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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海外民主运动应该调整思路
·中国律协:“最中国”的“NGO”?
·晓波祖桦被传讯,共产党要提前清场?
·《零八宪章》的缘起和产生
·《零八宪章》催生一个新中国
·中国,你与我有什么相干?——一个西藏喇嘛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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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我是郭国汀律师神交已久的朋友,可以说比较了解他人生经历和律师执业经历,我读过他几乎所有的文章,去年我还专程在上海拜见过他。所以,我自称是郭律师的朋友,相信郭律师不会反对。
   
   2003年7月我和郭律师在中国律师网上共同发起百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活动,此后我们共同受到有关部门的“关照”,我于2003年11月被变相没收律师证,郭律师今年2月份也被没收律师证,我们可谓惺惺相惜。
   
   今年2月,上海市司法局收走了郭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不是取消律师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故意犯罪的情况下才可以取消律师资格,这一点,海外多有误传),并且宣布要对郭律师进行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三月份,上海市司法局为此举行听证会,我的几位上海朋友小乔、愚文、王建波、北海舟和杭州的吴蒙谦到场旁听被警察无理阻挠,我为此写了《大上海的听证会》以示抗议。此后,形势急转直下,郭律师被采取刑事措施,准备移交起诉。在国际社会的救援下,5月20日郭律师出国前一日,上海司法当局才取消了对他的取保候审。(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允许出境。)

   
   郭律师干的事我都干过:为异议人士、法轮功学员辩护,写文章批评政府,发动律师上书等等。我们所付出的代价也差不多——都被停止执业。不同的是,对郭律师走的是司法程序,停业一年,而且还要听证;对我直接就是暗算,没有处罚,但是也拿不到律师证。从这一点上看,上海司法局还算“依法”办事。上海司法当局最终决定追究郭律师的刑事责任,我认为是因为郭律师决绝的“不合作”姿态。在对郭律师行政处罚之前,上海市司法局先后找他谈话40余次,而我被停业之前,山东司法厅连一次都没有正式找我谈过。上海司法局在对郭律师进行处罚时查抄的电脑里发现了郭律师的“犯罪证据”,于是,行政处罚变成了刑事追究。
   
   作为法律人,郭律师对自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脑被查抄时就有预感,他当时就对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并且决定妥协。我当时不以为然,我在2003年11月份——2004 年上半年写的政论、时评比郭律师激烈得多,并且在大纪元上开了专栏,山东警方并没有把我抓进监狱的意思。我这样说,并不是想证明山东警察多么仁慈,而是要说:作为法律人,我们知道法律的界碑在哪里。
   
   但是我显然高估了上海的司法当局,也显然是犯了以己度人的毛病,不久,郭律师的案件升级,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我倒抽一口凉气,为自己高调介入(公开发表《大上海的听证会》)可能给郭律师带来副作用后悔莫及。
   
   郭律师到了国外,一度缄口不言,我感到暗暗庆幸,我非常了解郭律师的性情,他能保持沉默说明他清楚自己所负的使命。一位我非常敬仰的著名作家曾对我说,我们不缺批评政府的异议人士,我们缺的是具有专业知识能够维护异议人士合法权益的辩护律师!
   
   诚哉斯言,大陆有12万执业律师,敢做这种人权案子的律师不足10人,郭律师正是这样的人权律师。我多么希望郭律师能回国继续从事他的律师职业,要知道,他还是中国屈指可数的优秀海事律师呀。万没想到,6月4 日,他竟然发表了退党(九三学社)、团、队声明,表示了对中共彻底决裂的姿态。
   
   我认为,郭律师的这个声明是一篇《多余的话》,理由如下:
   
   其一、正如郭律师在声明开头部分所写的,所谓的退党、退团、退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郭律师的政治态度路人皆知,上海司法当局同样心知肚明,到了国外再发表这样的一个声明实在是多此一举。
   
   其二、所谓的“百万退党”是海外激进团体搞地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没有多少正面价值的政治活动,并且推进这项活动的团体也不是什么健康的力量,这是我跟许多朋友的共识,我很困惑作为理性法律人的郭律师,为什么要趟这湾浑水?
   
   其三、郭律师退党声明一发,等于断绝了在目前体制下再回大陆做律师的可能,甚至能不能回国都成了问题。作为一个专业律师,这样的结果未免太残酷了。我曾经在《大上海的听证会》中借王建波(剧中人)之口做个这样一首诗送给老郭:
   
   一从八九起风雷,
   神州处处走怨鬼。
   忍看工农变黑奴,
   更闻朝晖成劫灰。
   
   只手敢擎正义剑,
   寸心能昭自由碑。
   君今无奈辞国去,
   民有遗恨可问谁?
   
   我当时已经预见到他可能会出国,并且我也预见到他可能去国不归,所以有“君今无奈辞国去,民有遗恨可问谁”的委婉劝戒,没有预见到的是,他采取的是这样一种不留任何后路的做法。
   
   在推进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事业中,作为知识分子,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角色,都有自己可以做、应该做的那份工作,作为法律人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做事”,而不是“说话”。在目前的形势下,律师“越位”,那就可能做不成律师,承担不了本来应该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了。众所周知,我本人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我当然知道郭律师是被上海司法当局逼上了梁山,我还知道郭律师出国之前司法局对他进行了卑鄙的威胁和人格羞辱,但是这一切就能成为一个有担当、有社会责任的律师自我逃避的理由吗?
   
   我知道郭律师有自我选择的自由,我其实也没有资格对他说三道四。之所以说这些话,不过是作为朋友和同行的一点意见。如果郭律师能看到这篇文章,希望他能够谅解。
   
   最后,我还要仿前人赠周扬的诗,再写一首赠郭律师:
   
   维权事业已成灰,
   律坛大侠去不归。
   英雄总爱嘴上斗,
   劝君莫吃眼前亏。
   2005年6月6日于青岛
   (6/9/200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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