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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序:走进地狱之门 唐远瞩
·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第一辑 沦陷的故乡
·儿时边河
·草莽暮色
·铁血家国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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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与下跪

   
   
   在我老家,每年正月初一的早晨,男孩子们都要挨家挨户给本家的长辈拜年。拜年的仪式是,进门先问长辈过年好,然后根据这家人长辈健在的情况,撅着屁股在人家挂箸子的正堂前,一个接一个地磕头。还要高喊:给爷爷(或者奶奶、大爷、大娘、叔叔、婶婶)磕头!本家长辈则坐在炕上和蔼可亲地说一句:不用了。
   虽然长辈们这样说,你却不能不磕,因为你真的没磕头,第二年人家的后代也就不给你家的长辈磕头了。如果出现那种情况,父亲会很生气,情况会很严重。
   如果你这个家族人丁兴旺,你的辈分又特低,因而长辈多多,那么你就算倒了楣,你饿着肚子磕完最后一个头,常常已经多半上午了。

   因为这个缘故,小时候,我最渴望过年,又最害怕过年。渴望过年是因为可以吃好饭、穿新衣。害怕过年是因为要挨家挨户去磕头。
   其实,在沙梁,我们李家是外姓人,除了父母,我原本可以不给任何人磕头,但因为爷爷的姐姐——我的老姑妈跟沙梁的一綦姓人家结了亲,爷爷成了那枝子人家晚辈的舅舅、舅爷,每逢过年人家总来磕头,作为爷爷的后代,我们也必须给人家的长辈磕头。
   我从懂事起,最烦地就是给那些不认不识、不亲不爱的本村长辈们下跪、磕头了。每当我跪下,总感到一种人格的羞辱,母亲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们是不过一些野老村夫,也不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公贵族,凭什么让我跪?而且年复一年,只要人家不死,你就得年年去磕,让人烦不胜烦啊。
   上小学了,我第一批带上了红领巾,老师说过年磕头是封建四旧,红小兵作为革命事业接班人要坚决抵制。我就拒绝跟着大哥外出磕头了。通常我会赖在被窝里不起,但是父亲一把就把被子扯了,怒吼:起来,人家都来磕头,你躺在炕上算什么?
   既然家里呆不下,大哥带着二哥、我、弟弟四个人的磕头队伍一出家门,我就溜之大吉。我通常会跑到大沽河去游玩。
   初一的早晨,大沽河寒冷、空寂,因为沽河两岸村村寨寨的百姓们都在互相拜年,沽河之滨看不到一个人影,甚至连鸟也不见一只,只有光秃秃的树枝、沾满白霜的枯草和沟沟坎坎、时隐时显的残雪。
   如果你在这个时候路过沽河,你会看到一个穿着新衣的少年在滑冰。冰河咔咔作响,少年自娱自乐,虽然手脚被冻得像红萝卜,但是他的眉宇间洋溢着热烈和欢快,那个少年就是我。我获得了免于下跪、磕头的自由,虽然这自由的代价有些昂贵。
   我逃避磕头,大哥自然要向父亲汇报,二哥也会敲着边鼓冷嘲热讽。因为是新年,父亲自然不能揍我屁股,但是他老人家黑着脸骂我一顿时免不了的。
   骂就骂吧,只要不让我下跪、磕头。
   长大了,娶妻生子了,转眼儿子也到了能磕头的年龄。我想起自己小时候过年的“苦难”,对儿子说,儿呀,咱们是民主家庭,人格平等,我不要你给我磕头。儿子说,那怎么行?我还等着你掏压岁钱呢,我们小孩每年就这么点收入。
   我哭笑不得,在我七岁的儿子眼里,下跪、磕头等于游戏,人格尊严、平等理念也可以做交易。我在我父亲的专制时代吃了大苦争来的“免于下跪”的自由,在他眼里不值10块人民币。
   都说男尊女辈,男女不平等,我们这里的规矩是女孩不磕头,但是压岁钱却少不了。我姐姐建英就从来不磕头,到了我们的下一代,大哥、二哥的两个女孩李娜、李盼盼也不磕头,男孩到了两三岁都必须磕头,李超、李栋、李飞、李翔都是这样,这真是个奇怪的风俗。
   拒绝下跪、磕头在形式上总是可以做到,在精神上却难以避免。我曾经说自己没有加入过任何大陆的政治性组织,其实这是不准确的。我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入过红小兵,上初一的时候入过最后一批红卫兵,我也曾经在那红色的旗帜下宣誓要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虽然懵懂无知,但也真诚可鉴。现在想想,很难说不是一种精神跪拜。根据官方的说法,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少先队员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所以,少年儿童(大陆几乎所有的少年儿童都是少先队员)在公开场合出现总是要带红领巾。
   我参加红小兵的时候,开始在胸前带一块红色牌牌,后来就换成了红领巾,而且不管五冬六夏,即使热得要死,你的脖子上也必须带着那条红布条。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我跟老师走在一起,看到一个男同学在向女同学扔石头,老师说,你看这个同学虽然不守纪律,但他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带红领巾。我这才注意到他胸前那团鲜红的火苗,而我这好学生的脖子上空空如也。这个情景让我印象深刻,以至于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仍然历历在目、不能忘怀。
   根据普世的价值观念,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人权,教育的内容应该是传载人类世代累积的文明精华,应该排斥意识形态的说教。在西方,国家严格实行政教分离,既是在成年人社会也不允许进行意识形态灌输,何况儿童?这是因为一个人在幼年的时候,没有选择思想的能力,对孩子进行意识形态灌输,要求他(她)为某种主义而奋斗,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劫持,一种人性强制。
   连战、宋楚瑜来大陆访问,电视画面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给连宋献花的少年儿童居然没带红领巾。一开始我认为是南京接待方面偶然的疏忽,后来发现所有的画面、所有欢迎连宋的城市的少年儿童都是如此,显然是最高当局消解意识形态色彩的有意安排。这可是49年中共建政以来绝无仅有的现象。
   这应该是一个好的开端,它至少说明,执政党开始意识到,对孩子的意识形态灌输,不是一件能够拿得到台面的光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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