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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唐德刚先生的新著《袁氏当国》被我在北京出差期间,宾馆里、飞机上,抽空忙闲读完了。这是一本很好读的通俗历史书,唐先生一流的文采,加上他作为口述史学家特有的随意、幽默的口吻,让我们从沉重的历史中读出一种亲切、一种轻松,一番新意。
应该说,作者对袁世凯这位史有定论的负面历史人物是抱有相当同情的。
在袁氏是否窃国这个问题上,作者认为,当时的大清帝国虽然腐朽不堪,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武昌首义的革命党不过是些乌合之众。武昌起事时革命领袖孙文博士还在美国克罗拉多州一家餐馆打工,听到消息才匆匆回国。袁氏辖北洋六镇新军,虎狼之师,如果真学曾国藩做大清的忠臣,剿灭“乱党”恐怕也不是难事。但是此前袁氏几遭摄政王载沣毒手,如今无意再保大清,故按兵不动,养敌自重。革命党这边,从黎元洪、黄兴,到孙中山,都认为非袁不可,因此虚位以待。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只是个过渡,孙给袁氏的电报中说,就是只要清廷退位,大总统一职孙氏立即让位。清廷这边寡妇孤儿,军队又尽在老袁手中,孙大炮的暗杀炸弹不时响起,其威力加上老袁的刻意渲染,足以让30岁的太后和6岁的皇帝魂飞魄散,老袁许诺太后赞成共和民国政府可给优待费每年400万两,足以安享晚年。在这种情况下,隆裕太后只能接受清帝退位。于是,飘扬了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旗帜黯然落下,袁世凯也就顺理成章当上了大总统。
因此,袁氏当国是当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博弈的结果,袁氏对结束清廷的君主专制,开启民治政体,居功至伟,说袁氏窃国,殊为不当。
或曰,袁氏推翻清廷,不及四年即恢复帝制,自己做了洪宪皇帝,难道不是窃国大盗?
这个问题也应该做具体分析。
其实,袁氏本来是个中国史上大转型的时期的旧官僚,对民主政治理念一无所知、一窍不通,从几千年周而复始的王朝几乎一夜就跨入了陌生的共和,除了老手段、老药方,我们很难期待他有全新的作为。指望他成为华盛顿,是一种脱离历史条件的空想。从旧营垒过来的政治强人,统治当时列强环视、四分五裂的中国,首先想到的就是独裁、专制。因此,袁氏不可能接受宋教仁强加给他的责任内阁制,做什么虚君。这几乎是历史的必然。即使像追求民主自由的孙中山博士不也要求在国民党内实行独裁、党内同志绝对服从于他吗?
所以,后来袁氏制宪要做“万年总统”的行为其实是他思维符合逻辑的发展。至于最后称帝,除了他头脑发昏,一失足成千古恨,也与杨度、严复、刘师培等一干封建残余招摇过市、蛊惑蒙骗有关。
袁世凯其实并没有称帝的想法,毕竟由清入民,历史的潮流不可逆转,作为治世能臣、乱世奸雄的袁氏岂能不明这个道理。但是皇位的诱惑,信息不对称的蒙骗(最可恨又可笑的是长子袁克定每天印刷假的《顺天日报》欺骗他老爹日本人也支持袁氏称帝),终于让他走向不归之路。
对这幕闹剧、悲剧的主人公作者是充满了同情和理解的。作者说:“袁氏对民国如无二心,他的统治是笃笃定定的,不会有太多问题;他如背叛民国,恢复帝制,他这洪宪王朝,便是泡沫王朝,一戳即破。”
即使袁氏的二儿子袁克文也是反对乃父称帝的,此子是个假名士,诗文却写得极好,他曾写诗暗讽老爹,千万不能做皇帝,诗云:
乍着微棉强自胜,阴晴向晚未分明。
南回寒雁掩孤月,西落骄阳黯九城。
驹隙存身争一瞬,蛩声惊夜欲三更。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这首诗重点是最后两句,“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奉劝老爹不要到“琼楼最上层”做皇帝。唐德刚先生评论说:《易经》首卦云,“九五至尊”已到顶点,如果不及时刹车,冲到“九六”,就要“亢龙有悔”,甚至追悔莫及了。
笔者认为,袁氏当国,最大的教训是在民治时代,逆历史潮流而动,从形式到内容,全盘推行君主独裁专制,以致遗毒百年。后来的蒋氏、毛氏,虽然没有袁氏的皇帝桂冠,却行皇帝独裁之实。倘若当年袁氏未实行帝制,即使作为大总统厉行独裁,国家也总还有个民主的外壳。等到袁氏殡天,各地已经成功构建秩序和利益分配格局,各地军阀实力得到约束,换了弱势总统或许可以出现地方自治,建立联邦政府的局面。不至于袁氏一死,群龙无首、军阀混战,让日俄乘隙。果如此,或许能够避免日后苏俄扶植国共两党,导致战火频仍,最后上演一党独大,一统江山的历史活剧。
袁氏当国,如果保留国体,假以时日,中国社会或许可以通往宪政民主。因为当时已经建立了宪政的外壳,在这个框架下,实现联省自治,成立联邦政府,时至如今,宪政当应实现。
谈到实现民主,很多人都提美国的例子,美国立国之初存在着彼此独立的13个州,这些州在其内部已经实现民主,联邦政府是在13个州的联合契约基础上成立的。合众国宪法与其说是美国人民的契约,不如说是十三个州的联合契约更接近事实。合众国的民主实体不过是13个州的民主实体之和。我们还知道,民主政体在小国寡民的环境下实现比在大国众民的条件下要容易得多。希腊的历史告诉我们直接民主只能产生并实行于城邦国家。近代以来,稍微大一点的国家实行的都是间接民主(代议制),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巨无霸只能是13个不算太小的民主实体的相加,这就是美国只能采用联邦制的由来。我们还可以看看欧洲的其他国家,即使瑞士、法国、荷兰那样的人口不及我们一个省的国家甚至一个市国家也要实行联邦制,这个道理就不能得知。奥妙在于,地大人多,众口汹汹,国家事务无法运行。所以,台湾可以实现民主,韩国也可以实现民主,大陆在中央集权的单一体制下不可能实现民主。
由于当年没有实现联省自治,我们承接的是一个大一统的单一制,所以只能在宪政之外徘徊。这一误,一百年的时光悄然流失。
没有制约的绝对权力意味着灾难,对国家、对民族、对当国者个人,都是一样。独裁,使当国者处于权力的最高层,没有监督,没有制约,无知无畏,无法无天,即便是雄才大略的圣君贤相,也难免变成残民以呈的独夫民贼。
“绝怜高处有风雨,莫上琼楼最高层。” 从这个意义上说,袁氏二子的劝父诗,对今之当国者,未尝没有宪政学上的意义。
2005/3/2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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