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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中国人心中永久的羞辱 前不久伊拉克的萨达姆先生以100%的得票率再次当选总统。我笑了。我笑这个萨达姆先生还不算作弊高手。如果他安排自己以80%多或90%多的高票当选,并很“坦诚”的公布弃权票若干、反对票若干,还真有点不清不楚了。因为这并不影响他在一个看起来像民主程序的选举中以绝对多数当选,同时还可以使他的当选看起来更像是真的——就像中国这几天正在进行的选举一样。即使以60%多的得票率当选,他也足可以在小布什面前自豪了:“你以50%左右的选票十分可疑的成为美国总统,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三道四!戚!”但这位萨先生玩过了头,弄出一个100%来,结果使全世界的人都不会把他的选举游戏当真。中国就有人写文章说《伊拉克人民也喜欢吉尼斯》,但伊拉克人能否进入吉尼斯记录,我却是怀疑的。在1989年那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来自香港的人大代表投出第一张弃权票之前,中国的历次选举得票率都是100%!看来得票率100%并不是伊拉克人萨达姆的首创,客观公正的说,应该算是中国人的第五大发明吧,萨达姆想进吉尼斯记录,没门儿!
几年前我曾写过一篇《从基层人大代表受贿看中国选举制度的进步》,这篇文章当然未能公开发表啦。这几年每到基层换届选举过后,媒体上总会有基层人大代表受贿的丑闻曝光。如某某某为了当选县长,动用财政资金5000元,派人偷偷以红包形式分别发给40多名县级人大代表;某某为了当选乡长,在乡级人大会议召开前夕,给每位代表送去衬衫一件;某某某为了当选镇长,用自己企业私设的小金库资金多次宴请人大代表等等。他们当然被依法处理了,甚至进了监狱。但看了这样的选举丑闻,我总忍不住大声欢呼,就写了一篇叫好的文字。因为这些真正的丑闻告诉我们,人大代表手中的选票确实管用啦!在中国历史上,卖官鬻爵从来不乏其例,但买卖关系都发生在上下级之间。如几年前曝光的四川某地缓刑犯成功购得反贪局长职务一案。买方是乡镇企业局原局长,因贪污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他顿悟到之所以犯事,还是手中权力太小,如能坐在反贪局长的位子上,看谁还敢动我?于是在缓刑期间,用几万元现金从卖方地委书记手中买得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一职,从而创下一项奇迹:当其他罪犯在劳改厂烧砖时,他这个罪犯却正在反贪局长的岗位上以为人民服务的方式“劳改”!
买官者把采购对象由上级特定的一个出卖者,更换并扩大为一群人大代表,这无论如何是一种进步。说明官位的出卖权在某种状态下确实操控在人大代表手中而不是上级一个人手中;说明这些人大代表有代表选民的可能性;这种分散采购的方式既增加了他的购买成本,又可能降低了他采购成功的概率;这种被迫分散采购的方式还使他贿选丑闻曝光的概率大幅度的提高了。我就是在上述意义上从贿选丑闻中观察选举制度进步的。
世界各地每年要举行多次选举,中国人已经可以通过媒体知道这些选举了。但中国媒体除过报道选举结果外,主要的报道焦点集中在选举过程的丑闻上。如在关于台湾地区的选举,报道给我们的是大摆宴席吃请、有多少贿选丑闻曝光、竞选中的裸体秀、演说中的粗口相加甚至拳脚相加、以及与选情相关的“刘泰英案”、“兴票案”、“拉法叶案”等等;关于美国的选举,报道给我们的主要是逐年上涨的巨额选举经费、竞选资金筹集过程中隐藏的黑幕、利益集团捐献的“政治献金”、甚至连他们的计票技术计票方法也太落后了等等……总而言之,几乎全世界的选举都是恶心的、丑陋的、肮脏的、虚假的!相反,在朝鲜、古巴、越南、伊拉克和伊朗的选举过程中,中国媒体从来挖掘不出哪怕一丁点儿的丑闻来奉献给读者。而且,这几个国家的选举结果出来后,我国总是在第一时间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就连新华社的通稿撰写人也按奈不住自己的激动心情,于是第二天他的心情就成了中国所有媒体第一版的大红表情。这些被全世界文明国家视为闹剧、丑闻和笑话的选举,反而成了中国一个意淫的节日!令中国人跟着萨达姆或金正日一同蒙羞。
跟着与我们无关的外国小丑蒙羞,毕竟是一时的出丑露乖,还可以随着时间而淡忘。说到底萨达姆只是伊拉克人民的羞辱,金正日也只是朝鲜人的羞辱。在人类文明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在世界文明国家已经把成熟的选举制度熟练运用了几百年之后,一个自称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的国家,还玩弄着与萨达姆之流相类似的选举游戏,并且玩得如此认真、如此一本正经、如此一丝不苟,脸不红心不跳,各项 “程序” 装模做样按部就班的进行,最后,以令全世界震惊的“坦诚”态度公布选举结果。这不能不说是全体真正中国人的奇耻大辱!而且,对这种强加于头上的羞辱,以沉默的态度平静的接受下来,不发出任何一丝声音,又成为中国人的第二次羞辱!这第二次的羞辱比第一次的羞辱更加可怕!
一次存在丑闻的选举,其结果可能是不公正的;但一次没有任何丑闻的选举,其选举本身就是最大的丑闻!选举程序中存在丑闻,还有得到一个相对公正结果的可能,但一次没有
任何丑闻发生的选举,已经注定不会有公正的结果了。
20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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