在印度“不合作”,统治者虽然对殖民地人民实行的是专制统治,但作为宗主国的统治者自己却是一个君主立宪的法治、民主国家。也许正是这一点,使邪恶的暴力有一个上限。印度人在禁止集会的法律生效后仍然坚持集会,被军队下令屠杀,惨案发生后,下令开枪的责任人就受到了惩罚。这在一个没有权力上限的专制政权统治的国度,也许是不可想象的。
    但从甘地在南非和印度发起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中,中国人应该看到自己的不足。任何民族,不管面对的是外来的殖民统治还是本国的极权专制,事实上他们都有条件在最后的底线上选择不与合作。因为追求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同天性。除非这是一个心甘情愿被奴役的民族!
    能够承受暴力打击的力量,它本身就是比暴力更加强大!它天然的具有比暴力更加高贵的品质。
    20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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