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刘路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刘路文集]->[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
刘路文集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海外民主运动应该调整思路
·中国律协:“最中国”的“NGO”?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一九九八年秋,我在北大听一位新闻记者的讲座。他说,律师也和我们新闻记者一样,是个非常尴尬的职业。他讲了三点理由,一是社会对这一职业的不理解甚至排斥;用一位私企老板的话讲,同样是花钱找律师不如直接找法官呢,干嘛去绕那个弯?二是司法环境的原因,案件实际上根本不是由律师来决定——你无法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利用你的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正义。三是律师自身的原因,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诱惑巨大,律师行业普遍不愿受理刑事、民事案件,而愿意受理标的很高的经济案件,因为刑事、民事案件是没有厚利可图的,但是大量的冤假错案都是发生在刑事、民事案件中,迫于生存压力,出于趋利避害心理,律师很难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
   这位记者的话让我对律师生涯以及我所从事的这一职业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实在说,也是一次精神危机。那天晚上,我躺在国防大学招待所的房间里,脑子里轰然而至的全是些简单而深奥得让我想的头痛欲裂的短句,——我是谁?我在做什么?律师是干什么的?我怎么竟会——干上律师?
    其实,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这种巨大的矛盾和尴尬之中,谁都知道一个健康、成熟、正常的社会需要律师这个职业,但不一定需要我来做,做律师不是我自愿的选择,而是——父命难违。我时常拿这些可笑的理由来搪塞,以便我能在职业上能够心安理得的继续混下去。
    我知道这样讲对我的许许多多的同行是不尊敬和不公平的,不是所有的律师如我所言都是些出卖法律知识养家糊口的赚钱机器,他们中不乏信仰法律,关心人权的真诚君子,我只说我自己,也许是我矫情,我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十个人做坏事变成一个人合法做坏事。” 这也是上面提到的那位记者的话,不过是他转述的一位法官朋友的话,这句话究竟在多大程度反映了我们的司法现实呢?司法系统中的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都不愿说,大家全都金口不开,心照不宣。但当事人,主要是农民和城市贫民却对我们建立起来的这套司法制度所能体现的公正性表现了无保留地信任——他们不相信法律,还能信什么呢?你只要到各级法院接待室门口去看一下那些成群结队上访者的眼睛就可以了。他们不知道这些黑幕,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人虽然上访了十几年,眼睛里依然燃着希望的火花。
    面对这样的眼睛我只能感到羞愧,他们当中有的就是我的当事人。尤其是在农村,公民权利受到大规模地无法无天的侵害,承包地被无缘无故地收回,宁静的家园被抄没,善良的村人被抓走,这些都不是极端的例子。在某一地区某一段时间,甚至成了普遍现象。侵权者总是以政府的名义出现,普通百姓想打赢官司好比上青天。一九九五年我为一位果农被抄家的案子告了当地的镇政府,官司打了一年没有结果,后来我为此发了一篇曝光的文章,法院才判下来,果农损失了六万多元,法院才判了两千多元,就这样一个结果,当地镇党委的负责人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我告上法庭,案子悬在法院长达八年,搞得我连出国的护照都没法办理。
    在这样的一种社会现实面前,农民永远是弱者,法律面前平等仅仅是一种形式,律师实际上是帮作为弱者的个体与强大的政府权力较量,这种较量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连最弱智的人也不难看清。
    这本书记述的大多是我执业十年来所承办的一些案件以及个人的所思所想。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对是否应该写这本书而犹豫不决。我靠打官司吃饭,除此别无他技可以谋生。如许许多多以法庭诉讼为业的律师一样,如果想长久地在这个圈子里讨生活,就得遵守这一行的游戏规则,就不能以真诚坦率之心去感悟法律,就得对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欺骗、伪善不置一词。如果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自砸饭碗,尤其是在举国下岗的时代看上去比较实惠的一个饭碗。
    由于这种懦弱的心理支配,我写写停停,有好几次想把手稿一撕了之,但我最终还是坚持写下来了。我不敢说这本书写出了我们的司法制度、律师制度的“全部真实,”但我已经努力做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权力意志的基础之上的,律师制度只是一种侍女制度,没有人真正关心、在乎案件本身是否合乎正义。我时常能够感觉到,有一只非常强有力的看不见的手,在司法之外存在,并左右着司法的命运。这是个非常可怕的现实,它让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充满了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想想吧,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不到一年,全国就有一百多名律师锒铛入狱,(据中华律师协会的统计数字,被以各种名目送进监狱的律师至今已达500多名。)这在古今中外都是绝无仅有的,说出这个现实,需要勇气,而改变它,则需要无数人的血和泪,甚至生命作为代价。
    世界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我们明白这个事实,我们只是希望我们的命运能得到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执业环境能更宽松一点,不要让熟知法律的律师去面对司法者无情的训戒,甚至去面对镣铐,这点要求其实不高。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