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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是知识分子最舒服的姿态——异议作家刘水访谈(上)

    井蛙 (美国)

   即使我被迫害致死,我在自由天堂也会咬着牙齿瞑目,因为我曾经用生命反抗过黑暗时代。

   时间:2005年12月21日晚

   地点:美国加州——甘肃庆阳 (电话采访)

    一

   刘水,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成员。自由作家。在中国大陆屡遭当局迫害,先后四次入狱: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中,他因组织兰州学运被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组织罪”劳教十五个月,并被甘肃财经院校开除学籍。一九九四年六月正值“六四”五周年,因主编《六四事件大写真》、《海南黑社会纪实》被当局指控“反革命宣传罪”,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收审所入狱三年;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被深圳市公安局指控“三无人员”,收容遣送回原籍;二〇〇四年五月,被深圳当局诬陷“嫖娼罪”,在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服刑一年半。

   1991年至2003年,除入狱外,先后在海口《证券信息周刊》、《南方都市报》深圳办事处、大公报《大周刊》、《深圳晚报》等媒体担任记者或编辑;曾短暂出任工业杂志《玩具世界》主编。出版诗集《走上街头》(1993年香港金陵书社出版公司);纪实文学《裸模风波——中国首宗女裸体环保行为艺术事件全纪录》(2004年广州旅游出版社);《监狱手记》(网络连载中)。现居中国大陆。

   E-mail: lusi909@hotmail.com szliushui@gmail.com

   

   以下刘水简称刘,井蛙简称井。

    二

   井:请问您出狱后身体状态如何?上次听说您患有眼疾,为什么会这样?

   刘:出狱后检查,我患眼疾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营养严重不良导致的;第二因为我患近视眼有20多年。现在右眼视力退化严重,看书半个小时就疼痛、模糊。今年初在牢狱就发现视线里有几块黑色斑块。监狱医务室没有条件治疗,大夫随便给了一瓶眼药水让我用,结果越来越严重。一直拖到我出狱治疗。在收教所不是不能看医生,他们很欢迎你去看医生。因为牢里的医务室是营利的,看病要犯人自己掏钱。坐诊大夫都是外头聘请来的,反而狱医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现在就在家里调养身体。

   井:您在深圳收容所一年半里,他们有没有虐待您?其实,失去自由的每一秒都可以说是被虐待。我想,世界上任何一种苦痛都不比失去自由痛苦。

   刘:是这样。虽说我在收教所肉体没有受到虐待,但在抓捕那天遭受了拷打。老犯人郭勇(刑期一年,四川省成都人,40岁)给我悄悄讲述了他们挨打的经过,还给我展示挨打半年后仍在发黑疼痛的腰部。我入狱前2004年1月13日,二中队队长谢栽等警察教唆犯人打犯人,打死钟新雄,伤残14人。狱警命令整幢大楼犯人唱歌,掩盖犯人的惨叫声。此案于2005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中院审理。因为打死人,收教所警察才有所收敛。最让人难以容忍的是管教找犯人谈话,无论在哪里,犯人都要蹲在管教面前,进办公室也要蹲在门口喊“报告”,否则就要受到呵斥,要在全体犯人面前做检查。为此我跟管教争执了几次,才算保持了可怜的一点自尊。

   抓捕我时,深圳福田区南园派出所治安队张警官(他拒绝告知真实姓名,自称是个队长)等便衣警察,对我采取了殴打脚踹、诱供假释、虐待罚站等恶行,长达5个小时。从这些层面分析,深圳警方的丑恶行径怎么能让外界知晓呢?

   收教所伙食非常差(规定每天伙食费5元钱,实际只有3元多,被克扣掉1元多)。我刚进去的那些日子里吃不饱,身体浮肿,肠胃都出现毛病,每个月都要去看病。我们早餐就吃那种加了色素的什锦咸菜。午晚餐都是水煮菜,油水很少。饭盆里漂的几片肉,都是有异味的劣质肉。犯人普遍营养严重不良。我经常一餐只吃一袋方便面。为此在2004年10月,我发起改善伙食的签名,当时有很多人签名。不过,那一次没成功,因为签名书都给中队扣留了,伙房又做不了主。中队不愿意递交这样的签名书,惟恐所部责怪他们管理不好。到了今年的4月,我再一次发起改善伙食的签名,签名人数达到男犯总数的71%。我将一份给中队,一份转交所长。结果,伙食稍微有所改善。

   你知道,看病要给钱的,包括伙食、囚服、被子、日用品都要犯人自己掏钱。伙食和囚禁环境非常恶劣,犯人经常得病,但是,不看病就会加重病情,所以形成恶性循环。收教所就这样从犯人身上不断榨取油水。这只是一小部分。犯人工厂纯利和解教费每年可达数百万元,收教所完全沦为彻头彻尾的一个赢利机构。后面我要提到。

    三

   井:那您认为,在海口坐牢与在深圳坐牢有什么不同?比如环境,狱警等。

   刘:没有可比性。相隔十年了,环境,警察的素质都在改善。如果一定要区别他们,那就是有的警察是食肉的,有的警察是食草的。记得在海口抓我时,带队的处长说:这几个都是刑警学院毕业的,你要老老实实认罪。呵呵。我于1994年6月8日关进海口市公安局收审所,这地方就是先假设你是嫌疑犯,把你关起来,然后再慢慢审查,最长的审查了两、三年(范伟,湖北荆州人,30多岁,清华大学毕业,涉嫌经济诈骗,整整关押了两年多,后无罪释放,国家没有任何赔偿)。这其实是非法拘押。我最长有4个月没有看见过太阳。我被关押的7号监仓,高峰期羁押了40多人,整个监仓加上厕所才38平方米,只能坐着睡觉。

   深圳关押我的地方全称叫“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收教制度跟劳教制度一样,是世界上最恐怖最黑暗的监狱制度:它不经任何司法审判,就将你投进囚牢。它完整准确、全方位地对犯人实施了身体残害、思想洗脑、金钱敲诈——全世界只在中国大陆独有。不仅伤害侮辱犯人的生命和基本人格,还让你白干活。更离谱的是:牢房没有白坐的,你还必须交钱。收教所完全靠谎言欺骗来维持日常管理。关押犯人随意性非常大,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张鹏(13岁,湖北老河口市人)还是个中学生,暑假来深圳兄长处玩。竟给他定嫖娼罪,按规定是不够收教年龄的。收教所关押了许多十多岁的小孩子。也听闻关押的女犯中有的是处女,但给她们定卖淫罪。深圳各派出所为了完成所谓的扫黄严打指标,无所不用其极。更恐怖的是:我几次坐牢,他们不仅审查我,还到我的家乡调查我的家人,甚至连我初中写的日记本都搜走了,至今还没归还。

   在深圳收教所里,深圳市政法委在这里开设了一所秘密场所(对外宣称法制学校),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因为分开关押,跟他们无法接触。两栋楼面对约70米,彼此每天都能望见。看上去他们的伙食、住宿条件远远好过我们。不用干活,也比较自由。也有几次看见抬在担架进来的、戴着黑头套手铐押走的法轮功学员。

   井:据说收教所里有解放军驻港部队的转业军官,他们与普通狱警是否有区别?

   刘:区别不大。今年初,分配来几个驻港部队的转业军官,他们值班无聊时也找我说话。他们初来还没受到多少污染。在他们看来,我刑期最长、关得最久,比他们熟悉里面的情况。

   其实,大部分的普通狱警并不知道上级的真实意图——拿我来说,深圳市公安局“可能”收买吴伟如(我过去的一个同事)设陷阱诱捕我。其中不排除当晚我的手机被警方精确跟踪,我的电话被窃听已经好几年了。不过吴伟如是否扮演了特务,我现在没有充分证据最后判定。但是可以肯定,深圳警方寻找、等待恰当时机抓捕我的黑心,近10年来从来没有熄灭过。同时,他们为了顾及深圳特区所谓宽容开放、言论自由的虚假形象,不想给海外造成深圳镇压异见作家的口实,所以最终采取了设套诬陷的卑鄙伎俩将我抓捕。

   对吴伟如和这些警察,我有一句话送给他们:我可以理解,但绝不宽恕。

   因此,管教只知道我是“嫖娼”被抓进来的,上面交代需要重点严管监控。有些管教单独值班时会好奇地问我:“你怎么得罪上面的人了,给你判了两年?”,“你还是个作家,写什么反动东西了 ?”

   管教中也有个别善良的人。我几次打架、吸烟被发觉,叫到办公室说说也就过去了。年轻管教基本都是警校毕业的,我跟他们什么话题都聊,包括聊女人开心。黄荣福、王晓海、贺铁良都是不错的管教。黄管教很有正义感。几次把自己的早餐让我吃,经常找我聊天。他刚调回中队时,一次他值班,我试探问可不可以自己打个电话,他没含糊地同意了。结果电话被管理科副科长戴敦仁(浙江人,37岁左右,原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富的小车司机)监听了,追查到是他当班,训斥了他。黄回答,刘水打电话要朋友送生活费,我在旁边看着,他没有乱说什么啊。我有时候开玩笑问他要香烟,他说等你释放那天,只要跨出中队门口的“警戒线”,我就给你点根烟过瘾。王管教帮释放犯人找工作,送冬服给释放的老年犯。我刚进去时,主动给他推荐了《现代化的陷阱》、《往事并不如烟》、《中国农民调查》几本书,他把我没读过的《中国农民调查》拿给我看。对他们两个我怀有歉意——记在通讯录上他俩的联系电话,释放那天被扣下。我要在此声明:是我主动要求他俩留的,纯粹出于个人私交。贺铁良管教一直坚持认为,刘水是以嫖娼罪名关进来的,那就该享受跟其他犯人同等的待遇。今年我过生日那天,他特意从家里打来电话祝好。遗憾的是他人微言轻。

   有几次,我站在206号监仓后窗口,望见管教带着自己的小孩子从监区外走过,我跟管教打声招呼,他们让孩子叫“叔叔好!”。其中有个后来的邓副中队长,一直叫我“刘老师!”。有段时间,犯人间谣传“过半释放”要被取消,天气也连续阴沉了半个月。犯人情绪很不稳定。这个副队在集合点名时说:“这段时间,你们心情不好可以理解,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可以找刘老师谈谈心。他比你们谁都关得久,你看心态多好。既来之,则安之啊!”但也是这个家伙,几次带人偷偷搜查我的床铺、箱子;在我释放那天,他跟戴敦仁非常仔细地搜查了我的随身物品。扣下书籍、日记、通讯录、其他资料。当我气愤地喊出:“你可以检查东西,如果违法扣押我的私人物品,我宁可不出去”。他突然眼睛一瞪,竟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让我目瞪口呆:“刘水,做人要讲良心,为了你能减期,我们费了多大的事,你知道吗?!”这就是他们的流氓逻辑:强奸了你,还要你不停地叫爽。难道要我感谢你们严管我(单独关押、禁止接见、限制通信、剥夺看书)550天?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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