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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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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港府而远民意的香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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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极权暴政的现代双轨(上)
·通向极权暴政的现代双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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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活著和活出尊严--关于中国人的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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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平的挑战和呼吁

   ——有感于陈小平起诉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

   陈小平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当然为他对中共驻纽约总领馆的起诉而兴奋,为我自己有这样的好友而自傲,正象我以前为王力雄退出中国官办作协而骄傲一样。但我为文支持他,绝非基于私人友情,而是基于对普世正义的珍视,对争取海外流亡群体自由归国权利举动的支持。

   在美国的流亡人士中,被中共非法剥夺回国权利的人,被中共强制取消中共公民的国民资格和国籍的人,何止陈小平一个!以至于,年迈的王若望老人只能在怀乡的忧思中客死他乡,留下抹不去的终生遗憾;年轻的杨建利只能以身拭恶法,至今仍然不明不白地被关在中共的监狱中;去国近20年的自由主义知识份子胡平,只能隔着辽阔的太平洋向病死的母亲遥寄哀思;……他们长期流亡异国,但并没有加入美国国籍,因为他们对自由事业的执着在故国,对奴役制度的批判也在故国,对乡土亲情的难以割舍更在故国。尽管美国有自由、有富足,但他们孜孜以求的,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让故国也变成自由和富足的土地。

   近些年,很有些对流亡人士的恶意诋毁,甚至已经成为网络发言的一大时髦。你可以把这些流亡人士的“中国情结”称为低俗的“功名欲”和“野心”,把一些斗士的闯关回国称为“民运秀”,把不同派别之间的分歧贬为“争权夺利的内斗”,但是,只要理智正常和良知未泯之人,皆会同意如下常识是不证自明的:

   (一)流亡人士所做的事业之主战场在中国,因而他们个人价值的最   终实现也必然在中国,他们具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回国的权利;(二)中共政权借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理由,强制剥夺他们自由回   国的权利,进而变相剥夺了他们的国籍,是公然践踏人权的野   蛮行为,完全是把公共权力变成维护一党利益的私具;(三)因此,无论是杨建利以身拭恶法的闯关回国,还是陈小平以合   法方式进行的抗争,皆是正义的行动,应该获得广泛道义支   持,尤其是流亡人士和留学生的支持。因为,你们身在海外,   无人不想自由地出入国境,但是,在很多人已经不能自由回国   的前提下,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轮到的不是你!

   小平为人友善宽容,行为理智低调,聊天时很有些幽默感。在“6.4”后被关押在秦城监狱的日子里,我俩曾隔着放风场的高墙用英语互通消息,并因此而被监管者分开。他还常常高声唱歌,带头喊“冰棍!”,引起其他狱友的呼应,成为秦城的“6.4”囚犯排遣孤独、释放压抑和互通信息的独特方式。他出狱后,即便参与民间反对运动。小平也尽量要找到合法的方式、从推进法治建设的角度出发。1994年,他曾起草了有多人签名的给全国人大的建议书:《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1995年,我俩共同起草了“6.4”6周年呼吁书《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进程》。那份呼吁书为89运动的辩护和对中共政权的批评,皆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提出的改革建议也着重于法治建设。呼吁书的理性和深刻,在海外赢得不错的反响,大都仰仗小平作为宪法专家的特长。

   小平去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除了研究和读书之外,我很少见到他公开发表高调激烈的言论。也许,他想以此争取将来能够顺利回国。我们通电话或电子邮件,他也经常谈到何时回国的计划。然而,中共的野蛮和恐惧,还是大大超出他的预料:即便尽量低调,也无法换来合法中国公民的正当权利。我想,在中共有关部门的眼中,小平还是“低调”得很不够,没有满足中共政权的实质性要求。换言之,与海外那些已经可以自由来去的流亡人士相比,有些人在异见阵营中的名声和反共音调都曾超过陈小平,为什么他们能够获得中共的“特赦”,而如此低调的陈小平却不能?显然,小平此举,大有被逼上梁山的意味。多么无奈的中国自由知识份子,在国内被从体制内冲到体制外,在国外还要把低调者逼成高调反对派。

   在杨建利闯关被捕三个多月后,陈小平因大致相同的原因起而抗争。尽管两人采取的方式截然不同:建利以身拭恶法,小平利用合法手段质疑中共的出入境黑名单对人权的践踏。但,二者所达到的目的则是共同的:以各自的极端方式把中共践踏人权的恶行凸现在世界面前,唤起国际舆论的关注,激励国人捍卫基本人权的意识和勇气。建利甘冒风险之义举固然激动人心,但小平的理智反抗也同样可爱可敬。他虽然不必付出建利那样惨烈的个人代价,但也要付出无法延续护照的长期代价,而这样的代价,对于每一个大陆流亡者皆是极为严酷的。

   现在,海外民运处于低潮,从海外流亡人士争取自由回国的正当权利的角度看,也从可操作性的策略的角度着眼。陈小平的合法抗议似乎更可取。因为,建利的方式代价太大,不是大多数人所愿和所能践行的,而小平的方式相对来说代价要小得多,凡流亡人士,只要愿意皆可为也。一个杨建利之后,很难出现众多个的杨建利;而一个陈小平之后,却可以轻易出现许多个陈小平。所以,舆论这样评价陈小平的诉讼,我认为是名实相符的:“一位宪法专家向中国政府提出宪法诉讼,非比寻常,而且这是一件在中国史无前例的诉讼,对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宪法地位,以及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可能产生特殊影响。”面对中共拒绝延续护照或不准回国的野蛮,当众多流亡人士苦于无计可施之时,陈小平的诉讼无疑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示范。

   换言之,独裁政权在没有民间不断挑战的情况下,决不会主动放弃垄断权力。独裁者能否弃恶从善与民间压力的大小成正比,必须有持续且不断加大的民间压力的挤压,中国的人权状况才可能有所改观。民间反抗壮大一点,独裁权力就退缩一分。所以,争取自由回国的权利,与其等待中共政权的良心发现,不如不间断地主动争取,集体起诉那些剥夺回国权利的中共驻外使领馆。每一个个案都可以形成一起合法反抗。第一年起诉无结果,第二年就再起诉;再无结果,就接着第三年、第四年、第N年,直到所有流亡者能够自由来去,直到故国也变成可以自由行走的土地。(2002年8月24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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