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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是知识分子最舒服的姿态 ——异议作家刘水访谈(下)
井蛙(美国)
即使我被迫害致死,我在自由天堂也会咬着牙齿瞑目,因为我曾经用生命反抗过黑暗时代。 六
井:可否简单描述深圳收容所里的狱中生活?
刘:收教所实行军事化管理。早上7:00起床,15分钟用来洗刷,接着点名、搞卫生。到了8:00吃早餐,完了再点名。8:30到工场干活。中午吃饭休息,下午5点收工。晚上关在仓房收看固定频道的电视。哪怕室温40℃ (仓房是铁皮屋顶),都强制犯人穿着囚服睡觉。每天在固定时间报数点名八次。每星期只在周日休息半天。出口货赶得紧,就常常加班。我们做的货,全部出口欧美国家,我做过圣诞树、灯、小鹿等,还有玩具。做的最多的是手提塑料包装袋,有几百个不同商标那么多,绝大部分都是美国商家的订单,包装袋上都有厂家网址、电话、地址等等。这些劳改产品源源不断装进集装箱,驶往美国。为了经济利益,美国某些厂商充当中共的帮凶,的确扮演了违犯国际法、侵犯中国犯人人权的不光彩角色。
后期我做工厂统计员(因跟东莞市士力塑胶公司驻所技术员邵某发生冲突,中队为了安抚我不再闹事,安排了这个职位。但是没想到我跟邵某意外成为了朋友,在我游说下,有段时间他每天带进来南方都市报、参考消息各一份,让我对外面的情况略有所闻,但好景不长,他就被调离回厂了)。每个犯人每天的工作量都计算为产值,简单说,就是每个犯人一天赚了多少人民币,但这些劳务费都进了收教所的帐户。我们的劳动没有分文报酬,可是法定是有的。男犯人个人最高月产值达到 700多元,女犯的产值更高(她们每天加班),加上三个女中队(每年囚押男女犯人约1200人上下。2003年日本人在珠海公开买春,酿成轰动全球的“珠海事件”,深圳扫黄严打,收教所关押犯人达1800人。仓房爆满,水泥地板睡满犯人,上铺床位卖500元,下铺800元。工厂500平方米水泥地上密密麻麻躺满了犯人)。每年深圳市收教所单此一项非法所得就有300—500万人民币之巨。在我入狱之前,深圳市收教所强迫男犯每天加班,收入远超这个数字。深圳警察系统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捞取黑钱(有次广东省公安厅来人检查,偶尔点到我,问干活有没有报酬。我答从来没有。可以判断省厅也知道这些黑钱的流向,甚至参与了瓜分)。
我在深圳收教所只听到过两句真话:第一句是:你们关进来的都是倒霉蛋,以后嫖娼注意些。第二句是:赶快打电话,把钱存进来。
借此,我强烈呼吁:必须保障囚犯劳动所得,国际社会要制裁中国政府公然违犯国际法,出口劳改产品,践踏人权的丑恶行径!
井:请问在收教所的劳动强度大吗?
刘:因为不是重体力劳动,劳动强度不算大,要比我前两次坐牢轻松一些。在甘肃省劳教所,根本吃不饱,饥饿得偷偷拣拾大豆地里的大豆往嘴巴里塞;在海南省劳教所,扛石头沙包修建工业大道,昏倒在水田里。在海口秀英码头从大货轮上卸载由俄罗斯进口的化肥,十指磨得鲜血淋淋……太多了,太苦了。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活下来的。
对大部分犯人来说,他们只是短期关押。按照法律规定,表现好的收容人员可在期限过半(收教刑期最短半年最长两年)就可获释。但是,深圳市收教所自2004 年初打死犯人以后,所有男犯都在刑期过半后缴钱释放(因审批期限没有规定,致使各区公安分局审批时效有时相差一个月左右)。没钱的犯人,哪怕你表现再好,照样被多关押一、两个月不等。一度三个月释放的犯人,被强迫交纳半年的伙食费,这是另一种敲诈钱财的手段。
名为收容教育,实为免费劳工。文化课学习根本没有。有时组织法律、卫生常识等简单学习,全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其他两、三次学习,都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每个人都要参加一次法律、一日生活制度考试,哪怕你是文盲。后期考试不及格的文盲,个别被延期关押了十多二十天不等。老犯人都明白,规定是规定,实际释放跟这些都没有多大关系,但管教每天都在欺骗叫喊“你们要好好表现!”,这句紧箍咒般的咒语,迷惑了许多新犯人,他们仍会争取好的表现。收教所放人,随意性非常大。但自由的最后一道关口就是:你有没有足够的银子。坐中共的牢房,自由有价。有个叫李辉的男犯(广东阳江人,鳏夫,五保户,60岁),患有心脏病,刚进来睡在水泥地板上,释放时身无分文,收教所也没舍得拿一分钱给他做路费。这样没钱交的犯人,我见过100多人,女犯就更多了。
收教所把犯人搜刮一空,至于你出了大门是死是活,从来没有可爱的人民警察过问。我坐牢几次,最苦的是前两次,最最厚黑的是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所有善良的中国人都应该牢记收教所黑狱(按恶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都应开设收容教育所,但大多地方是与拘留所或看守所混杂在一起),都应该记住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锋、原市局副局长梁富(主管收教所,现为市局巡视员)、深圳市公安局收教所所长杨松鑫(警监,广东省梅州市客家人,50多岁)、管理科副科长戴敦仁、中队长肖新康(二级警督,广东省梅州市客家人,45岁)、南园派出所张警官等……这些名字。
记不得在哪本书上读到“囚徒规则”这几个简单的字,它所蕴涵的真理命题,让我深以为然。大意是:牢狱就是犯人跟监狱管理者比底气、比智慧、比时间的地方。 2004年,我有一次机会上台演说《任何时候都不放弃对法制的信念》,其中讲到“孙志刚事件”,竟然吓得肖队长脸色煞白,立即把我赶下台。媒体公开报道的天大的新闻,他们都要限制。在办公室我跟他争辩了半天。从此中队找各种借口不让我踏上舞台,剥夺我当众演说的机会。我也拒绝加入“犯人文艺队”,不让他们利用我制造“我们是人性化管理”(这是管教常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的虚假氛围。2005年犯人春节联欢会上,我终于得到一次上台的机会。讲完一个邓小平的政治笑话,台下喊着要我唱歌,我跟台下难友相约:“明年春节我在这里等你们来做嘉宾,到时一定为你们高歌一曲《好汉歌》。”随手把奖励的毛巾、香皂等日用品抛到台下。难友哄笑争抢,旁边的孙卫东副队长(二级警督,广东梅州客家人,40岁左右。2005年9月突然失踪,估计跟打人致死案有干系)表情尴尬。最后犯人起哄让他表演一个节目,他随口编个笑话,把我揶揄了一把。
井:也许这就是政治犯与普通犯的区别吧。
刘:在我刚入狱的时候,有些人(非犯人)还不了解我的案情,就主动找我说20万可以弄出去。几天后回话说:刘水,你真会开玩笑,你的案子是市局定的,花多少钱也没有用,老老实实呆着吧!要说政治犯跟普通犯的区别,那对我的监控要比他们严厉很多。还有一个例子:刚进去一个月时,肖队长专门挑选了11名文盲和老头,跟我同关206仓。肖笑眯眯对我说:刘水,你有文化,好好教他们学习学习。其实,中队的意图是防止我煽动其他犯人闹事,而这些人老实愚钝。还安插了一个“信息员”,记录观察我的一举一动,随时报告管教。这个犯人被我用香烟拉下水(严禁吸烟,抓住要处罚的。又是一个土政策),讲出了实情。
让我底气最为十足的是:恶法规定收教犯人加期,实际执行期限累计不能超过两年,我本来就打算坐满两年,有什么可怕的。合情合理合法利用黑法漏洞。刚进去第一个月,我写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自费订阅《南方周末》和《南风窗》,买一台收音机,想享受一下政治犯待遇,但都被肖队长以“没有先例”为借口拒绝了(又一个土政策)。我在期限过半时,书面申请“过半解教”,也被杨所长一句“两年的没有先例,你还没有改造好”打发了。我质问他难道收教所是一所两制,他转身就走。我想激怒他发发火,也难有机会。深圳市收教所为了管理便利、轻松,自己制定了很多刁难犯人的土政策。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的是,那些有关系的犯人,通过各种渠道花费足够的钱,一个月内就被以各种名义释放了。这些被释放的人,会告诉(接见、电话)尚在里面的朋友,找市局、分局、所里某个实权人物,花费多少钱就能释放。这个报价在收教所是公开的。有钱还不够,一定要找对主管人。人财两失的不在少数。我们甚至看见一边交钱一边放人的真切场面。据一个特殊身份的老犯人告诉我:2003年通过保外就医、请假等等虚假手段,放掉的犯人有100多人。我关押一年半期间,至少50名有名有姓的犯人,也是以这种名义释放。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曾介入调查,但只查小贼,管不了大贼,走走过场而已。
井:犯人在狱中的伙食费是在出狱的时候一次性支付的?我可没听说过坐牢还要交伙食费。
刘:是的。还有更奇特、更荒诞的事情。我举两例:你恐怕没有听说过,世界上哪个国家的监狱,要求犯人捐献铁床、音响、冰箱、空调、猪肉、篮球、足球、鞋子(军用胶鞋和拖鞋)、水杯、扑克牌、象棋?捐献的物品都是有相当的数量。变相敲诈、受贿。荒唐到极点,旷古奇闻!这种恶行完全可以进入吉尼斯世界记录。犯人私下议论,就差给警察捐内裤了。萨达姆干不出的事,他们明火执仗干给你看。
再说说另一件,每个人释放时都被强迫填写一份《保证书》,大意为释放后不准造谣生事,做有损政府和公安机关形象的事。抛开它根本就不是法律文书不谈,这不是做贼心虚吗?我早就准备了一份别人抄写的保证书,我内心根本不愿填写这份荒唐的东西。但在释放那天,被邓副队认出不是我的笔迹,要我亲手写一份,加上扣押了私人物品,双方僵持在办公室。朋友张津郡在外面已向收教所交缴了4700余元各项费用,在大门口等我。我只能愤怒地忍受他们最后一次对我的侮辱和敲诈。妥协就有自由,抗拒就是囚牢。为了自由,我违心地草草誊抄了一份保证书,并签名——那一刻我为自己的懦弱、妥协深深自责,我的心在流血啊!
在我力争下,戴敦仁不得不给我一张扣押物品清单复印件。办完所有手续,脱掉囚服,跨出铁门。张津郡看见我就伸开了双臂,我们紧紧拥抱。
我和津郡整整一年半没有见面了,老友相见自是分外激动!我入狱时,他第一时间将我被捕的消息传播出去,并为营救我奔走呼号。因此,他被深圳警察骚扰丢掉工作,遭受软禁,家人也受到牵连,甚至警察去他5岁女儿的幼儿园门口跟踪。证据证明:杨松鑫、戴敦仁、孙卫东(以前是管理科副科长),偷偷打开我的被收缴封存的手机,截获许多朋友的电话号码,同时截留我邮寄信件的地址,提供给市局特工。他们还冒名是我的朋友骚扰外地朋友。我入狱期间,尽管津郡先后来了将近 10次,但我们没被允许见过一次面。不过我万万没有想到,为了我能够获得自由,他刚才被迫签署一份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担保书》,其中有一条是强制勒令我 “随叫随到”,那么,张津郡作为担保人必须随时了解我的行踪。绑架乎?连坐乎?内讧乎?土匪绑架勒索人质,也赶不上警察毒辣!据我了解,其他释放犯人,都没有签署过类似的担保书。深圳警方,政治案件非政治化手段迫害的真相,终于昭然若揭,真相大白。同样从深圳被迫流亡美国的著名学者何清涟女士等人士,为此撰文在海外疾呼停止对我等异见作家的政治迫害。在此谨向何女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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